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人均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記錄,犯了迫害佛法的重罪,應了一句古訓: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時候一到,一切都報。眾多其他被查的中共官員也將與這三人一樣,也一定會得到天理的報應,與其所犯的罪惡相符。
一、山東省前副省長孫述濤被判處無期徒刑
二零二四年六月五日大陸媒體報導,山東省前副省長孫述濤因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受賄所得財物也都被沒收。
孫述濤,男,一九六五年一月生,山東高密人,一九八五年十一月加入中國共產邪黨。主要履歷:二零零八年二月至二零一八年三月,分別任山東省威海市委副書記、副市長、市委副書記、市長、市委書記;二零一八年五月至二零二二年三月,分別任濟南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副市長、代市長、副書記、市長。孫述濤曾經任山東省副省長。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七日,任山東省政協副主席。
孫述濤在任職威海市委書記、市長及濟南市委副書記、市長期間,推動迫害當地法輪功,法輪功學員遭綁架、抄家、關押、酷刑,不計其數,多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迫害致死。
以下是在孫述濤在威海市任職期間,法輪功學員遭迫害的部份案例:
◎黃敏,黑龍江省大慶人,因參與山東省威海市電視插播,被非法關押到省監迫害。二零一七年,他在省監被迫害出現了多天昏迷,神智不清的症狀,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隨後被送到濟南新康監獄醫院,遭受著迫害。經親人的積極努力,中共不法人員不得已給辦了保外就醫,近況不詳。
◎鄭旭飛,男,山東省威海市乳山市下初鎮中心學校體育教師,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受益,利用節假日休息時間講真相,遭受嚴重迫害(以前有過報導)。二零一七年七月十四日上午,42歲的鄭旭飛在街上講真相,被人誣告。據目擊者說,可能是一便衣,一會工夫來了一輛警車,下來幾個人將鄭旭飛劫入警車。據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一日報導,鄭旭飛被乳山市法院枉判四年。
◎山東威海文登法輪功學員劉紅二零一七年一月被非法判刑兩年六個月,六月六日被劫持到濟南監獄繼續非法關押迫害。此期間,家裏得不到她的消息,劉紅的父親不幸離世。劉紅曾於二零一五年一月十日被文登國保綁架,她絕食反迫害近一個月,生命出現危險才被放回家。回家後,國保警察不斷對她騷擾。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日晚五點多,劉紅在打工的地方再次遭警察綁架。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六日,劉紅被文登法院非法判刑兩年六個月。二零一七年六月六日,劉紅被文登看守所送往省女子監獄迫害。
以下是在孫述濤在濟南市任職期間,法輪功學員遭迫害的部份案例:
◎濟南鋼鐵總廠退休工程師王洪章,慘遭冤獄酷刑,被摧殘的肺氣腫、心臟疼痛,臀部被打爛,退休金被長期剝奪,生活困頓,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一日,87歲的王洪含冤離世。
◎濟南市法輪功學員王風強,男,時年48歲,老家是山東招遠市金嶺鎮官莊村,原山東省第一監獄科級幹部。在洗腦班被迫害時染上肺結核,流離失所中一直不能痊癒,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一日下午含冤離世。
◎濟南法輪功學員彭桂香,女,時年69歲,家住濟南市歷下區正覺寺小區。退休前是單位的車間主任。她修煉大法後不但身體健康,為人更加熱情善良。因彭桂香堅持信仰,長期的遭受中共的迫害,身心被摧殘致重病,於二零一九年上半年離世。
◎濟南法輪功學員焦凱,男,時年51歲。因堅持對法輪大法的信仰,曾多次被中共綁架抄家、拘留迫害、被非法判刑四年,巨大壓力下致腦溢血。二零一九年一月七日,焦凱在濟南市歷下區泉城新時代一號樓發放真相資料,遭不明真相的人誣告而流離失所,因被非法通緝,同年一月二十二日,在臨沂火車站被臨沂站前派出所綁架、非法關押到臨沂市看守所,一月二十四號被濟南市歷下區文化東路派出所劫持回濟南。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八日,濟南市天橋區法院非法對焦凱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勒索罰金四千元。焦凱不服,提起上訴。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二日,焦凱在遭受迫害的巨大壓力下導致腦溢血,被非法取保候審。三月二十七日,濟南市中級法院法官完全不顧焦凱身體狀況,非法作出了維持原判的判決。
孫述濤作為山東省濟南市、威海市兩地黨政主官,對上述迫害事件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而今孫述濤被查,是他迫害法輪功的因果報應。迫害法輪功的首惡江澤民死了,江澤民的罪惡一定會被清算的。那些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如不悔過,會一個接著一個的遭惡報。
二、吉林省吉林市原市長張曉霈獲刑九年
二零二四年四月三十日大陸媒體報導,吉林省吉林市原市長張曉霈受賄案,對被告人張曉霈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並處罰金三百萬元。
張曉霈,男,一九五七年十一月生,二零零四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三年一月,分別任吉林市委常委、副市長、市委副書記、代市長、市長、市委書記,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任吉林省政協副主席,二零一八年一月,退休。
張曉霈為高官厚祿,不惜泯滅良知,積極追隨人渣敗類江澤民對信仰真善忍群體大打出手,主導操控對吉林市、縣、鄉、村法輪功學員進行綁架、拘留、勞教、判刑、洗腦,流離失所、致殘、致死,失蹤。
(一)張曉霈任職期間,多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的部份事實
◎吉林市法輪功學員於學忠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去法輪功學員李文軍家串門,被前來綁架李文軍的吉林市高新派出所警察綁架到吉林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高新派出所,因警察不認識他,於學忠不配合不報姓名,遭警察毆打,第二天,於學忠被警察活活打死。年僅五十四歲左右。
◎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五日下午一點左右,王敏麗再次被以吉林市昌邑分局國保大隊都興澤為首的警察綁架;後被劫持到吉林市越山路警犬訓練基地,遭到毒打和酷刑折磨。王敏麗的一條腿被警察用木棒打折。警察把王敏麗的嘴用膠帶封住,然後往她鼻子裏灌芥末油,王敏麗幾次被灌的昏死過去。警察又瘋狂的將一瓶芥末油倒在王敏麗的眼睛裏,導致她的一隻眼睛當場失明。
◎王建國,男,時年三十歲,吉林市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六年三月二日下午兩點,南京派出所幾個警察非法闖進法輪功學員王建國、趙秋梅夫婦開的川正居麻辣燙店內,非法抄走電腦等物品,期間劫走家產折合人民幣3萬多元,家中存錢全部丟失。並將他們夫妻二人劫持到吉林市船營區南京派出所進行迫害。三月十日中午,哈達灣派出所和吉林國安出動三輛警車到王建國父親家欲行抓捕其父王樹森,原因是害怕其父上訪,並在門上有鎖、家中無人的情況下,破門而入,肆意抄家。
由於當地派出所和吉林國安惡人的一再相逼,接連不斷地到家中騷擾,王建國的父母被迫流離失所。王建國被非法關押在吉林市第一看守所。王建國絕食抗議迫害,惡警非法灌食時,將管子錯下到了氣管裏,流食進到氣管,造成呼吸道呼吸終止,肺部感染死亡。四十天慘死看守所,年僅三十歲。
(二)張曉霈在任職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誣判的部份事實
◎二零零七年七月十日,吉林樺甸市法輪功學員劉玉和被船營區法院非法判刑八年,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三日劫持到吉林監獄。
二零一三年十月十八日,中共吉林市委書記張曉霈與「六一零」頭目白岩親自操縱吉林市公安局警察實施迫害行動,吉林市的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和家屬遭綁架,這起野蠻綁架行動。在超長時間非法關押後,法輪功學員朱玉君、鄧曉波、王海田、車平平、李德全、李德祥等遭非法判刑。
◎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一日昌邑區法院對李德全、李德祥哥倆偷偷非法開庭,既沒有通知律師,也沒有通知家屬,整個過程都是在吉林市「六一零」人員操控、指揮下進行的。當場沒宣布結果。事後得知李德全被冤判八年,李德祥被冤判四年。
◎據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報導,十一月九日,車平平家屬和律師來到船營區法院,多次打電話約李忠誠下樓,馬上到中午午休了,李從辦公室出來見了兩位律師和家屬,說「我們一審宣判完了,就這樣了,四年。」除車平平外,朱玉軍被非法判刑五年,馬馳被非法判刑兩年十個月。
(三)張曉霈任職期間,開辦洗腦班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部份事實
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日下午兩點左右,吉林市邪黨書記張曉霈,親自到沙河子洗腦班督察迫害情況。惡警們把從法輪功學員家搶來的大法書籍、電腦、打印機、刻錄 機、錢(有打印真相的有沒打印真相的)真相資料等物品都拿到洗腦班擺放,照相、錄像,顯示他們的成績。
洗腦班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威脅、暴力「轉化」強迫法輪功學員寫放棄信仰的「五書」,使法輪功學員在精神上、肉體上、人格上受到了極大的傷害。對於不配合的學員,則被施以酷刑迫害,連孩子老人都不放過。
◎吉林市法輪功學員倪豔萍(二零一五年控告江澤民後已被迫害離世),被多次綁架到洗腦班,遭到眾多警察、惡徒的毆打,被強行洗腦,酷刑折磨,被迫害得癱瘓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在洗腦班裏,倪豔萍拒絕看邪黨製造的天安門自焚案碟片和栽贓陷害李洪志師父、污衊法輪功的各種碟片時,被猶大和警察毒打,被打嘴巴、用手擰胳膊、用腳踢、罰站、不讓吃飯,用污言穢語對其進行人身攻擊,惡人甚至還兩次逼倪豔萍跳樓。
◎二零零九年八月三十一日下午兩點多鐘,一拉溪鎮派出所所長韓坤、副所長張國華、警察李福德闖入一拉溪鎮慶花園村大法弟子曹靜雲家,要求曹靜雲母親寫五書(誹謗大法),被曹靜雲母親嚴詞拒絕。二零零九年九月一日半夜兩點,他們再次闖入其家,強行綁架曹靜雲母女到永吉縣羊草溝昕昕山莊洗腦班進行迫害。此前曹靜雲已被黑嘴子勞教所用不明藥物迫害,已經精神失常。中共用藥物迫害法輪功學員,使精神分裂,何其毒也,對被迫害的已精神失常的人還要繼續洗腦,人性全無。
◎二零零六年十月三十日下午四點多鐘,永吉縣「六一零」人員勾結各鄉鎮派出所綁架大法弟子共十二人,三家鄉李立新母子倆,由於李立新的孩子才四、五歲沒有人看管,就隨同母親一起被一拉溪派出所綁架到洗腦班。
洗腦班惡徒每天上午八點到十一點、下午兩點到四點半,用廣播播放誣蔑法輪大法的謊言,晚上七點到九點,圍攻法輪功學員,進行精神及肉體折磨,威脅、恐嚇、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真善忍」信仰。
吉林市沙河子洗腦班從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五日起辦洗腦班至二零一五年整五年之久,是持續時間最長,迫害手段最險惡的洗腦班。據不完全統計,共有至少一百多人被綁架到吉林市沙河子洗腦班迫害。
以上的事實案例只是張曉霈任職期間對吉林市善良的法輪功學員迫害案例的冰山一角,更多的迫害事實案例在明慧網上都有詳細記載。
三、安徽省原黃山市市長、宿州市委書記李宏鳴被判刑十四年半,罰金四百萬
二零二四年六月六日媒體報導,曾任安徽省黃山市委副書記、市長、宿州市委書記的李宏鳴被判刑十四年半,罰金四百萬。
李宏鳴,河北巨鹿人,一九五七年九月出生。主要履歷:二零零三年九月至二零零八年二月,任黃山市委副書記、市長;二零零八年二月至二零一三年六月,任宿州市委書記;二零一八年一月至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任安徽省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主任委員。
在李宏鳴主政安徽宿州市委書記期間,該地區發生多起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遭迫害的法輪功學員至少有:鄭雲飛夫婦、李希排夫婦、薛朝陽、孫宣君等人。
◎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二日,安徽省宿州市蕭縣七、八個警察強行闖入在縣民政局工作的鄭雲飛家,說是因為鄭雲飛夫婦煉法輪功,還向世人講真相。並以「五一二汶川地震後,講真相會迷惑人心」為由到處強翻,搶走大法書及資料、師父法像以及錄音機、MP3、MP4等私人物品,甚至將家中的錢財及貴重物品(包括存摺)都洗劫一空,並強行帶走了鄭雲飛夫婦。鄭雲飛夫婦二人被非法關押。當地一些法輪功學員都紛紛被綁架、監控、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零八年六月七日,搶劫鄭雲飛家的七、八個警察又強行闖入在安徽省宿州市蕭縣一中工作的李希排老師家,以同樣的藉口強行抄家,搶走大法書及資料、師父法像以及電腦、打印機、覆膜機、MP3、MP4等私人物品,將家中的錢財及貴重物品(包括存摺)也都洗劫一空,並強行帶走了李希排夫婦。李希排夫婦二人被非法關押在蕭縣龍山子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