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秀月,男,漢族,一九六九年一月出生。二零二一年十一月至今,任中共東寧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負責市委政法委全面工作,協助市委副書記抓信訪穩定工作,負責本系統信訪、穩定、意識形態等工作;主持分管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
東寧市是黑龍江省直轄、牡丹江市代管的縣級市,張秀月曾任該市副市長,二零二一年十一月至今,張秀月任該市政法委書記,他為了撈取所謂的政治資本與工作業績,積極迫害法輪功,對當地嚴重迫害法輪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其迫害法輪功的部份事實如下:
一、誣判法輪功學員案例
1、法輪功學員肖華被誣判三年六個月
東寧市道河鎮法輪功學員肖華,女,六十四歲。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九日上午,肖華在給一名軍人講真相時遭惡告,被警察綁架;三、四個警察又闖到肖華租住處非法抄家,搶走了師父的法像、大法書籍及真相優盤等資料。肖華被劫持到牡丹江看守所非法關押。十二月二十二日,肖華被牡丹江海林市法院誣判三年六個月,肖華依法提出上訴,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五日,被非法維持原判。
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一日,肖華在牡丹江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被迫害的血壓高壓230、低壓140,被轉至牡丹江市醫學院附屬二院十七樓(俗稱公安醫院)監管區病房關押。警察幾次欲將她劫回看守所關押,都遭看守所拒收。現在,肖華已經被劫持到哈爾濱女子監獄繼續迫害。
2、法輪功學員佟明慧被誣判半年
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東寧市國保大隊警察,夥同道河鎮派出所所長及奮鬥村村支書,以法輪功學員佟明慧不簽「不煉功保證書」為由,從家中綁架了佟明慧。佟明慧被劫持到牡丹江非法關押,後來被牡丹江海林市法院誣判半年。
二、非法拘留法輪功學員案例
1、法輪功學員崔忠燕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三日,東寧市法輪功學員崔忠燕在自家小區發放真相資料時,被本小區一李姓警察夫婦惡意舉報。崔忠燕當時給他們講真相,並告訴他們這樣做會有因果報應,對自己不好,警察回答說;不怕報應,就是要舉報。
隨後東寧市光明派出所警察綁架了崔忠燕,並非法抄家,搶走了大法師父的法像、大法書、大法經文、真相資料和不乾膠等物品。在派出所裏,崔忠燕不斷講真相,否定迫害,當天被放回家。
三月二十八日,東寧光明派出所警察又打電話,讓崔忠燕到派出所去一趟,到派出所後,警察說:你說出這些資料是誰給你的,就可以回家,若不說就拘留十五天。崔忠燕拒絕回答,就這樣被非法拘留十五天,並勒索罰金一千元。
2、七十歲的趙姓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拘留十天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一日下午,綏陽派出所兩名警察與綏陽鎮曙村片警闖到七十歲的趙姓法輪功學員家實施綁架,當時警察從老人的背後將其按倒在地,強行用手銬銬住,綁架到東寧公安局。老人被以襲警罪非法拘留十天。
同日,法輪功學員王迪也被綁架到東寧市奮鬥派出所。
三、肆意綁架、騷擾法輪功學員案例
二零二二年六月七日,東寧市國保大隊大隊長尹麗麗等四人(兩男兩女)到法輪功學員李秀珍家騷擾,恐嚇、威逼李秀珍到公安局簽字。李秀珍正念抵制,被拖拽的身體不支倒地後,他們才作罷。七月十一日下午,東寧國保大隊又到李秀珍家欲行綁架,李秀珍不在家,綁架未遂。李秀珍曾於二零二零年八月被不明真相的世人舉報遭綁架,被取保候審一年;二零二一年八月,又被監視居住半年。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九日,東寧市國保大隊與派出所到法輪功學員李桂哲、李秀榮、李秀珍、荊曉華、蔣文華、趙鳳梅、邰福珍家騷擾。有的被抄走了師父的法像、大法書籍,有的被抄走了煉功用的小音箱等物品。
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九日上午九點左右,東寧市國保大隊綁架了法輪功學員郎書香,她不修煉的丈夫和兩個兒子也被綁架。家屬做完非法訊問筆錄後被放回,郎書香也在下午兩點前回到家中。
被綁架、騷擾的法輪功學員還有:法輪功學員申金祥、賈立財、蔣姓法輪功學員、李姓法輪功學員及呂姓等法輪功學員。
張秀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