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五蓮縣法院非法庭審了法輪功學員丁元德,沒有當庭宣判。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五蓮縣法院非法判丁元德三年有期徒刑、勒索一萬五千元人民幣的罰款。
丁元德的82歲的高齡母親自從得知他被非法抓捕和迫害以後,特別是丁元德被非法判刑之後,整日以淚洗面,憂傷悲痛,提心吊膽,日夜擔憂兒子的生命安危,眼看中國傳統新年到來之時也不見兒子回家團圓,於臘月二十六日突然離世。
丁元德的妻子、法輪功學員馬瑞梅在家仍然受到嚴密監控和監聽。
丁元德家住日照市五蓮縣叩官鎮閆家莊村。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二日早上五六點鐘左右,日照市東港區公安局、五蓮縣公安局以及叩官鎮派出所惡警和其他所謂公檢法人員,為避人耳目,開著便衣車,大約十幾人,由閆家莊村邪黨書記夏京德帶路,先是跑到丁元德的茶葉地裏,將他們夫妻劫持回家,非法抄家持續到上午十點多,隨後把他們非法押送到日照人東港區公安局小海邊防派出所,在那裏繼續非法審訊。丁元德的妻子馬瑞梅五月二十四日被「取保候審」回家。
丁元德自六月十三日起被非法關押在日照市看守所,七月二十日被日照市東港區公安局非法批捕。
自從丁元德被非法關押,他在德國的兒子丁樂斌一直積極奔走各方,呼籲國際社會關注並營救他父母。六月十四日,兩名警察上門恐嚇,並威脅丁元德的妻子馬瑞梅,當時就叫囂要給她丈夫判刑,他們的「理由」是海外發起了營救丁元德和他妻子的營救行動,其中包括海外民眾和政治家致信前任日照市市委書記張慧等參與迫害的直接責任人,要求他們立即停止對丁元德和馬瑞梅的迫害,並要求立即無條件釋放丁元德。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五蓮縣法院非法庭審了法輪功學員丁元德,十二月十五日非法判丁元德三年、勒索一萬五千元。五蓮縣法院和五蓮縣檢察院是山東省高院指定管轄的專門針對法輪功學員迫害的責任單位,日照市及其下轄的五蓮縣和莒縣的法輪功學員遭受枉法起訴、判刑案例,都由此兩單位枉法運作、實施。
二零二四年一月十八日,歐洲議會議員在法國斯特拉斯堡總部通過第2024/2504(RSP)號決議,譴責中共,要求其立即停止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並要求「立即無條件釋放丁元德先生和所有法輪功學員」。決議還要求對所有迫害法輪功的責任者和組織實施制裁。
葡萄牙議員伊薩貝爾﹒伊桑托斯(Isabel Santos)在辯論中說:「丁元德的案例只是中國多年來掩蓋的法輪功學員眾多案例中的一個,法輪功是一種完全無害的修煉方式,不會損害任何人的利益。歐盟不能成為此類案件的同謀。」「因此,我們要求無條件立即釋放這名被拘留者以及所有法輪功學員和其他被中共任意拘留的受害者……我們不能容忍這種做法。」「此外,歐洲聯盟和成員國必須支持對摘除器官案件以及中國的酷刑、不人道和有辱人格待遇案件進行國際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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