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建民,男,一九四九年三月出生,原是哈爾濱市藥材總公司辦公室主任,一九九四年八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修煉法輪功,使何建民常年所患的頑疾心血管、腦血管、神經方面和花眼等病症不翼而飛,他平生第一次感受到沒有病的滋味,對工作和生活充滿信心。何建民曾形容自己修煉法輪功後的美好狀態:「我通過學法修心,遇事向內找,同化真、善、忍宇宙特性,從本質上改變自己,我發生了脫胎換骨的變化,善良代替了狹隘與自私,寬容代替了爭爭鬥鬥,真誠代替了虛偽與妒嫉,做事先考慮別人,遇事能忍,矛盾面前退一步海闊天空,不再與友鄰單位斤斤計較,給予了善待和寬容。」
何建民歷年遭中共迫害事實簡述
中共一九九九年七月瘋狂迫害法輪功後,何建民因堅持真善忍信仰,多次遭劫持綁架、關押、酷刑折磨。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八日,何建民去北京要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在天安門被警察綁架,後吉林駐京辦將他非法拘禁二十個小時,勒索一千元罰金後才讓家人接回。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日下午,何建民被闖入家中的道外公安分局國保大隊教導員方成樸、警察侯廷義、楊蘊輝、宋孟春、南馬派出所副所長李衛東、片警張良等人綁架、抄家,被非法關押在道外區看守所。期間在二零零四年三月一日下午,道外分局國保警察將何建民從看守所秘密劫持到哈爾濱市區外的一個秘密地點,遭刑訊逼供,被施以「蘇秦背劍」、「背銬」、「吊銬」、「坐鐵椅」、「熬鷹」等酷刑,被折磨了八天七夜共186個小時。參與迫害何建民的有:道外公安分局國保大隊教導員方成樸、隊長楊某、侯廷義、宋孟春、武警中隊長李某、哈爾濱市「610」處長關某、司法學校的楊某某以及武警部隊團參謀長、六個武警士兵二十四小時三班倒。何建民在道外區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六個月。
酷刑示意圖:蘇秦背劍:把人的雙手臂背在後面用手銬銬住,惡警抓住鐵鏈踩住法輪功學員後背,用力往上拽,痛苦至極。 |
二零零四年四月三十日,何建民被道外區法院非法判刑七年。二零零四年六月九日至九月二十三,他被劫持到黑龍江省新建監獄集訓隊,期間他遭受強制跑步、長時間抱頭罰蹲的體罰。同年九月二十三日他被轉關到呼蘭監獄,期間遭受到長時間罰蹲、罰站、坐小凳等體罰,他還曾遭到「噴氣式」、鐵夾夾耳朵、數天不許睡覺等酷刑折磨。
酷刑演示:噴氣式 |
何建民曾形容他遭受「坐小凳」酷刑的情景:「二零零五年四月十日起,呼蘭監獄四大隊在十餘天內對我實施坐小板凳的酷刑折磨;中隊指導員呂明東受江澤民欺騙安排叫小木匠的服刑人員製作該監獄最殘酷的刑具小板凳只有二寸半寬,二寸半高,一巴掌左右長,坐上即搖晃,用這種酷刑折磨我十餘天,四個整天整宿不許睡覺,不許站起,那種筋要蹦起的各種痛苦無以言表。」
中共刑具:強迫法輪功學員坐的小凳 |
何建民被呼蘭監獄迫害致生命垂危,在家屬強烈要求下,於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五日「保外就醫」走出魔窟。
回家後的何建民仍經常遭到中共人員的騷擾、綁架。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南馬辦事處「610」主任孫喜德、南馬派出所副所長霍曉波等人以何建民不放棄信仰、不寫「三書」為由,阻止呼蘭監獄開具釋放證明,而監獄以不寫「三書」為由,拒絕歸還家屬所交的五千元押金。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元旦前夕,何建民去香坊區訪友時,香坊派出所警察將其綁架並非法關押在香訪看守所二十二天。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八日,何建民遭南馬派出所警察非法抄家,搶走大法師父的法像、法輪功書籍。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九日晚,何建民、曲淑敏夫婦在家中被破門而入的道裏公安分局警察綁架、抄家。何建民後被「保外就醫」一年。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二日,道裏區法院對身體還沒有恢復的何建民非法判刑四年,再次將他劫持到呼蘭監獄迫害。僅僅兩個月零八天,即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一日,何建民在呼蘭監獄被迫害致死,終年71歲。
(何建民遭中共害怕更多事實請見明慧網報導《遭五年冤獄折磨 黑龍江主管藥師控告江澤民》)
(責任編輯:田園)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24/7/27/2192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