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榮卿遭綁架、勒索、誣判事實簡述
潘榮卿今年61歲,她是退休職工,家住煙台福山區,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五日,煙台市萊山區公安分局跨區出動大量警察,綁架了十多位手無寸鐵的老太太。當天中午,潘榮卿在家中被破門而入的警察綁架,警察沒有出示抄家令,最後搶走她家中的四萬元現金及三台打印機、兩個切紙刀、兩台筆記本電腦等。
在萊山區盛泉派出所,潘榮卿遭非法審問,她問警察要回自己被搶走的錢。其中一警察說:「你那錢都是大票,沒有印字,他們能還給你。」然而那四萬元警察至今都沒還給潘榮卿。
在派出所,潘榮卿一度因身體不適昏了過去,在被拉到醫院檢查的過程中,她遭到警察用礦泉水瓶子掄打,被強行拖出去按手印,衣服被拖破。
之後她被非法關押到福山看守所,期間她遭強行插管野蠻灌食,差點窒息,拔出來的管子全是血。看守所所長還站在那拿著手機攝像,還叫囂說:要讓潘榮卿正在懷孕的女兒看看。
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七日,萊山區法院非法庭審潘榮卿,後對她非法判刑四年,被勒索罰款一萬元。潘榮卿上訴後,煙台中院於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九日裁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撤銷萊山法院一審判決,發回萊山法院重審。」萊山區法院在二零二零年九月二日、十一月二日兩次非法庭審後,非法維持原判決。三次非法庭審,潘榮卿三次都沒有簽字,不承認有罪。
在被看守所非法關押三年三個多月後,潘榮卿於二零二一年過年前被劫持入獄。在山東省女子監獄,潘榮卿遭到暴力「轉化」、嚴管、坐小凳等殘酷迫害。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五日,潘榮卿結束冤獄回家。
萊山區法院強行凍結社保卡
潘榮卿回家僅幾天,社保人員就連連逼她家人交回潘榮卿被非法關押四年期間領取的工資十萬零八百多元。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下午,潘榮卿到福山區區福街建設銀行自動取款機取款,明明賬面上有五千多元人民幣,她取了幾次取不出來。工作人員以為是取款機沒錢了,讓她到櫃台去取款,她就把社保卡交給了業務員,結果業務員說:電腦顯示,你的社保卡裏面的錢已被煙台萊山區法院凍結。已告訴過三次了。」 潘榮卿說:你能不能把它印下來給我?業務員說:不能。潘榮卿又說:你能不能把它寫下來給我?業務員就寫了:「(2024)魯0013執恢1201號之一 2024,12,21日期」
過了幾天 ,潘榮卿又去區福街建設銀行諮詢:「到底凍結了我多少錢?」業務員說:「一萬元,是煙台萊山區法院給凍結的。」業務員又說:「第一次是在福海路凍結的,你可以去問一下。」潘榮卿就去了福海路建設銀行,那裏的業務員說:「你是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被凍結的,是一萬元,你的賬面上已有五千多,日期是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到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三日。」她就問業務員:「有沒有文書?凍結的理由是甚麼?」業務員說:「沒有,是在網上通知的,沒有文書,也沒有寫原因,甚麼都沒寫。」
(潘榮卿遭各種迫害更多詳情請見《山東潘榮卿遭冤獄迫害四年 被勒索養老金十萬餘元》)
(責任編輯:顧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