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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露昆明市西山區檢察院檢察員犯下的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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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四月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雲南省對法輪功所謂的案件的一審,從二零一四年開始由中級法院下放至初級法院審理。昆明市西山區檢察院是對法輪功學員提起公訴最多的檢察院,至今已知有50名法輪功學員被西山區檢察院非法起訴判刑。裏面有博士、教授、工程師、教師、高管等13名社會精英;其中 60歲以上的有31名,其中80歲以上的6名中有4名被判刑關押到監獄遭非人迫害;三名法輪功學員在迫害中去世。

西山區檢察院迫害法輪功,直接參與的人員,除三任前檢察長崔慶靈、殷靈、歐靈軍和現任代理檢察長趙雲爭,主要責任檢察員有:李俊、黃雲爽、郭彥伲、曠莒丹、杜秀蓮、張艦文、張麗雲、蘇靜、自麗瓊、王柯景、劉魁、杜瓊仙、張燕琳等。目前除現任代理檢察長趙雲爭外,全部都被國際追查組織追查。

昆明市西山區檢察院大樓
昆明市西山區檢察院大樓

一、被西山區檢察院起訴判刑的法輪功學員

西山區檢察院參與起訴被判刑的50名法輪功學員中,男性法輪功學員13名,佔14%;女性法輪功學員37名,佔76%。60歲以上的31名,佔62%;其中60至69歲的17名,佔34%; 70至79歲的8名,佔16%;80歲以上的6名,佔12%。

現已知有31名法輪功學員在非法判刑後又處罰金,佔62%,共計罰金近20萬元,罰金超10000元的9名,其中最高罰金是原昆明醫學院後勤職工,雙目失明,判7年重刑的楊小明,罰金20000元。(見列表一)

表一:被西山區檢察院非法起訴被判刑的50名法輪功學員名單

姓名 性別 年齡 地區或單位 判刑時間 非法刑期 非法罰金 檢察員
尹淑媛 69 昆明法輪功學員 2014 4 李俊
高惠仙 40多 昆鋼橋鋼廠職工 2019 7 1000
吳廣成 60 河南開封市 2018 5 黃雲爽
王任權 60 原昆船教育培訓中心教師 2019 1.4 2000
朱翠芬 68 曲靖宣威 2019 1.2 2000 郭彥伲
周惠芬 61 昆明市 2019 1.2 2000
陽功秀 74 華雲實業創輝分公司 2019 2.6 2000
夏梅仙 55 昆明法輪功學員 2019 訴訟中去世
段旭英 70 雲南水泥廠退休工人 4 5000
李文波 54 晉寧縣昆陽古城村人 2020 6 10000 曠莒丹
郭玲娜 59 昆明水泥有限公司職工 2015 4 杜秀蓮
張良 65 昆鋼鐵公司八街礦工人 2015 3
安順蓮 76 東川公路段退休職工 2024 還未開庭
陳敬武 66 原昆明海埂體育訓練基地膳食科科長 2020 3.6 3000 張艦文
楊小明 54 原昆明醫學院後勤職工 2023 7 20000
唐玉 55 昆明市法輪功學員 2022 3.8 8000
李海豔 64 昆明市法輪功學員 2022 3.3 6000
高瓊仙 82 昆明交電公司退休職工 2022 6 13000 張麗雲
王瑾 60 昆明法輪功學員 2022 3 5000
車瑞春 82 昆明市第十四中學教師 2023 2 3000 蘇靜
蘇澤生 75 原普洱醫院主治醫師 2024 未開庭
張貞一 73 蘇澤生妻子 2024 未開庭
瞿月仙 85 昆明法輪功學員 2022 3 8000 自麗瓊
劉榮仙 75 昆明法輪功學員 2022 3 10000
王鳳英 81 昆明法輪功學員 2022 1.6 5000
黎燕雲 81 工人療養院護師 2022 1 2000 王柯景
張水蘭 66 雲嶺通信器材公司職工 2020 3 10000 劉魁
楊靖波 64 昆明安寧 2020 3 10000
武存仙 65 昆明安寧 2020 1.6 3000
倪會仙 68 昆明安寧 2020 1.6 3000
李家周 42 宣威市龍場鎮 2020 4 15000
鄺德英 56 昭通巧家縣 2020 5 10000
白海英 40 昆明法輪功學員 2020 3.6 3000 杜瓊仙
溫永樹 54 原昆明300號職工 2024 3 張燕琳
馮寶定 54 華雲公司創輝分公司職工 2018 3.3 1000
李麗芬 56 昆明法輪功學員 2018 0.8 2000
吳世曄 63 專科學校教師 2019 1.6
朱亞明 75 船舶子弟學校退休教師 2019 3*
史美玲 56 昆明法輪功學員 2020 3.6
張鐘一 66 昆明法輪功學員 2020 1.7 2000
陳新文 54 雲南大學生物學副教授 2020 1.6
李謙 50 昆明法輪功學員 2020 5 10000
向冬 40 某房產公司高管 2021 3
胡今朝 54 原精神病院主治醫師 2021 4 8000
季瑋 56 昆明法輪功學員 2022 3
周瑛 64 昆明法輪功學員 2022 1
董竹英 79 海口鎮工商銀行職工 2014 3
李培高 82 省建安裝公司工程師 2016 4 出獄前去世
和雙鳳 53 昆明法輪功學員 2016 4 3000
紀福仙 62 昆明法輪功學員 2016 3

二、西山區檢察院違法執法的主要事實

西山區檢察院同時作為一個司法監督機關,本應該依法執法,對公安機關和法院違法辦案行為應以及時糾正,但是,西山區檢察院卻夥同公安機關和法院,構陷法輪功學員。其主要事實:

1、知法違法

西山區檢察院明知道迫害法輪功是一場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是侵犯人權、剝奪公民信仰自由,由時任中共黨魁江澤民惡意發動的對修煉人的一場政治迫害運動。西山區檢察院自二零一四年參與迫害法輪功以來,檢察員們自覺不自覺的積極執行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的政策,參與了對一群修煉人的迫害,將自己置於一個極其危險的境地。

2、誣陷罪名

西山區檢察院明知道現行法律中沒有一條將法輪功定性為×教的法律。根據現有法律、法規證明:目前在中國修煉法輪功,出版法輪功資料是合法的。根據是: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迫害法輪功開始,民政部、公安部、中共中央所發的三個文件中沒有說法輪功是×教。十一月人大常委會《決定》中沒有說法輪功是×教。兩高院《司法解釋》中也沒有講法輪功是×教,二零零零年四月九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和公安部聯合頒布的《公安部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0〕39號),認定的14種邪教中沒有法輪功;二零一七年六月二日,《法制晚報》又公開重申了公安部的這個通知,重申了已認定的14種邪教。國家出版署發布的50號文件還撤銷了對法輪功等出版物的禁令。原人大委員長喬石組織離退休幹部經過深入調查,給中共中央的報告決論是:「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
所以,西山區檢察院用《刑法》第三百條「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法規實施罪」迫害法輪功是錯誤的,是不能成立的。

3、袒護公安機構的違法行為

公安機關在執法中明顯違反了「依法執法」的原則,是「以人執法」、「以權執法」。凡是法輪功學員的行為,都被警察隨意冠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法規實施罪」。包括法輪功學員身上所持有的法輪功書籍、資料;法輪功學員手機和電腦中存有的法輪功師父講法錄音、錄像等都視為「犯罪證據」;法輪功學員在一起讀《轉法輪》、切磋交流心得、給師父過生日等都被公安警察視為「非法集會」被綁架、抄家。將家中抄出的法輪功書籍和資料,包括真、善、忍掛匾、「法輪大法好」掛件都視為所謂的罪證。公安警察抄來的這些東西,又由公安機關「鑑定」為罪證,這種明顯違法行為的「鑑定」,檢察院官卻用來構陷法輪功學員。而且在這種沒有犯罪動機,沒有犯罪事實,也沒有受害人,犯罪四要素都不具備的情況下,檢察院卻進行批捕、起訴,這是在踐踏憲法和法律。

4、袒護法院的違法行為

法院對法輪功學員打著公開開庭審理的幌子,但是從來沒有一例是公開審理的。甚至有的是在家屬都不知道的情況下、沒有辯護律師在場的情況下秘密開庭審判。每次庭審國保警察都到現場對希望旁聽庭審的法輪功學員進行監視、驅趕、恐嚇,還威脅律師、威脅家屬。在庭審過程中都是走過場,沒有受害人出庭指證,沒有檢察院提出的證人出庭;沒有正常的法庭辯論,公訴人及法官從不回答法輪功學員、辯護律師提出的質詢,法官判決不是依法、根據事實,而是根據上邊指示,主觀臆斷而做出非法的判決。作為檢察院本應該糾正這些違法行為,但是卻熟視無睹,聽之任之,甚至還積極參與其中。

三、西山區檢察院檢察員惡行

▼四任檢察長惡行簡述

二零一四年,構陷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案件由中級法院被下放至初級法院。從此西山區檢察院幾任檢察長都積極執行中共邪黨對法輪功的迫害。

從二零一四年算起:第一任檢察長是崔慶靈(約二零一四年至二零一七年),第二人檢察長殷靈(約二零一七年至二零二零年六月),第三人檢察長歐靈軍(二零二零年六月起至二零二三年一月),第四任代理檢察長趙雲爭(二零二三年二月至今)。四任檢察長都積極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特別是殷靈、歐靈軍在任期間,是西山區檢察院迫害法輪功學員最嚴重時期,最少有38名法輪功學員被西山區檢察院非法起訴,並被判刑。

崔慶靈任檢察長期間,昆明法輪功學員李培高二零一六年以82歲高齡被西山區檢察院、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在出獄三天前被迫害致死,終年86歲。

殷靈任檢察長期間,昆明法輪功學員吳廣成二零一七年被綁架,二零一八年遭西山區檢察院構陷,被非法判刑五年,在獄中遭殘酷折磨,出獄三個多月,於二零二二年七月含冤去世,終年六十三歲。

歐靈軍任檢察長期間,昆明法輪功學員夏梅仙二零二零年在被西山區檢察院非法起訴過程中,含冤去世,終年55歲。

目前代理檢察長趙雲爭,又積極主導對原普洱醫院主治醫師蘇澤生(75歲)、張貞一(73歲)夫婦及原昆明東川公路段退休職工安順蓮女士(76歲)等的構陷。

▼檢察員李俊惡行:一本日曆,構陷重刑十年

李俊,男,一九七一年六月生,法律專業本科學歷,現任西山區檢察院公訴一科科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目前已知其直接參與了對法輪功學員尹淑媛、高惠仙的迫害。

檢察員李俊
檢察員李俊

◎二零一四年,西山區檢察院檢察員李俊非法起訴昆明法輪功學員尹淑媛,導致她被非法判刑四年,關押到女二監遭嚴管,坐小凳子酷刑折磨,身心受到極大傷害。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西山區檢察院檢察員李俊非法起訴法輪功學員高惠仙,導致她被西山區法院法官李麗君非法判重刑七年,起因是高惠仙送龍箐村支部書記何順貴一本《明慧年曆》遭其誣告。高惠仙遭嚴管、酷刑折磨。

▼副檢察長曠莒丹惡行:兩封勸善信,構陷重刑六年

曠莒丹,女,一九八四年二月生,法律專業本科學歷,西山區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員,明慧網惡人榜編號:E000106093;目前已知其直接參與了對法輪功學員李文波的迫害。

檢察員曠莒丹
檢察員曠莒丹

◎二零一八年,副檢察長曠莒丹因晉寧縣法輪功學員李文波給有關部門寫了兩封勸善信,對他進行非法起訴,導致他被非法判刑六年,罰金一萬元。李文波在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及監獄期間,飽受酷刑折磨,出現生命危險,一度被送醫搶救。

▼檢察員杜秀蓮惡行:無視警察暴力,強行構陷好人

杜秀蓮,女,年齡待查,西山區檢察院檢察員,目前已知其直接參與了對郭玲娜、張良、安順蓮等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檢察員杜秀蓮
檢察員杜秀蓮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日,昆明市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工會圖書管理員、法輪功學員郭玲娜因講真相被西山區大觀派出所警察綁架,警察對她拳打腳踢,暴力逼供,導致郭玲娜身體多處受傷。西山區檢察院檢察員杜秀蓮對警察明顯違法行為不予追究,反而非法起訴做好人的郭玲娜,導致郭玲娜被判刑四年。郭玲娜在獄中遭嚴管、坐小凳子等非人迫害,身心受到極大傷害。

◎二零一五年二月五日,昆明鋼鐵公司八街礦工人、法輪功學員張良在將一份真相資料遞給一警察時被綁架,後遭西山區檢察院檢察員杜秀蓮非法起訴,導致他被非法判刑三年。張良被非法關押在雲南省一監期間,遭到殘酷折磨:各種體罰、毆打、關禁閉、腳手被銬固定在地上、噴辣椒水、鋼繩勒脖等等。

◎二零二三年八月十日,七十六歲的法輪功學員安順蓮善心告訴一小伙子「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結果被其惡告,遭昆明市棕樹營派出所警察綁架、抄家、監視居住。目前西山區檢察院檢察員杜秀蓮已將安順蓮老人非法起訴到西山區法院。

▼檢察員張艦文惡行:構陷雙目失明的修煉者重刑七年

張艦文,女,四十來歲,西山區檢察院檢察員,目前已知其參與了對陳敬武、楊小明、唐玉、李海豔等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檢察員張艦文
檢察員張艦文

◎二零一九年九月,昆明市法輪功學員陳敬武在住家小區門口被便衣綁架。後西山區檢察院檢察員張艦文將陳敬武非法起訴到西山區法院,導致他被法官李麗君等非法判刑三年半,罰金三千元。陳敬武在雲南省第一監獄遭受了每天強迫坐小凳、反覆洗腦班強制轉化、噴辣椒水等迫害,身心受到極大傷害。

◎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八日,原昆明醫學院後勤職工、法輪功學員楊小明被撬門入室的棕樹營派出所警察綁架。楊小明由於堅持信仰屢遭中共迫害,被強制流產、離婚、開除公職,兩次被非法勞教。楊小明在勞教所遭受多種酷刑折磨,眼睛被打殘,於二零一二年底雙目失明。就是這樣一個雙目失明的殘疾人,仍然遭西山區檢察院檢察員張艦文非法起訴,被非法判七年,勒索罰金兩萬元。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昆明市法輪功學員唐玉、李海豔因給路人真相資料被東陸派出所警察綁架,警察多次毆打唐玉致她全身多處傷。西山區檢察院檢察員張艦文無視警察暴力行為,非法起訴兩位法輪功學員,導致唐玉被非法判刑三年八個月、罰金八千元;李海豔被非法判刑三年三個月,罰金六千元。

▼檢察員張麗雲惡行:構陷82歲傷殘老人重刑六年

張麗雲,女,四十多歲,西山區檢察院公訴一科副科長、檢察員,目前已知其直接參與了對高瓊仙、王瑾等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檢察員張麗雲
檢察員張麗雲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日,昆明市82歲的法輪功學員高瓊仙、王瑾先後被安寧市國保大隊警察綁架、抄家,王瑾被非法關押在昆明市女子看守所,高瓊仙由於身體原因 「取保候審」。二零二一年四月,西山區檢察院檢察員張麗雲將高瓊仙、王瑾非法起訴到西山區法院,由於證據不足休庭。隨後高瓊仙兩次摔傷,導致兩腿股骨骨折,生活不能自理,靠輪椅代步。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西山區法院刑事判決書裁定「本案中止審理」,但是三天後,檢察員張麗雲又第二次「變更起訴」,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九日西山區法院再次開庭,後對82歲坐輪椅的高瓊仙非法判刑六年,罰金一萬三千元;對60歲的王瑾非法判刑三年,罰金五千元,兩位法輪功學員被劫持到雲南省女二監迫害。此案凸顯張麗雲已喪失基本人性。

▼檢察員自麗瓊惡行:對依法上訴惡意加刑

自麗瓊,女,年齡待查,西山區檢察院檢察員,目前已知其直接參與了對85歲的瞿月仙、75歲的劉榮仙、81歲的王鳳英等法輪功學員的非法起訴、判刑。

檢察員自麗瓊
檢察員自麗瓊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八、二十九日,昆明市西山區公安分局梁源派出所警察,以所謂五月十三日「非法集會」為由綁架了兩位老年法輪功學員:85歲的瞿月仙與75歲的劉榮仙。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西山區檢察院檢察員自麗瓊因兩位老人拒絕放棄信仰,以「破壞法律實施罪」非法起訴兩位老人,後西山區法院對劉榮仙老人非法判刑三年,罰金一萬元;對瞿月仙老人非法判刑一年,罰金八千元。瞿月仙老人上訴到中級法院,案件被打回原判決法院重審後,自麗瓊又與梁源派出所警察、西山區法院法官相互勾結,最後對瞿月仙老人加刑,改判非法刑期三年,罰金八千元。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一日,昆明市81歲的法輪功學員王鳳英在西山區金牛小區附近農貿市場買菜,剛剛拿出一本《明慧年曆》準備給攤主,就被旁邊的警察劫持,被金牛派出所警察非法抄家(警察未給財物清單),後又把王鳳英的家門鑰匙劫走。當天下午昆明市西山公安分局、金牛派出所警察拿著王鳳英的家門鑰匙打開她家門非法抄家,將與案件無關的她的私人合法財物劫走,也沒有開具搜查物品清單。之後被自麗瓊檢察員起訴,被非法判刑一年半,罰金五千元。

▼檢察員劉魁惡行:最多構陷案製造者之一

劉魁,男,四十來歲,西山區檢察院起訴科負責人。劉魁是目前已知對法輪功學員起訴最多的檢察員之一,二零二零年一年間,就有六名法輪功學員被劉魁非法起訴,被判刑,全部被關押到監獄。

檢察員劉魁
檢察員劉魁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九日,昆明市法輪功學員張水蘭被盤龍分局警察以懷疑她發放真相資料為由綁架,後被西山檢察院檢察員劉魁非法起訴到西山區法院。二零二零年八月五日,西山區法院對張水蘭非法判刑三年,罰金一萬元。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日,安寧市法輪功學員楊靖波、武存仙、倪會仙、李家周因發放真相資料被安寧市國保警察綁架,後被西山區檢察院檢察員劉魁非法起訴到西山區法院,導致楊靖波被非法判刑三年,罰金一萬元;武存仙被非法判刑一年半,罰金三千元;倪會仙被非法判刑一年半,罰金三千元;李家周被非法判刑四年,罰金一萬五千元。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五日,到昆明市西山區海口鎮訪友的昭通市巧家縣法輪功學員鄺德英在粘土礦出租房內遭警察非法搜查,警察搶走幾本大法書籍後將她綁架,後西山區檢察院劉魁將鄺德英非法起訴到西山區法院,導致她被非法判刑五年,罰金一萬元。鄺德英三次遭判冤刑共計九年,現仍在女二監遭嚴管迫害。

▼檢察員張燕琳惡行:助紂為虐,導致善良人被迫害致死

張燕琳,女,一九九零年十月出生,雲南省宣威市人,湖南大學法律專業碩士研究生,二零一七年進入西山區檢察院工作,現任檢察員,電話:0871-68573803;目前已知其直接參與了對吳廣成、馮寶定、溫永樹等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檢察員張燕琳
檢察員張燕琳

◎二零一八年,張燕琳作為檢察員助理,參與檢察員黃雲爽對法輪功學員吳廣成的非法起訴,導致吳廣成被非法判刑五年。吳廣成在監獄受盡折磨,身體非常衰弱,出獄三個多月後,於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七日不幸含冤去世。

◎二零一七年十月七日,安寧市法輪功學員馮寶定因張貼「法輪大法好」被安寧市國保警察綁架,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六日,西山區檢察院檢察員張燕琳、黃雲爽接手安寧市檢察院的案卷後,將馮寶定非法起訴到西山區法院,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日,馮寶定被非法判刑三年三個月、罰金一千元。

◎二零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昆明市法輪功學員溫永樹在自己家的樓下被晉寧區公安分局警察綁架,後被西山區檢察院檢察員張燕琳非法起訴到西山區法院,導致溫永樹於二零二四年二月底被非法判刑三年、罰金五千元。

▼檢察員蘇靜惡行:一本畫冊,構陷82歲教師入獄

蘇靜,女,年齡待查,西山區檢察院檢察院第一檢察部一級檢察員。目前已知她作為檢察員,直接參與起訴八十二歲的退休教師車瑞春老人,並使老人入冤獄遭迫害。現在蘇靜又在構陷起訴普洱醫院主治醫師蘇澤生夫婦。

檢察員蘇靜
檢察員蘇靜

◎二零二一年十月三日,82歲的退休教師、法輪功學員車瑞春老人因在農貿市場向民眾贈送法輪功真相畫冊,被便衣警察綁架,後西山區檢察院蘇靜檢察員將車瑞春老人非法起訴到西山區法院,導致老人被非法判刑兩年,被劫持到雲南省女二監迫害。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昆明市普洱醫院主治醫師77歲的蘇澤生和他的妻子張貞一及其兒子、兒媳等八人被昆明市盤龍區國保大隊及栗樹頭派出所警察綁架、抄家,其他人陸續回家,蘇澤生老人被非法關押在盤龍區第一看守所。西山區檢察院檢察員蘇靜將蘇澤生、張貞一夫婦非法起訴到西山區法院。

▼檢察員黃雲爽惡行:惡意構陷,導致善良人被迫害致死

黃雲爽,女,年齡待查,西山區民刑部檢察員檢察員,電話:0871-68573808;黃雲爽僅二零一八年就起訴了三名法輪功學員。導致原河南省開封市房屋經營總公司負責人移居昆明的法輪功學員吳廣成,關押出獄三個月後去世。

檢察員黃雲爽
檢察員黃雲爽

◎二零一七年四月七日,昆明市法輪功學員吳廣成因向世人講真相遭人誣告被警察綁架,後被西山區檢察院檢察員黃雲爽非法起訴到西山區法院,導致他被非法判刑五年。吳廣成在雲南省一監遭殘酷折磨,身體非常衰弱,出獄三個多月後,於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七日不幸含冤去世。

◎二零一七年十月七日,安寧市法輪功學員馮寶定因張貼「法輪大法好」被安寧市國保警察綁架,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六日,西山區檢察院檢察員黃雲爽、張燕琳接手安寧市檢察院遞交的案卷後,將馮寶定非法起訴到西山區法院,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日,馮寶定被非法判刑三年三個月、罰金一千元。

◎二零一八年三月三日,原昆船教育培訓中心實習教師、法輪功學員王任權,從昆明市去彌勒市參加女兒的婚禮,在昆明火車站候車室等待乘坐高鐵時,遭安檢人員非法搜查,因為包裏有一本每天讀的《轉法輪》被綁架,車站派出所警察來盤問後,將王任權交由西山區永昌路派出所處理。後西山區檢察院檢察員黃雲爽以 「破壞法律實施罪」的罪名將王任權非法起訴到西山區法院,導致他被非法判刑一年四個月,罰款兩千元。

▼檢察員郭彥伲惡行:非法起訴多名法輪功學員

郭彥伲,女,年齡待查,西山區檢察院檢察員。郭彥伲是西山區檢察院非法起訴法輪功學員較多的檢察員之一,期間導致昆明法輪功學員夏梅仙女士含冤去世。

檢察員郭彥伲
檢察員郭彥伲

◎二零一八年六月六日,昆明市法輪功學員夏梅仙及朱翠芬、周惠芬、陽功秀等四人在夏梅仙家中被西山區國保大隊及梁源派出所警察綁架,夏梅仙因體檢不合格不能收押被取保。後西山區檢察院檢察員郭彥伲將夏梅仙非法起訴到西山區法院,並對她進行恐嚇,導致夏梅仙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三日在家中突然昏迷,家人將她送到醫院,五天後含冤離世。

◎二零一八年六月六日,昆明法輪功學員周惠芬、陽功秀及宣威市法輪功學員朱翠芬在夏梅仙家中被西山區國保大隊及梁源派出所警察綁架,後西山區檢察院檢察員郭彥伲將三位法輪功學員非法起訴到西山區法院,導致朱翠芬被非法判刑一年二個月,罰金二千元;周惠芬被非法判刑一年二個月,罰金二千元;陽功秀被非法判刑兩年六個月,罰金二千元。三位老人都被關押到監獄。

◎二零二零年六月三日,69歲的昆明市法輪功學員段旭英老人買菜時,遭海口派出所兩警察攔路搜包,警察搜出老人的真相幣後將她綁架,因體檢不合格看守所拒收,遂被取保候審。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五日,西山區檢察院檢察員郭彥伲將段旭英老人非法起訴到西山區法院,導致老人於二零二一年三月被法官杜竹馨等人非法判刑四年,罰金五千元,被劫持到雲南省女二監迫害。

▼檢察員杜瓊仙惡行:欺騙、威脅好人「認罪」

杜瓊仙,女,年齡待查,西山區檢察院四級高級檢察員、偵查監督科副科長,電話:13658812139 辦公室:0871-68107471.目前已知杜瓊仙直接參與了對法輪功學員白海英的迫害。

檢察員杜瓊仙
檢察員杜瓊仙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四日,昆明市法輪功學員白海英在上班地點被闖入的小壩派出所警察綁架,後被西山區檢察院檢察員杜瓊仙非法起訴到西山區法院。二零二零年,白海英到看守所見白海英時,將一份所謂「認罪書」夾在幾張文件中,騙白海英先簽字按手印再讓看內容。當白海英簽完字後,才發現是「認罪書」,當即表示不認罪。杜瓊仙馬上威脅說:「白海英,你不認罪和認罪的判刑結果是不同的,你想好了嗎?」白海英回答:「我想好了,不認罪!」後白海英在被西山法院第三次非法視頻開庭後,於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被非法判刑三年半,罰款三千,被關押到雲南省女二監迫害。

四、結語

以上所揭露的只是西山區檢察院參與迫害的部份檢察員的罪行。告誡所有參與迫害的檢察員,法輪功學員是一群按照宇宙特性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的修煉者,是將來成就佛、道、神果位的修煉人。不管你們是有意或被迫的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你們都是犯下了極大的罪惡。人在做,天在看,最終你們都得自己去償還。你們唯有在報應到來之前,將功補過,減輕罪惡,以求得神佛的寬恕,才能有未來。

昆明西山區檢察院:
地址:昆明市西山區昆州路1700號,郵編650118
電話:0871-68573809、0871-68573803、0871-68182826、0871-68192000
辦公室:0871-68573160

(責任編輯:田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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