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迫害法輪功 昆明西山區法院四官員遭報落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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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昆明市西山區法院是雲南省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最多的初級法院之一。昆明市迫害法輪功的案件從二零一四年開始由中級法院下放至初級法院審理。至今,西山區法院至少對52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判刑,其中80歲以上有6人,有2名法輪功學員在迫害中去世。

西山區法院的兩任院長何家華、付錫勇、刑庭庭長吳兆敏、刑庭副庭長苟有祥先後落馬下台,他們均以貪腐之名被調查。這是惡報的開始。

▼院長何家華參與了對七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何家華,男,五十多歲,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三日前任西山區法院院長,隨後任昆明市中級法院四級調研員;於二零二一年九月一日因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教唆他人犯罪被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何家華在任西山區法院院長期間,法輪功學員尹淑媛、郭玲娜、張良、李培高、和雙鳳、紀福仙、董竹英等七人被非法判刑,後被劫持到省一監或女二監迫害。在監獄他們遭到殘酷折磨,張良在省一監被各種體罰、毆打、關禁閉、腳手被銬固定在地上、噴辣椒水、鋼繩勒脖等等。女性法輪功學員在女二監遭長期長時間(每天十六小時)被罰坐在小凳子上,有的會陰部被坐爛,臀部坐出老繭,身心受到極大的摧殘。尤其是原雲南省建安裝公司工程師,八十三歲的李培高被非法判刑四年送進監獄遭迫害,在關押期間被迫害去世。何家華均負有不可推卸的領導責任。

'何家華'
何家華

▼院長付錫勇參與對十三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付錫勇,男,一九六九年二月生,二零一六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九年八月曆任昆明市西山區法院黨組書記、副院長、代院長、院長;後任昆明市中級法院副院長。二零二一年四月七日,付錫勇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付錫勇在任西山區法院院長期間,高惠仙、吳廣成、馮寶定、王任權、朱翠芬、周惠芬、陽功秀等十三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被關押進監獄,遭監獄嚴管,有的長期長時間(每天十六小時)被罰坐小凳子、做奴活等折磨,尤其是原河南開封市房管局開發公司黨委書記,六十歲的吳廣成被判刑五年送進監獄遭殘酷迫害,出獄三個多月就含冤去世。付錫勇有推卸不了的領導責任。

'付錫勇'
付錫勇

▼法官吳兆敏對法輪功學員吳廣成非法判刑,導致吳廣成被迫害致死

吳兆敏,男,四十多歲,西山區法院刑二庭庭長。二零二一年,吳兆敏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吳兆敏曾參與對法輪功學員吳廣成的非法判刑,導致吳廣成在獄中遭殘酷迫害,出獄不久便去世。

二零一七年四月,河南開封市法輪功學員吳廣成因為向世人講真相被棕樹營派出所警察綁架,二零一八年,被西山區檢察院檢察官黃雲爽非法起訴,西山區法院刑庭法官吳兆敏對吳廣成以「破壞法律實施罪」莫須有罪名非法判刑五年。導致吳廣成在監獄受盡折磨,身體非常衰弱,出獄三個多月後,於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七日不幸含冤去世。

'吳兆敏'
吳兆敏

▼法官苟有祥迫害法輪功學員李培高,導致李培高被迫害致死

苟有祥,男,五十多歲,原西山區法院刑一庭副庭長,二零一九年因受賄被查處。苟有祥任職期間參與對法輪功學員李培高、和雙鳳、紀福仙的非法判刑,導致李培高在被獄中被迫害致死。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法輪功學員李培高(八十二歲)、和雙鳳(五十三歲)、紀福仙(六十二歲)因為向世人講真相遭綁架,後被西山區檢察院非法起訴,西山區法院法官苟有祥以「破壞法律實施罪」莫須有罪名對三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李培高四年,和雙鳳四年,紀福仙判刑三年。李培高在雲南省第一監獄期間被迫害致死。

結語

法輪大法是佛法修煉,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返本歸真。迫害佛法和佛法修煉人的罪業,既逃不過人間的法律,也逃不過天譴。表面上,以上人員是以貪腐遭報應,其實主要是因為他們參與了迫害佛法,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而遭到了報應。修煉人是以慈悲為懷,並不想看到這樣的結果。奉勸那些還在主動或者被動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公檢法人員,「人在做,天在看」,世上誰做了甚麼都得償還,做好有好報,做壞有壞報。希望你們在這是非顛倒的亂世之中,能清醒過來,明辨善惡,選擇善良,為自己和家人留下一個未來。

(責任編輯:章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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