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朝陽政法委、公安掠奪法輪功學員至少數百萬元錢財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七月五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在中共殘酷迫害法輪功的二十多年中,朝陽市政法委、市公安局及屬下警察以各種方式搶奪法輪功學員家的錢財,貪贓枉法,僅近年來,搶劫法輪功學員金額合計數百萬元不止。

中共這些不法人員掠奪法輪功學員錢財的手段,包括非法抄家中,直接偷、搶法輪功學員家的現金,以對法輪功學員判刑相要挾,向家屬敲詐、掠奪巨額錢財,或名目繁多的勒索與搜刮錢財,如所謂的「罰款」、「押金」、「保證金」 等。

遼寧朝陽市公安把法輪功學員家的血汗錢、養老錢、供孩子念書錢搶走,有的孩子因此而失學,有的家庭負債累累,甚至最終被敲詐的傾家蕩產。下面只是朝陽市政法委、公安掠奪法輪功學員錢財的部份事實。

一、近年來法輪功學員被搶劫、偷盜、勒索大量錢財的部份事實

◇搶劫法輪功學員賀洪軍、蘭青中五十餘萬現金

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一日,朝陽市公安局統一行動,綁架朝陽市、建平縣、朝陽縣北四家子法輪功學員,據說七十多人,大多數人被當時放回,他們的家全部被非法抄家。

那天,朝陽市法輪功學員賀洪軍、付文輝夫婦剛到元寶山的親友蘭青中家開的複印店不久,突然湧進一群人,聲稱是朝陽市前進分局的警察,過程中,既沒穿警服,也沒告知真實姓名。警察當場搶走賀洪軍夫婦的十二萬元現金和蘭青中店裏的三十二萬元現金。

隨後,警察劫持賀洪軍回到朝陽市的家中非法抄家。在賀洪軍的朝陽家中,前進分局和朝陽市國保大隊的警察又從家中搶走八萬八千元現金,及零錢三千多元。賀洪軍共被搶走現金二十一萬多。另外,被搶走的還有家裏鑰匙、車鑰匙等,導致賀洪軍的女兒無法回家,只能帶著孩子,輾轉在親戚家裏住。

朝陽市公安局國保夥同前進分局警察一次性從法輪功學員賀洪軍、蘭青中家搶走五十三萬多現金。

開始朝陽市公安局國保開會,不讓律師會見賀洪軍夫婦及蘭青中,並以這些現金來源預謀所謂罪名,對賀洪軍夫婦、蘭青中提起公訴。現在賀洪軍夫婦及蘭青中已被非法批捕。至今朝陽市公安局以各種理由未歸還家人這些錢財。此事是由朝陽市政法委,朝陽市公安局等合謀決定的。

◇偷走法輪功學員田國友衣兜裏的現金

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一日,前進分局綁架田國友一家四人,之後前進分局警察找到流離在外的田妻住處非法抄家,在上衣兜裏的三百元錢不見了,被前進分局警察偷走,至今前進分局警察誰也沒向家人提過拿錢的事。

朝陽市公安局國保支隊長史樹林,前進分局主要參與者姜宗林。

◇搶走法輪功學員孫桂玲家十萬元現金及大量物品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一日,朝陽前進分局警察從法輪功學員孫桂玲家中搶走大量物品,並搶走十萬元現金,這些錢前進分局至今未歸還。

◇搶走法輪功學員田國友家四萬現金 只歸還五千元

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九日,向陽分局與西大營子派出所多人闖入法輪功學員田國友家非法抄家,抄家時四萬現金被向陽分局警察搶走。兒子被取保到期後,只給五千元,剩餘的錢向陽分局至今未歸還。

◇威脅、勒索、敲詐法輪功學員及其家人

龍城區西大營子鄉兩名法輪功學員曾被向陽分局綁架後,家人一個交近十萬元,一個交近五萬,被非法判緩放回家。

近年,向陽分局綁架八里堡一法輪功學員,人被抓走時家人馬上交給向陽分局警察一萬五,被放回後,仍被騷擾,威脅要枉判,又被迫交一萬元,被非法判緩。

二、因「訴江」期間敲詐勒索的部份事實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九日,朝陽市政法委,市公安局出動了全市警力對參與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的法輪功學員實施大抓捕。由於綁架的人數眾多,朝陽市看守所已裝不下,又轉到盤錦市看守所與葫蘆島看守所,都人滿為患。期間,這些法輪功學員的家全部被抄。警察從法輪功學員家中搶走的物品在各公安分局堆成了山。據不完全統計,被直接間接敲詐勒索現金高達近三百多萬元。而且朝陽市所有的法輪功學員幾乎都被騷擾了。

◇偷搶、勒索法輪功學員大量錢財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九日,法輪功學員姜偉被警察綁架抄家時,女兒結婚用的三千六百元錢,被朝陽市公安局國保支隊趙立極手下,在沒人看見的情況下,偷走,被當場認出拿錢的警察時,此警察臉紅了,趙立極只好為手下開脫,說:我把錢還給你,給三千就行了。

趙立極在此期間的大面積綁架案中,是主要執行參與者,他曾無意中與法輪功學員家屬說,你看誰誰,我們都沒去抓他,抓他幹啥?他家也沒有錢。

期間,一家屬把自己妻子托關係放回來後,與公檢法人從中做出起了交易,主動聯繫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家屬,想放回的,給二十萬與十多萬不等,交錢,他直接與公檢法人私通,以判緩形式放人。非法判緩刑的幾乎都是給錢後,就放回的。法輪功學員被放回後,在家庭的經濟上,受到很大壓力。

◇利用非法判刑、關押等勒索錢財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至年末,整個朝陽地區九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包括判緩);被非法加刑一人;被綁架三十九人次;被非法拘留十六人次;被非法刑拘十九人;多人被騷擾;一人被搶走二萬多元。

二零二零年,整個朝陽地區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十人;被綁架四十人次;被非法拘留六人;被非法刑拘十二人;被勒索保證金或罰金二萬五千元以上;多人被邪黨所謂的「清零」行動騷擾。

三、早年警察敲詐勒索法輪功學員的部份事實

◇雙塔區「六一零」、龍城區公安惡徒勒索錢財、買豪宅

多年來,朝陽市雙塔區「六一零」、政保科科長白文友等公安惡徒們充當江氏打手,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侵吞法輪功學員錢財,罰款最多的達五萬多元之巨。二零零一年十月,以雙塔分局和紅旗派出所為首的惡警對法輪功學員胡姓家進行洗劫。胡被搶走大量物品,存摺兩個(共存有五萬元錢),現金一萬多元,手機卡等。所有物品都沒有清單,沒給任何手續。

白文友在綁架了法輪功學員曹志勇和胡建國等人後,又野蠻地霸佔了他們的私人用車,並換了車牌號為「遼O--N117」。白文友經常開著此車四處打家劫舍,私闖民宅。

國保大隊長白文友,不僅直接抄家、野蠻霸佔法輪功學員的財物,還經常以勞教、判刑來威脅學員的親屬,進行敲詐勒索。白文友用搜刮來的錢財購買豪宅。幾年來的巧取豪奪,使白文友成了暴發戶,在長江路二段購買了一座豪宅,所需資金大部份是從法輪功學員身上搜刮來的血汗錢。

龍城區公安分局政保科孫旭、黃殿相積極追隨中共殘害善良,並對所有綁架的法輪功學員利用各種卑鄙手段勒索搜刮錢財,有的家庭被多次勒索造成負債累累。幾年中,這伙惡人借手中職權明目張膽的勒索法輪功學員錢財,二零零五年前,被龍城區公安分局迫害的百餘名法輪功學員被勒索的保證金高達十八萬四千六百零四元。

◇朝陽縣公安不擇手段勒索法輪功學員錢財

朝陽縣公安局原國保大隊隊長吳寶良等屢次扣押法輪功學員的車以此勒索錢財。二零零三年,法輪功學員陳寶鳳(二零零八年三月三日在吳家窪看守所被迫害離世)開的出租車,被吳寶良非法扣押,另外還勒索現金六千元,才肯罷休。

一次,吳寶良把法輪功學員的出租車扣押,理由為該法輪功學員曾出租給了法輪功學員。吳寶良向家屬勒索一萬五千元錢,才讓把車取回。

二零一二年六月,朝陽縣公安局趙強等人為抓捕二十家子法輪功學員韓明蘭,瘋狂綁架韓明蘭的數位親人做人質,並藉機敲詐巨額錢財,搶奪財物。縣公安局開價十萬,放回韓明蘭的丈夫修樹軍,過程中,搶走韓家三輛私家車。

後因看到韓家家業大,繼而又綁架了韓明蘭未煉功的兒子、兒媳及多位親屬與當地法輪功學員共十四人,對已放回的人質敲詐幾千至上萬元不等,此事在當地引起民眾的公憤。

◇凌源市公安搶劫法輪功學員的錢財超過兩百萬

凌源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拘留、抄家、罰款勒索八百六十人次,勒索錢財二百一十多萬元。

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日,凌源法輪功學員侯延雙被凌源公安局、「六一零」、派出所及凌鋼保衛處的惡警綁架、抄家,被搶走電腦、打印機、房產證及財產、現金合計九萬多元,不給任何說法。後侯延雙被秘密枉判十四年,屢遭迫害,含冤而死。

二零零六至二零零八年,凌源公安局副局長楊明輝、國保大隊隊長王桂林、副隊長陳志等對法輪功學員非法抓捕、抄家、勒索二十餘起,致使七十多法輪功學員直接受其迫害,已知其中四十多名法輪功學員直接損失現金總額至少三十四萬六千元之多。很多法輪功學員被勒索數額在萬元以上,有的直接經濟損失近三萬元。

從一九九九年至二零一二年初,凌源市派出所所長劉景奎直接組織、參與綁架法輪功學員的犯罪行為超過百次,勒索百姓的血汗錢累計達百十餘萬元。貪贓枉法、巧取豪奪,已達到肆無忌憚的地步。

劉景奎利用抄家恐嚇的卑鄙手段,有時多日連續逼供殘酷迫害,恐嚇家屬準備巨額罰款,不交錢,不放人。劉景奎的所長職位是花費十萬元所買。其瘋狂斂財是為了吃喝嫖賭,在外就包養二、三個小姘。除此之外還吃喝嫖賭。在溝門子派出所期間,劉景奎就欠外債十萬餘元,包括賭博輸款、賭博借款、吃飯借款、個人借款。

劉景奎與結髮之妻離了婚,又找個小的,貸款在福臨佳苑四區買的房。這些的支出,僅靠工資遠遠不夠,況且還要養家,所以就靠敲詐、搜刮錢財支付這些開銷。

◇朝陽建平縣公安局惡人榨取錢財

建平縣公安局潘佔先、姜傑等人,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來,充當迫害法輪功的急先鋒,昧著良心綁架法輪功學員,毒打、拘留、教養、判重刑迫害,巨額罰款,抄家搶劫。在惡警非法抄家過程中,暴力搶劫的法輪功學員私人財物約合人民幣二十多萬元;抄家、勒索、罰款、強迫繳「保證金」等方式敲詐勒索現金四十餘萬元,合計法輪功學員的經濟損失達六十餘萬元。

姜傑到一家飯店吃飯,老闆向姜傑索要欠的飯費,是很大的一筆錢,姜傑說:「你再等一等,過幾天抓幾個法輪功,就有錢了。」這幫惡徒們已經把法輪功學員作為他們發財的對像,乘機榨取法輪功學員辛勤勞動掙來的血汗錢,肆意揮霍、吃喝嫖賭、無惡不作。

結語

以上也只是多年來朝陽市政法委、公安勒索錢財的冰山一角,更多案例由於消息嚴密封鎖和遭受經濟迫害的法輪功學員人數眾多而無法統計。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四日,公安部令第138號發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自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起施行。以這個規定,警察的種種違法行為都可以被控告,追究個人的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

這麼多年來,法輪功學員都清楚地知道,但他們深深知道這些底層的警察有些是被謊言矇蔽,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幹著不該幹的,有的為養家糊口,被動幹著。一旦追究到個人身上,他們以後的政審就會受到影響,工作受影響,家庭生活受影響,所以能深深理解生活在這樣的體制內的不易,所以法輪功學員一直沒有那樣做。

可天理報應卻分毫不差,那些被利用各種理由整治的貪官們,將失去的不僅僅是刮來的錢財,更可怕的是會賠上自己的性命、殃及子孫的前程和未來。希望警員們能儘快的明真相,得救贖。而且法輪功學員不修煉的家人也在關注這一切,證據確鑿,家人也是要依法維護自身權力的。我們真心希望相關人員依法歸還屬於法輪功學員所有的個人財產,得不義之財終會害人害自,也難逃法網。

相關信息:
朝陽市公安局:
地址:遼寧省朝陽市雙塔區朝陽大街三段56號,郵編122000;電話:0421-2615615;2615748
局長趙丕顯15504006257
黨委委員、副局長孟祥瑞:手機:13942199711
主抓維穩黨委委員、副局長戴良芳:13904913609(主抓迫害法輪功)
遼寧朝陽市政法委書記張健
副書記周振龍
副書記李偉
政治部主任聞德偉
史曉寧,
法學會副會長於曉波
遼寧朝陽市前進分局局長李宏偉 辦公電話:04212807358
前進分局刑偵大隊
榮偉 15566798383
副局長 牛威1834212399
副大隊長姜宗林 警號861329,13898081562
副大隊長於海超 15114220137
宋文光 13052608599
金樹峰 15566793060
中隊長 王靜 15040865588
金樹峰 15566793060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