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將人綁架後拒絕透露被綁架者的命運或下落,或拒絕承認剝奪了被綁架者的自由的行為,就是典型的強迫失蹤,在國際上被認定為非常嚴重的侵犯人權的犯罪。
明月的家屬則收到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為指控的「指定地點監視居住」的通知書。但家屬未被告知人在何處。
現在三位法輪功學員是處於被秘密關押的狀態。
明目張膽的綁架、秘密關押迫害
事實上,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開始之後,秘密關押、非法拘禁,或者說強迫失蹤,在神州大地上可謂司空見慣。法輪功學員被隨意拘留、關押、非法拘禁,家屬卻得不到任何消息。
比如,成都金牛區法輪功學員祝霞,二零零三年六月十九日下午兩點,被居委會人員等以給其找工作為藉口從家中綁架,一直下落不明,家人四處打聽,居委會、派出所都拒絕告知。後輾轉聽說,祝霞被關押於彭州洗腦班。但家屬一直沒有得到居委會等單位的正式通知,直到祝霞被劫持回家,當時祝霞已被迫害致瘋。家人只知道祝霞稍微受到刺激便會抱頭大喊:你們要強姦我嗎?而具體她遭受了甚麼,家人卻無從知曉。
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二日,成都法輪功學員、原成都空壓機廠工程師蔣雲宏在朋友家被一群人綁架後,就一直下落不明,音訊全無,直到幾個月後他被酷刑迫害致生命垂危、被劫持到成都看守所的定點醫院,親人才知道他的信息,後來才知道,他被綁架後被非法拘禁在新津洗腦班和賓館,被國保人員各種慘無人道的折磨。後來蔣雲宏在被迫害致奄奄一息之際,在醫院被非法判刑三年,最後還輸著氧氣的蔣被用擔架將綁架到五馬坪監獄。二零零九年初「刑滿」回家時,醫生斷定他活不了多久。回家後,他一直腹部腫大,口中出血,於二零一一年三月八日晚含冤離世。
經過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十幾年來不斷的據理力爭,維護自己的權利和社會的公正,抵制和控告犯罪,尤其是很多慘絕人寰的血腥和罪行被揭露出來後,引起大眾憤怒,漸漸的,很多聳人聽聞的迫害行為,包括秘密關押,在明面上似乎有所收斂。但實質變得更隱蔽、陰毒,尤其在對法輪功學員司法迫害羅織證據的所謂「偵查階段」,大量使用秘密關押,只是更隱蔽,或者說,當局在不斷地變換花樣,尋找遮羞布。
以「監視居住」之名非法關押、刑訊逼供
二零零七年八月~九月,成都包括鐘芳瓊在內的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後強迫失蹤,其中十一人後被非法起訴。直到律師介入,家人才知道當事人當時被綁架後,被非法拘禁於不同的洗腦班或酒店房間,遭受刑訊。這個過程在卷宗上被記錄為「監視居住」,但律師明確指出這是當局(偵察機關)違法,律師在辯護中說:「長期將當事人非法拘禁於各種『洗腦班』的行為就是一種公然犯罪……在案件偵查、起訴過程中,當事人及其家屬不僅對違法行為無法投訴、舉報、控告,就是基本的知情權都得不到保障。可以毫不客氣地說,本案就是偵查單位個別人侵犯人權的真實寫照。」
儘管如此,秘密關押仍以「提外訊」和「監視居住」的名義被中共不法人員大量使用。二零零九年,成都一電腦公司數名員工被綁架,其中一法輪功學員谷懷兵的律師到看守所依法會見被阻擋,後律師投訴後方得以會見,被告知,當事人被關押於看守所後不久就被「提外訊」,即被劫持到簇橋一處沒有掛牌的地點秘密關押,遭到毆打、熬鷹等折磨,其中兩天正是律師要求會見未果的時間。
二零一二年五月,居住在成都紅楓嶺小區的肖洪明與家人突然失去聯繫。家人到其住所時發現其住處被翻抄的一片狼藉。家屬到所在派出所等多處打聽,均遭推諉、或搪塞、或否認。四個多月的時間,家屬一直未接到任何手續,或得到任何消息。直到後來肖洪明被構陷起訴,律師介入,家屬才知道,肖洪明當時是被青羊區國保大隊指示派出所警察綁架。
二零一三年,西南石油大學副教授李延鈞在瀘州被非法拘留一個月之後,家屬被告知李教授被「監視居住」,已交接給成都市新都區(西南石油大學所在地)國保大隊,但新都國保大隊警察譚毅矢口否認他們接走李延鈞並拒絕透露李教授被關在何地。家屬懷疑人被關在新津洗腦班,於是攜親友前往找人,一工作人員信誓旦旦地對親友們表示李教授絕不在那裏,後親友在牆外大聲呼喊李延鈞的名字,李教授在洗腦班裏呼喊回應。
二零一三年八月,成都法輪功學員李忠芳、楊婭菲、鄧紹英等被綁架拘留37天,因實在捏造不出證據,看守所只能放人。但金牛區及成都市國保610不甘心,又以「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名義繼續將楊婭菲、鄧紹英等劫持到金牛洗腦班秘密關押。律師投訴說,楊婭菲、鄧紹英在成都有居所,監視居住只能在家,不能指定地點。但即使如此,楊等依然被非法關押於金牛洗腦班幾個月,直到過年前才被放回。
依據刑訴法,關於「監視居住」,在本地有居所的,只能在家」監視居住「。只有本地沒有住所,或涉及國家安全或恐怖的,才能指定地點監視居住。
強加「煽顛」指控的秘密關押
由於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包括律師,對偵查機關秘密關押、違法 「指定監視居住」的投訴,國保及610為了「合法化」其秘密關押的罪行,強加「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名。
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四日,溫江八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隨後被非法拘禁於新津洗腦班。家人不被告知人在何處,只被告知是監視居住,指控罪名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家人深感恐懼和疑惑,不知這些婦女老人,如何「煽顛」。但在幾位當事人被非法批捕並被劫入看守所之後,指控罪名又變成了「刑法第300條」。
溫江這個案子並非個例,比如,二零二二年一月,法輪功學員劉嘉、公民黃素蘭、弓鬱彬、羅國平、楊智等人的所謂「案子」,皆是如法炮製:先用「煽顛」的指控對法輪功學員,指定地點監視居住,即秘密關押,在特定的封閉環境下,國保和610人員可以肆無忌憚的動用各種酷刑、洗腦、欺騙,恐嚇,騙取法輪功學員的所謂「口供」形成迫害證據後,再換成「刑法300條」的指控,以達到最終構陷法輪功學員的目的。
這一切說明對法輪功學員的指控從來都不是依據事實或法律,僅僅是為了方便迫害。事實上,法輪功學員無論信仰真善忍,還是講述法輪功真相的行為,都是合法的,沒有違反任何法律,與「刑法第300條」或「煽顛」沒有任何關係。也就是說,在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中,法律被踐踏殆盡,這才是真正的「破壞法律實施」!
「監視居住」名義下的罪惡
二零零八年,鐘芳瓊等十一人被非法開庭時,十一人都提到了在被所謂「監視居住」期間,也就是秘密關押中,所受刑訊折磨。儘管法庭一再打斷律師和當事人陳述,但鐘芳瓊仍描述了所遭到的駭人聽聞的酷刑摧殘:她於二零零七年八月三日被秘密劫持到武侯區機投鎮圓圓大酒店二樓非法關押,雙手被分別銬著凳子上,然後被用一百瓦的電燈泡一直在眼前強烈的照射,一直被這樣折磨,二十四小時不准睡覺,有警察輪番看守,警察還用各種陰毒手段折騰。這樣虐待十多天之後,所謂「辦案警察」「小袁」又用刑具猛刺鐘的腰和大腿(每秒鐘一次長達一小時左右),把鐘痛昏死後,又把青芥辣的藥物發瘋似的狂塗在鐘的上下眼皮,太陽穴,鼻孔內,甚至是嘴裏頭。鐘當場毀容。連續酷刑之下,鐘雙手腕早已被手銬磨爛,人早已成弓形(因為手銬貼在地上),腰也劇痛的無法忍受。武侯國保隊長王鵬飛還繼續對鐘一邊用拳頭和鐵錠子暴打,一邊暴跳如雷地辱罵:「打死你,打死你,打死你又能怎麼樣?打死你隨便填個名字火化了事。」
事實上,這樣的暴行在此之前已經很多,尤其在對法輪功學員秘密關押中,往往伴隨著刑訊,以及各種謊言、恐嚇、洗腦。上文中提到的蔣雲宏,就是在被秘密關押期間,被毆打致嚴重內傷,出現肝硬化,後在風華正茂之年含冤離世。國保及610人員對法輪功學員秘密關押後,在這種完全封閉沒有監管的情況下,可以完全肆無忌憚地對法輪功學員施以各種手段,製造各種恐怖。
現在國保、610人員繼續變換花樣,努力試圖使對法輪功學員的「秘密關押」看上去說得過去(強加「煽顛」罪名以圖自圓其說),但其實質,尤其「秘密關押」中的血腥暴行,完全沒有變化。
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下午一點左右,黃素蘭在自己居住的小區內被綁架,一月二十一日晚被挾持到成都市彭州雲端酒店四樓416號房間「監視居住」。黃素蘭被戴上頭套、手銬腳鐐,兩人二十四小時監控。一月二十三日晚,黃素蘭又被非法審訊,對面房間的人員聽到了提訊室內打人和拖椅子的聲音,當晚約十二點左右,她被「120」送往醫院搶救。一月二十四日下午,黃素蘭的家屬被通知去殯儀館領屍體,家屬看到黃素蘭脖子上有一道傷痕。被秘密關押僅短短兩天,黃素蘭就慘遭殺害。
原平安保險公司經理、法輪功學員劉嘉也於二零二二年一月被綁架後,被劫持到雲端酒店「監視居住」非法拘禁十八天,警察每天都會把他拖到一個沒有監控的房間暴力毆打,每天六個警察毆打三次,最終導致劉嘉左腿骨裂、膽囊炎,並被切除膽囊。在律師的干預下,劉嘉被挾持到彭州看守所。在入所前體檢時見劉嘉雙腿充血,無法站立行走,彭州看守所不敢收人,警察找到上級領導協調後才非法收押。參與毆打的警察有:童戴坤、李和平、關世海、王剛、於剛、劉清、劉其武、楊柳、楊成、胡德俞。
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四日被綁架的溫江幾位法輪功學員,被秘密關押到新津洗腦班後,遭到全方位的洗腦、恐嚇、威脅、誘供,(新津洗腦班有一整套誅心騙術,之前很多文章有介紹),參與「偵查」的不僅有所謂「辦案警察」,更有沒有執法權的新津洗腦班610人員。
目前,明月、敬桂花和張瑞芳三人被綁架已近一個月,家人仍不知人在何處,情況如何。有家人聽說人在黃田壩。曾有被青羊區警察綁架過的法輪功學員被帶到黃田壩某處深夜詢問,據其表示,那裏房間被全部封死,而且全部做了軟包(應該是防止人撞牆),刑訊設備一應俱全。不知道明月她們是不是也被非法關押在同一地點,這些善良的母親,正在遭受著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