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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害癱瘓取保 陝西咸陽市強小俠遭枉判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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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陝西報導)陝西省咸陽市六十一歲的法輪功學員強小俠女士,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被綁架、關押迫害致癱瘓,二零二三年八月十八日被所謂「取保候審」,二零二四年一月三十日秦都區法院非法開庭,六月五日遭枉判三年、勒索2000元。她被威脅不得上訴,否則罰款。

強小俠是寶雞市扶風縣南陽鎮南陽村人,一九六三年一月出生,她因照顧婆婆現居住在陝西咸陽秦都區南上召一民房內。強小俠一九九八年開始煉法輪功,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後,一度中斷修煉;身體出現狀況,二零零零年八月本來要到醫院手術治療,因為付不起醫藥費放棄治療回家。在當年中秋節後她恢復煉法輪功,身體很快得到康復。

強小俠二零一六年來到咸陽市後,因為和同修在咸陽彩虹小區集體學法而被咸陽彩虹公安分局綁架,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日。當時因疫情原因,行政拘留未執行。

二零二二年十月前後,強小俠在咸陽市雙照鎮北上照村照顧婆婆時,因在鄰近村向世人發放法輪大法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世人誣告,曾被咸陽市秦都公安分局雙照鎮派出所綁架。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強小俠將一封講明法輪功真相的勸善信件交給雙照派出所所長。同日下午,雙照鎮派出所稱有人舉報近期發現有大量法輪功真相資料,懷疑是強小俠所為,出動四名警察、為首的叫王輝(電話:17309108517),在沒有任何法律手續的情況下,非法抄強小霞的家,搶走大法師父法像、大法資料,把她綁架到咸陽彩虹公安分局,非法行政拘留十日。

二零二三年四月七日,強小俠被非法刑事拘留在咸陽市秦都看守所,期間身體左半身失去知覺,生活不能自理,後被彩虹公安分局送215公安醫院並要求家人陪護。其丈夫對公安人員義正詞嚴的說:「我妻子在家照顧年邁老人,身體好好的,現在被你們折磨成這樣,還要我家裏來照顧,你們還講理嗎?」

當時強小俠家裏年邁的老人無人照料,時間不長就去世了。後因公安強行要家裏接人,二零二三年八月十八日強小俠被非法取保候審。

二零二四年一月三十日,秦都區法院對強小俠非法開庭。公訴人是秦都區檢察院的黃媛,法官是秦都區法院多次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常保民。

二零二四年六月五日,法院下達了對強小俠誣判三年、罰款2000元的判決書,同時威脅家人不得上訴,如果上訴就罰款2000元。

秦都區檢察院法官常保民電話:1330910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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