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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廣州市司法局局長廖榮輝的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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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四月六日】廖榮輝,男,出生於一九六五年五月,二零零零年後任廣州市檢察院檢察長助理、批捕處處長、副檢察長、黨組成員;二零一四年任廣州市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後,任廣州市司法局黨委委員、書記、局長;二零二二年任廣州市人大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開始至今持續對法輪功的迫害後,廣州市司法局緊跟中共迫害政策,不但在其管理的勞教系統內對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暴力洗腦,還非法設立了專職洗腦機構──廣州市「法制教育學校」(廣州市洗腦班)。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廣州司法網公布的廣州市司法局行政職能之一是:管理市「法制教育學校」。二十年來,被廣州市司法局主導的強制洗腦的法輪功學員人數至少超過六百人,多人被迫害致死、致殘、精神失常。

廖榮輝任廣州市司法局局長,期間至少十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到廣州市洗腦班迫害,具體情況如下:

曾少美,女,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九日,和羅小娟在廣州市番禺區大夫山森林公園南門附近講真相時遭綁架,被非法行政拘留十天後劫入廣州市洗腦班。

董文鐘,男,廣州市白雲區汽配經營者,因營救妻子呂春夏,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在家中遭綁架,被劫入廣州市洗腦班迫害九個月。

方愛平,二零一七年五月十日,因訴江被當地派出所和居委會騷擾,後在自己開的店裏被綁架至廣州市洗腦班迫害。

鄭映珠,女,二零一七年五月十四日在海珠湖講真相時遭綁架,非法拘留十五天後被劫入廣州市洗腦班,八月二十二日回家。

唐惠玲,女,二零一七年八月九日,與許詠梅、黃玉珍在佛山市南海桂城講法輪功真相時遭綁架,被南海獅山拘留所非法拘留,九月七日下午被劫入廣州市洗腦班,年底釋放。

邱騰昆,男,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一日在家中遭綁架,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後被劫入廣州市洗腦班。

周再玉,女,時年六十六歲,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晚發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綁架至天河拘留所,六月五日被劫入廣州市洗腦班。

余萍,女,時年五十八歲,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一日在北京路步行街被越秀區北京派出所警察綁架,二十二日被劫持到廣州市洗腦班。被非法拘禁約三個月。

謝宇,女,時年三十三歲,湖南益陽人,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冤獄期滿時,被越秀區公安分局警察、珠光街綜治辦人員從海珠區看守所劫持到廣州市洗腦班。二零一九年十月九日回家,被非法拘禁近九個月。

高素明,女,五十九歲,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被綁架到廣州市第一看守所,一個月後,五月二十四日被劫持到廣州市洗腦班十天。

被非法關押到廣州市洗腦班的法輪功學員,大多是在光天化日之下被片警、街道、居委會等以黑社會的方式綁架、拖過來的。他們先摸清法輪功學員的行蹤,然後設伏,等法輪功學員一出現,一夥人立即一擁而上,把法輪功學員拖進事先停在附近的車裏,直接送到洗腦班。把法輪功學員劫持走後,有的居委會通知家人,說去「學習」了,但這個「學習」的地點高度保密,絕不告訴家人。家人送衣服,也只能送到居委會,然後由居委會轉交。有的則完全不告訴家人,人就這樣失蹤了。洗腦班強制法輪功學員寫放棄修煉的所謂「四書」:保證書、悔過書、決裂書和揭批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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