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露「自焚」偽案,工作神奇恢復
退休前我就職在一家國企從事營銷工作。二零零零年我停薪留職期滿、回單位報到,領導決定派我去異地開發新的市場。正當我準備就任時突然接到單位通知,取消我去異地的安排,原因是我修煉法輪功,而又曾經是當地法輪功輔導站的主要成員,是國安的重點監控對像。因此,國安不准單位安排我去異地工作,只能在本地解決,否則一切後果全部由單位承擔。在國安的高壓下,單位遲遲沒有給我安排工作,一家人僅靠妻子一人的工資為生。
天安門「自焚」偽案前,國安警察曾找過我,要我放棄修煉,並要按他們的台詞上地方電視台誹謗大法,配合他們加大力度迫害法輪功,被我嚴詞拒絕。二零零一年除夕「自焚」偽案發生後沒兩天,國安又變換手法,指使我單位的一個W書記與妻子單位的三位領導、保衛科長等將我叫到妻子單位,威脅我必須上電視對「自焚」事件表態,否則後果嚴重云云。
那時正是邪靈操控中共邪黨對大法與大法弟子最猖獗、最嚴重的迫害時期,也是對每一個真修弟子能否放下生死,堅定維護大法的根本考驗之時。面對魔難,我不斷的在心中反覆背誦師父的經文「堅修大法心不動 提高層次是根本 考驗面前見真性 功成圓滿佛道神」(《精進要旨二》〈見真性〉)來堅定自己的正念,並告誡自己:我是一個大法弟子必須維護大法的尊嚴與神聖,絕不能給大法抹黑,絕不能向邪惡妥協,絕不能背叛師父,絕不能在修煉中留下污點,一定要放下怕心,把大法弟子不畏生死、堅修大法的正信在世人面前展現。
我告訴他們:「天安門自焚者非法輪功學員所為。其一,王進東的盤腿動作不是法輪功的動作,法輪功是雙盤腿,至少是單盤腿,而王進東是一個所謂的老學員電視畫面卻是散盤腿。其二,王進東的結印動作與法輪功的結印動作完全不同。其三,師父在《轉法輪》中明確指出:『煉功人不能殺生』 ,還在《悉尼法會講法》中指出:『自殺是有罪的』。從大法的法理中我們非常明白自殺有罪,那麼自焚者怎麼可能是法輪功學員呢?(當時因自焚偽案剛發生,多處破綻明慧網在後來才曝光,筆者只是根據當時自己的有限認識而言)」。W書記一聽,立刻威脅說:你太不識時務了,現在是甚麼形勢你還敢這樣說,你難道不考慮後果?不考慮自己目前的處境?不考慮自身的安危?我回答:你們不是要我表態嗎?我是修真善忍的,要說真話、不說假話。接著幾人又對我輪番威脅、軟硬兼施、妄圖逼我妥協、順從。我始終抱定一念,堅定的維護大法,絕不讓他們的陰謀得逞。我知道師父的法身就在我身邊,師父時時刻刻都在看護著我,我一定要闖過此關。
W書記又威脅利誘說:只要你保證今後脫離法輪功,配合我們上電視,單位立刻給你安排工作,你有了工資一家人的生活才更有保障、才會有幸福可言,好漢不吃眼前虧,不要執迷不悟,否則我們無法給你安排工作。氣功門派多的是為何非要煉法輪功,不要和國家對著幹,胳膊擰不過大腿,雞蛋豈能碰石頭等等。我不被W書記的說教帶動,回曰:信仰自由是《憲法》賦予每一個公民的權利,我按真善忍做一個好人,做一個道德高尚的人,何罪之有?我在工作中的表現不是曾經得到過你們的讚謄和肯定?如果單位是因為迫於上面的壓力而不能給我安排工作,我不為難你們,甚至我可以辭職。W書記一聽立即表態同意,但要我親自去單位寫書面辭職申請,我清楚W書記的動機,他是要為日後推責留下伏筆。妻子單位的一把手當即反對:某某(指我)如果退了職,今後的事就全落在我們一方(因我居住在妻子單位,保衛科、門衛每天都在監視我出入大門的具體時間,出大門是上行還是下行、空手還是提包、騎車還是步行等等均要詳細記錄。)可見邪惡至極的迫害法輪功幾乎是全民參與。我最後對W書記說,辭職一事讓我再權衡利弊,如決定我會來單位辦理相關手續。最後的結果是國安蓄謀指使單位迫害我上電視一事以失敗告終。
到家後,我把整個過程和寧願失去工作也不放棄修煉的想法告訴了妻子,妻子表示理解與支持,並寬慰我普天之下沒有正式工作的人不知有多少,人家不照樣生存,只要我們勤勞不怕吃苦也一定能生存下去!
次日,我去單位辦理辭職手續,正好路遇我單位的原二把手D領導,如今在一家A公司當老總。當他知道我要去辭職時當即反對:你都這麼長工齡了怎麼能去辭職?聽我的勸告,不要衝動、要冷靜,不要做傻事,我給你們單位的領導寫信,叫他們想盡辦法也要給你安排工作,我就不相信這麼大一個單位容不了你。我為D領導在當時背景下對大法弟子的善舉而感動!
返家路上我不斷反省自己,「寧肯放棄工作也不放棄修煉是否在法上?」表面上看是我以修煉為大、工作次之,無可非議,然而在潛意識中還有一絲難於覺察的離開單位也許就會減輕被迫害的想法,實際是修煉有漏。江魔頭對大法弟子的「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滅絕政策,其中從經濟上對大法弟子的迫害手段就有:開除公職、社保清零、扣發養老金、大額罰款、不安排工作等等。而我則是面對迫害主動辭職,而不是更加積極努力的給單位領導把真相講到位,讓他們明白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嚴重後果,不再助紂為惡,也像D領導一樣善待大法弟子,讓生命擁有未來。我的所作所為豈不是幹了一件邪惡求之不得的壞事?豈不是在無意中配合了邪惡對大法弟子的迫害?我為自己不理智的行為而自責,同時也更加認識到修煉的嚴肅與艱難。我猛然悟到,今天能遇到D領導絕非偶然,一定是師父看到弟子修煉中有漏而通過D領導點化我、阻止我、歸正我。試想大法弟子如果沒有固定的收入,每天都要為生計四處奔波、操心操勞,怎麼能全心身的投入到講真相救眾生中去?怎麼能完成歷史賦予大法弟子的神聖使命?這不是人為的給自己的修煉設障?師父的安排是要讓我得到工作而不是失去。謝謝師父的點化,讓我及時醒悟在修煉中少走彎路。
之後,我就一直在家盼望單位安排工作,可直到三月份中共要開「兩會」時我的工作依然沒有落實。得到的卻是一位好心的領導告知,不日將送我去「洗腦班」的消息。我知道這是因為我不配合國安上電視而對我的迫害升級。面對又一輪迫害,是無奈承受還是正念否定,又擺在了我的面前,又是我必須要過的關。我決定離家出走,不讓邪惡的迫害得逞。因我家的電話一直被監控,我智慧的和妻子約定,要她某日、某時、在某處等我電話,我無論身在何處都會用公用電話與她聯繫,及時掌握情況從而理智應變。
我離家大概兩、三天後被保衛科發現。於是國安、單位一幫人上門問妻子,我為甚麼要出走?去了哪裏?為甚麼不報告轄區派出所(迫害之初國安為了剝奪大法弟子的人身自由,強推外出時必須報告派出所批准)?妻答:你們不安排丈夫工作,他要生存只有出去找地方掙錢,至於去何地我也不知,也許華東、也許華南。國安告訴妻子,一旦有我信息必須立即報告。
當時「兩會」臨近,中共為了堵截各地大法弟子去北京上訪,責令地方政府,如有當地的大法弟子去北京,當地一把手就地免職。因此國安在沒能確定我的去向時,只好盲目的兵分兩路,一路到北京、一路去省城找我。茫茫人海怎樣尋我?正在此時D領導親自登門告訴妻子,他已和國安協調好並為我擔保,同時馬上安排我去A公司上班,要妻子立即告知我趕緊回來。
這樣的結果我非常清楚:所有的一切都是師父的有序安排;所有的一切都是師父的慈悲保護弟子才有驚無險;所有的一切都是師父給予弟子的恩賜。當然,其間也體現了不同的世人對大法弟子的不同認識、不同態度以至善惡彰顯。
在A公司的那段日子裏
我第一天到A公司上班,主管公司業務的C副總親口對我說:你的信仰我們無權干涉,工作中有甚麼困難儘管向我提出,我會盡力解決,C副總對大法弟子的鮮明態度讓我感到欣慰。從此在新的環境裏我開始了新的工作直到最後退休。
當時我是科室中年齡最大的一個,我每天除了幹好本職工作外,多年來持之以恆的一人打掃辦公室衛生、走廊衛生和各科室輪流值週的廁所衛生。由於我工作的特殊性,常常碰到節假日要加班加點,多年來我所有的加班沒有要求公司給過一天補休,也沒有要求公司發過一天加班費,全是奉獻。
由於我在工作中處處用修煉人的標準嚴於律己,踐行「真善忍」,勤懇工作、任勞任怨,同事們沒有因為我信仰法輪功而歧視我,反而對我敬重,多次將科室中一年僅有一個名額的先進個人評給我。有一年又評我時是我主動找到部門經理請求另外選人,經理當時感慨的說:不是我們對你偏愛,而是你最具備條件,你的表現大家有目共睹。記得C副總曾經有一次在我們科室當眾感言:如果某某(指我)都是壞人的話,那這個世上再也找不到一個好人了。
在公司的良好氛圍中,我工作之餘可以在辦公室學《轉法輪》,由於重視學法, 三件事同步並進,那時是我修煉狀態的較好時期。我還將《轉法輪》借給科室的一些同事看,有些明白真相後做了「三退」。我也根據其它科室不同文化層次、不同情況的人給他們傳遞適合的真相資料。如有一位高工在看了師父的經文《我的一點感想》後說:你們師父太了不起了,寫得太有水平了。
我又利用工作之便在接觸一線工人時給有緣人講真相、勸「三退」,還引導了一位有緣人走入大法修煉。值得一提的是一位六十多歲的雲南老人,來看他在A公司打工的兒子時正好讓我遇到,我給他講了法輪功真相,最後講到天滅中共,只有廢除毒誓聲眀「三退」才能在人類的大淘汰中得到留存。他欣然同意「三退」,並告訴我他們知道「彌勒佛」在亂世中救人,人類會有大劫,他們相信神的存在。我為一個來自山區農村的普通老人尚能明悟如此「天機」而感佩,心中更加感受到「中國人可貴」。
盡可能的多掌握一些現行法律知識,以便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在A公司上班時,有一年「十一」前夕,轄區派出所專管法輪功的Z警察打電話叫我去派出所一趟,我以工作脫不開身為由拒之,第二天Z警察又打電話催去,在不能迴避的情況下,我想到應該借此機會給他講真相,但不能無原則的配合,必須要讓參與迫害者知道大法弟子的威嚴。後來Z警察以來我家的方式與我見面,到後就從公文包裏拿出記錄本、印泥盒(按手印用)、鋼筆等放到桌上,用一副居高臨下谉問罪犯的眼光看著我,臆想先給我來一個下馬威讓我膽怯。我心念不動坦然面對,嚴肅的告訴Z警察,把你面前的這些東西全部收回去,我今天是以一個擁有人身自由的公民的身份和你交談,我不是罪犯,你是執法警察你打個電話要我去派出所我就得順從嗎?你對我是「傳喚」、「留置」、「監視居住」、還是「拘留」?你得出具手續給當事人對不對?你如果不按法律程序執法你就是在違法,你就要擔責,大法弟子不是法盲,這點你務必要清楚,你們不是說要依法治國嗎?否則,我們的談話到此為止。在我有理有據的一番話下Z警察自知理虧,只好將桌上的物品全部收回……
隨著正法進程的推進,二零一五年五月當局出台司法新政「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因此,國內外有二十多萬大法弟子實名向「兩高」控告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滔天罪行,我也是其中一員並收到妥投短信。二零一七年的所謂「敲門行動」中,我能放下怕心,不失時機給上門的警察講真相。二零二一年所謂的「清零」行動中,我心懷善念,給上門的社區人員講真相。二零二一年省政法委幾個官員親自上門,威逼我放棄修煉並要在「三書」上簽字,被我拒絕,最後他們讓步到不簽字也可以,點過頭都算數。我始終不配合用正念全盤否定。
我的體會是:作為一名大法弟子在血雨腥風的殘酷迫害中,在面對各種關難、各種考驗時要達到正念正行,首先要明悟:法輪大法是宇宙的最高佛法;大法堅不可摧;大法師父高於一切;大法師父法力無邊、無所不能。要做到:在邪惡的迫害中放下生死,只有放下生死,我們才能保持強大的正念;才能走正走好修煉的路。
個人體會,與同修交流,如有不在法上之處,敬請同修慈悲指正。
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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