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志勛,一九六五年六月出生,四川資陽人。主要履歷:二零一一年十月至二零二二年七月,任四川省安岳縣縣委書記、資陽市副市長。期間,許志勛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許志勛任安岳縣縣委書記期間,法輪功學員的部份被迫害事實:
◎ 法輪功學員李孝瓊,女,79歲,安岳縣農業銀行退休職工。二零零一年,李孝瓊為了還大法清白,去京上訪,被安岳縣警察由北京綁架到本縣拘留所迫害,後又被劫持到安岳精神病醫院,被強迫注射大量不明藥物。半年後,又被劫持到四川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這時李孝瓊的身體枯瘦如柴,精神失常,卻被滅絕人性的「610」指使警察和單位專人監控。二零零七年和二零一零年,李孝瓊先後兩次被安岳國保綁架到資陽市二娥湖洗腦班迫害四個月和三個月。後來一直被單位、社區、派出所騷擾、恐嚇,使她的精神狀況越來越差,於二零一九年七月十六日含冤離世。
◎安岳縣林鳳鎮陳顯芳老人,女,82歲,修煉法輪大法前,陳顯芳一身病,特別是晚期肝癌真是讓她生不如死,枯瘦如柴,當時體重只有60斤,行臥艱難,後事都作了準備。一九九七年六月,陳顯芳幸運的修煉了法輪大法,半個月後,病就有明顯好轉。在大法救度中,慢慢所有的病都不翼而飛了。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迫害大法,陳顯芳因為向世人講真相,發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被警察重點監控,騷擾,後遷住另鎮。二零一四年,陳顯芳在安岳縣城借子女房居住,二零一六年紀念五﹒一三法輪大法日中,被警察包圍綁架到派出所,關了一天一夜,又送入資陽市二娥湖迫害七天,取保候審一年。此期間,陳顯芳經常被各級人員騷擾。二零一七年又被檢察院起訴到安岳法院,後被冤判三年緩期執行,每月必須向鎮司法所報到一次,每次要照相、簽字、蓋手印並限制一切自由,不能離開本縣。陳顯芳平時還受社區居委會、小區保衛人員等監控。二零一九年後,陳顯芳搬回林鳳鎮老家居住,岳陽鎮司法所照樣干擾不停,不但如此還引來了當地鎮政府,政法委、綜治辦、610等的多次干擾,在其淫威下,陳顯芳於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五日含冤離世。
◎楊素芝老人,供銷社退休職工,家住安岳縣楊家灣工商局家屬院一棟四樓二號。未煉法輪功的時候體弱多病,患有嚴重的風濕關節炎等多種疾病,常吃藥也不見效,精神狀況很不好。一九九七年開始學煉法輪功,剛煉一段時間身上疾病不翼而飛,精神充實,從此再沒去過醫院吃藥打針了,給家庭和單位節約了不少醫藥費。二零零六年楊素芝因堅持修煉法輪功,揭露迫害真相,被本地國保隊長蔣明金到資料點非法抄家,抄走電腦、打印機、各種設備、耗材,現金、存有一萬多元的存摺一個。在綁架時,她走脫,從此流離失所在外,有家不能回。楊素芝被非法通緝,流離失所九年,於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五日含冤離世,終年七十四歲。在這九年裏,老人過著擔驚受怕的日子。
◎安岳縣法輪功學員荊昌許先生,生於一九五二年八月,退伍軍人,原永清鎮鳴陽村小學教師,荊昌許堅持修煉法輪大法做一個好人,多次被迫害。二零零七年,他因送法輪功真相資料到郫縣,被國安警察綁架,被非法勞教一年半。他的教師工作也被解聘。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三日被非法抓捕,被成都市國安局、安岳縣國安大隊、安岳縣610辦公室等非法羈押在四川省第二看守所、溫江看守所等地;後又於二零一三年二月五日被轉到安岳縣看守所;隨後以安檢刑訴(2013)62號被刑事起訴,並於同年六月九日以(2013)安岳刑初第63號判決書非法判刑七年,在樂山市嘉州監獄(原五馬坪監獄)遭受迫害。
◎安岳縣法輪功學員陳顯芳,女,78歲,唐朝勛,男,69歲,黃弟素,女,65歲。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二日上午九時,在安岳縣6郡小區7棟18樓2號屋內,安岳縣國安大隊長蔣明權、副大隊長袁勇帶幾十個警察包圍小區,闖進屋內綁架了正在學法的19名法輪功學員。當天下午放了14人回家,十三日又放1人,餘下4人送到資陽市二娥湖洗腦班迫害14天,以取保候審1年回家。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安岳縣檢察院對其中的3人陳顯芳、唐朝勛、黃弟素,非法起訴。安岳縣法院二庭,於二零一八年二月二日上午開庭, 3名法輪功學員陳顯芳、唐朝勛、黃弟素被非法判刑:陳顯芳冤判3年緩期3年,罰款3000元,唐朝勛冤判1年緩期1年,罰款1000元,黃弟素冤判2年緩期2年,罰款2000元。所謂「開庭」僅用半個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