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堅持修煉法輪功,馬凌仙老太曾經兩次被非法勞教,兩次被非法判刑,三次被非法拘留,至少七次被非法抄家,兩次被公安非法傳訊,三次被勒索罰款,還被扣發工資,兩次被取消工資晉級資格,無數次遭到騷擾。
馬凌仙生於一九五四年十一月,她是會理縣沙壩中學退休教師,曾患低血壓、婦科疾病,長期皮膚癢,難於睡眠。長期睡眠不足,造成神經衰弱,多方醫治無效,使她體質越來越差,稍冷稍熱都會感冒,一月有幾次。一九九八年修煉法輪大法不久,她一身頑疾消失了,思想境界也提高了。她辛勤工作,獲得全校教職工的好評,得到學生、特別是住校生的愛戴。退休後,學校的教師和學生還記得她:「對人好!是好人!」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一日,馬凌仙因在同學會上講真相,被誣告,會理縣公、檢、法胡編亂造一些「事實」後,枉判她三年刑。判決書都沒拿給她看,過了上訴期才通知她的姪女,說已判了三年刑。二零零九年八月六日,她被送到成都龍泉驛女子監獄迫害。一入監獄她就被集中「洗腦」,被威逼利誘,人身攻擊,人格侮辱,整天處於緊張、恐懼、屈辱的精神酷刑和苦役折磨中。
二零一六年一月三十日晚,馬凌仙、羅繼平、董秀瓊、鄭瓊等五人在雲甸鎮給民眾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遭人惡告,被雲甸鎮派出所警察綁架,分別被非法關押在會理縣看守所、拘留所。會理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構陷五位老太太的「材料」,兩次被檢察院退回(四月一次,六月一次),國保為了達到對老太太們非法判刑的目的,不斷拼湊材料,將現場收到的材料數量翻了一番,他們還把五位老太太家床頭、牆壁、門上貼的「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常念大法好,天賜洪福保平安」的小條幅、日曆等撕下來拼湊成老太太所謂的「犯罪」的材料。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五位老太太被冤判:馬凌仙一年零四個月;羅繼平、董秀瓊、鄭瓊三人各一年;沈佳鳳一年,緩期一年執行。
二零二四年五月十八日晚,馬凌仙、羅繼平、趙國偉、馬新立四位法輪功學員被會理市公安局國保警察綁架,當晚被非法關押到看守所。據稱是他們被攝像頭看到了在發資料。當晚十點左右,羅繼平家被國保警察非法入室,一警察控制了她老伴在一樓,其他警察到樓上,不知他們搶走了甚麼東西,也沒拿清單給她老伴。馬凌仙、馬新立獨居,也被非法抄家。當晚,因沒打開趙國偉家的門,次日早上,國保警察又到趙國偉家非法抄家。五月三十一日,趙國偉、馬新立回家。
九月十一日,馬凌仙的兒子接到法院電話,被告知他母親被起訴到法院。
二零二四年十月十七日早上九點半,馬凌仙遭非法開庭,當天律師為她作了無罪辯護。在庭上,公訴人張譽鐘反覆地說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二日,便衣在馬凌仙身後偷拍到她跟一個小學生站在一起,還說小學生舉報了她;還有就是在一個電瓶車裏發現有一份真相資料,後來又發現了十多份真相資料。當時審判長張羽鵬對張譽鐘說:不要說以前的。又問他五月十八日馬凌仙幹了甚麼,他卻說不出來。
二零二五年一月十日,馬凌仙家屬從律師那裏得到消息,馬凌仙被枉判三年。事實上,修煉法輪功、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會,提升大眾道德,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應被抓捕、被起訴。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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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訴人:張譽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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