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十九日,謝育軍家屬陪同律師到公安局和國保隊長羅東、宋博見面,並向檢察院申控科檢察官劉姓男和賴姓女、遞交了「立即糾正謝育軍破壞法律實施」文書。公安局信訪辦羅某稱不接待這類特殊案件,這不屬於刑事案件,是國保管的。
八月二十日,謝育軍家屬去寶華社區、興田街派出所、興田街道辦(遇見蕭某、楊某、陳某)、信訪辦遞交材料。
八月二十日,「案子」從興寧市檢察院移交到了梅縣檢察院,由梅縣檢察院一部的彭秋紅檢察官負責。幾位律師於八月下旬分別與當事人會見、並到梅縣檢察院閱卷、與檢察官溝通。
八月二十六日上午,律師會見了廖苑群女士,得知當事人狀態不錯。梅縣檢察院去了兩個工作人員,拿了份「認罪認罰」書讓她簽名,被當事人拒絕。當天下午,律師前往梅縣檢察院閱卷,還是被非法干擾,不讓合法對卷宗進行複製或者拍照。律師當場提交了「不起訴撤案申請書」。
八月二十八日,謝育軍的律師會見了當事人(謝育軍),得知在八月十九、二十號左右,興寧國保幸政權帶著另外兩名警察前來非法提審謝育軍,並提出希望謝育軍寫放棄修煉法輪大法的保證書,還說寫了保證書可能就放人,被謝育軍拒絕。幸政權還提到興寧國保去了謝育軍女兒所就讀的大學,恐嚇稱他女兒再不上學就也要抓人綁架。接著梅縣檢察院也有兩位女檢察官前來非法提審,都問到為何修煉法輪功?謝育軍答說鍛煉身體。相關筆錄,謝育軍均拒絕簽名。會見完後,律師去了梅縣檢察院閱卷,與在興寧檢察院的卷宗一樣,也不給律師複製的卷宗光盤、不給拍照。律師與彭秋紅檢察官溝通交涉,彭檢察官稱卷宗剛到不久,還未仔細查閱,不了解情況。
八月三十日,準備為李卓忠作無罪辯護的北京律師到了梅州,與家屬一起到梅縣檢察院準備閱卷,發現檢察院仍舊違法操作,不讓律師合法閱卷,只讓摘抄和瀏覽。經過兩個多小時的溝通和交涉,律師最後提交了書面申請,要求合法閱卷。梅縣檢察院的工作人員說得下午才能回覆。於是律師和家屬先前往位於城北鎮的梅州市第三人民醫院,在非法關押李卓忠的特殊病區會見了當事人。因為之前會見時當事人曾反饋沒有紙巾可用,家屬曾嘗試遞送紙巾、但遭到拒絕;此次委託律師交涉,希望管理人員安排些紙巾或者家屬自帶的紙巾幫忙給一下當事人,但還是遭到拒絕。會見時李卓忠問起了他母親的健康狀況如何(因為之前七月十二日會見時有告訴當事人,其母親因糖尿病併發症於七月十日入了重症室),並委託律師轉告唯一的女兒記的每月轉些錢給奶奶,老人家的生活和看病才有保障。律師當時聽了也難受,只能應下,沒敢告訴李卓忠其母親已於七月底離世。
在李卓忠母親病發入住重症室期間,李卓忠的哥哥、女兒、姐姐姐夫等均反覆致電給興寧市國保、公安局等部門,說明老人家病危情況,要求讓李卓忠回來看一下老人,但均遭到拒絕;七月底老人離世,家屬再次致電溝通,希望讓李卓忠回來參加母親的葬禮,送他母親最後一程,還是遭到拒絕。到最後母子倆都沒能見上一面,親朋好友知悉後無不心酸落淚。李卓忠只為做個同化「真、善、忍」的好人,讓自己身體健康、道德昇華,竟遭到政府和各級官員如此對待,不禁讓人質疑和反思。
會見完後律師返回梅縣檢察院,了解上午提交的合法閱卷書面申請回覆情況。檢察院內幾方工作人員都互相推諉,律師交涉一番才拿到一紙書面回覆。書面回覆中不但不同意律師的合法閱卷要求,還把摘抄的權利剝奪,只允許瀏覽,而且沒有蓋章簽字,明顯的違規違法操作。律師按律法辦事,要求此書面回覆要蓋章;交涉一番後被一工作人員拿去蓋了章並給回了律師。律師根據此書面回覆,一一致電相關部門對梅縣檢察院的違法操作提出控訴,檢察院的工作人員心虛了,想拿回此書面回覆並銷毀;律師不同意,闡明這屬於律師資料,無律師同意不得隨意拿走。檢察院的工作人員於是馬上去找了檢察長(網上查詢此檢察長應為李培軍),帶著檢察長過來跟律師溝通。李檢察長跟律師溝通幾句後,竟然直接把此書面回覆撕掉了,應該是心虛擔心留下違法操作證據。律師按律法辦案,當場報了警,半小時後梅縣區扶大派出所的警察到了現場,介入了此案。
九月中旬,廖苑群和謝育軍的律師再次來到梅州,會見了兩位當事人,並到梅縣檢察院再次要求合法閱卷,並提出梅州其他法輪功學員的案子到了法院階段、律師在梅縣法院都能合法閱卷,梅縣檢察院的操作是違法的。律師一再按律法溝通交涉,但梅縣檢察院的操作還是不變,不讓律師合法複製,到最後竟然蠻橫說人家法院是法院,我們這裏是檢察院。明擺著的執法犯法。
律師最後同步遞交了「不起訴法律意見書」,並反饋,審查期限還是一個月,到九月二十日還沒延長。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24/9/29/2210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