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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檢察院檢察長王光輝迫害法輪功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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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一月二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二零一九年一月,王光輝任雲南省檢察院黨組書記、代理檢察長、檢察長後,在明知道法輪功學員無罪的情況下,仍指使、命令下屬檢察人員對法輪功學員非法批捕、向法院起訴、庭審公訴,致使眾多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多名法輪功學員被致死、致殘、家破人亡。

王光輝,Guanghui Wang,男,漢族,一九六七年十一月生,安徽岳西人,現任雲南省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

王光輝曾任最高檢察院辦公廳檢察長辦公室副主任、主任、辦公廳副主任、監所檢察廳副廳長、監所檢察廳副廳長兼最高檢察院駐司法部燕城監獄檢察室主任等。二零一八年八月,任最高檢察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司法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二零一九年一月,任雲南省檢察院黨組書記、代理檢察長。二零一九年二月至今,任雲南省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

主要罪行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雲南省檢察院系統作為執法機構,違背憲法,對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非法逮捕、構陷、起訴、庭審、判刑,成為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工具。二零一九年一月,王光輝任雲南省檢察院黨組書記、代理檢察長、檢察長後,在明知道法輪功學員無罪的情況下,仍要求雲南省檢察院機構「深化……反邪教鬥爭」,指使、命令下屬檢察人員對法輪功學員非法批捕、向法院起訴、庭審公訴,致使眾多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多名法輪功學員被致死、致殘、家破人亡。

根據明慧網報導,從二零一九年至二零二三年雲南省法輪功學員被非法起訴、判刑至少一百二十三人,其中:二零一九年非法起訴、判刑三十六人,非法庭審十八場,非法庭審人數二十六人,非法批捕三十人。二零二零年非法起訴、判刑三十五人、非法庭審二十場、庭審二十五人。二零二一年非法起訴、判刑十人。二零二二年被非法判刑二十六人。二零二三年非法起訴、判刑十六人。

被雲南省檢察院系統非法起訴、被法院判刑的法輪功學員裏面有博士、教授、工程師、教師、高管等社會精英;其中六十五歲以上的老年法輪功學員有三十五人,佔被判刑人數的百分之三十一;最大年齡瞿月仙八十八歲。被關押進監獄的有八十二歲的高瓊仙。是全國對老年法輪功學員判刑最多的省份之一。

法輪功學員丁桂英、彭雲奎 、韓俊毅三人因非法起訴、判刑被迫害致死。王光輝對其任雲南省檢察院檢察長期間發生的非法批捕、起訴當地法輪功學員事件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一、部份被迫害致死案例

1、昆明七十六歲丁桂英被秘密起訴、判刑,迫害致死

丁桂英,女,於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晚在家中被昆明市官渡區國保警察綁架,因丁桂英不配合非法拘捕,被幾個警察強行從家中抬出來送上警車。丁桂英被非法關押在昆明市看守所期間,看守所拒絕家人探視。二零二一年一月中旬,家人突然接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的通知,丁桂英於二零二一年一月十四日突然「患病」被送監獄醫院救治,十五日早上八時五十三分去世,十九日監獄獄警將丁桂英的遺體送到火化場火化。丁桂英去世後,家人才收到監獄「入監通知書」,得知,丁桂英是二零二零年七月十日被昆明市五華區檢察院非法公訴、法院非法秘密判刑四年,送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關押的。

2、雲南文山市七十二歲彭雲奎遭冤獄迫害離世

彭雲奎,女,時年七十二歲,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五日在文山州講真相被綁架,後被檢察院非法批捕送到文山市看守所非法關押,半年後被非法判刑,轉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繼續關押。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五日出獄。彭雲奎出獄時被迫害致身體極度消瘦,沒有一點精神,回家也吃不下飯,於二零二二年九月十七日含冤離世。

二、部份被批捕、起訴、非法判刑實例

1、只因發送一本年曆 高惠仙被判刑七年

法輪功學員高惠仙,女,時年五十六歲,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日因為免費送給龍箐村支部書記何順貴一本有法輪功真相的明慧年曆,於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被昆明市西山區檢察院非法起訴、被非法庭審,十一月十九日被西山區法院非法判刑七年。

2、白海英被綁架構陷、判刑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四日,法輪功學員白海英在上班地點被闖入的派出所警察綁架,後被西山區檢察院檢察員杜瓊仙非法起訴到西山區法院。二零二零年,杜瓊仙到看守所見白海英時,將一份所謂「認罪書」夾在幾張文件中,騙白海英先簽字按手印再讓看內容。當白海英簽完字後,才發現是「認罪書」,當即表示不認罪。杜瓊仙馬上威脅說:「白海英,你不認罪和認罪的判刑結果是不同的,你想好了嗎?」白海英回答:「我想好了,不認罪!」後白海英在被西山法院第三次非法視頻開庭後,於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被非法判刑三年半,被關押到雲南省女二監迫害。

3、雲南昆明善良婦女唐玉、李海豔再次被非法判刑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昆明市法輪功學員唐玉、李海豔因給路人真相資料被東陸派出所警察綁架,警察多次毆打唐玉致她全身多處傷。西山區檢察院檢察員張艦文無視警察暴力行為,非法起訴兩位法輪功學員,導致唐玉被非法判刑三年八個月;李海豔被非法判刑三年三個月。

4、八十二歲的傷殘老人高瓊仙被判刑入獄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日,昆明市法輪功學員高瓊仙(時年八十歲)、王瑾先(時年六十歲)先後被安寧市國保大隊警察綁架、抄家。高瓊仙由於身體原因「取保候審」。二零二一年四月,西山區檢察院檢察員張麗雲將高瓊仙、王瑾非法起訴到西山區法院,由於證據不足休庭。隨後高瓊仙兩次摔傷,導致兩腿股骨骨折,生活不能自理,靠輪椅代步。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九日西山區檢察院、法院再次開庭,後對已經八十二歲坐輪椅的高瓊仙非法判刑六年;對六十歲的王瑾非法判刑三年。兩位法輪功學員被劫持到監獄迫害。

5、雙目失明的楊小明被判刑七年

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八日,原昆明醫學院後勤職工、法輪功學員楊小明女士被撬門入室的棕樹營派出所警察綁架。楊小明由於堅持信仰屢遭中共迫害,被強制流產、離婚、開除公職,兩次被非法勞教。楊小明在勞教所遭受多種酷刑折磨,眼睛被打殘,於二零一二年底雙目失明。就是這樣一個雙目失明的殘疾人,於二零二三年二月仍然遭西山區檢察院非法起訴,被非法判七年,勒索罰金兩萬元。

6、雲南方世梅、廖文仙非法起訴,分別被判刑十年、七年

文山州法輪功學員方世梅、廖文仙兩位女士,於二零二二年四月在西疇縣發放真相資料,被警察綁架、非法抄家、關押構陷。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兩人分別被檢察院非法公訴、法院非法判刑十年、七年。這是方世梅第二次被非法判刑。

7. 開遠市八十三歲萬家玉被非法起訴、判刑

萬家玉,女,八十三歲,於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四日下午三點在家中被開遠市公安國保警察綁架、非法抄家,搶走大量私人物品。警察同時綁架了在萬家玉家中一起讀書的法輪功學員張紅英、那粉瓊。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三日上午十時,警察又從家中綁架了蔣長德,二零二四年二月一日萬家玉和蔣長德由於身體原因被「取保候審」。二零二四年四月四日,萬家玉等四人被建水縣檢察院非法起訴,隨後被建水縣法院非法開庭、判刑,其中萬家玉被判刑三年;張紅英被判一年六個月等。

'王光輝'
王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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