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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煙台市張建秋女士被枉判一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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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一月三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省煙台市法輪功學員張建秋女士,於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被煙台市公安局蓬萊分局村裏集鎮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下旬,張建秋被煙台市蓬萊區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六個月、勒索罰款五千元。

張建秋是煙台市蓬萊區法輪功學員,她修煉法輪大法後,按真、善、忍法理做好人,身心受益。

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張建秋到煙台市蓬萊區村裏集鎮講大法真相,遭不明真相的人構陷,被煙台市公安局蓬萊分局村裏集鎮派出所警察綁架。當天下午,警察開著三輛警車闖到張建秋家中抄家,搶走電腦、打印機、大法書籍等私人物品。隨後警察告知家屬,張建秋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三天。

二零二四年七月五日,家屬接到檢察院電話,說張建秋已由蓬萊拘留所被轉入煙台看守所。

二零二四年八月一日,煙台市公安局蓬萊分局國保大隊辦案警察王龍卿(張建秋的小學同學)告知張建秋家屬,張建秋已被構陷到煙台市蓬萊區檢察院。

二零二四年八月七日下午,家屬接到電話說,張建秋已被非法批捕,要求家屬前去簽字,被家屬拒絕。

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五日,張建秋被構陷至煙台市蓬萊區檢察院。

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煙台市蓬萊區檢察院將張建秋非法起訴到蓬萊區法院。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上午九點五十五分,張建秋被煙台市蓬萊區法院非法開庭,律師為她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十二月二十三日又被煙台市蓬萊區法院第二次非法開庭。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末獲悉,張建秋被煙台市蓬萊區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六個月、勒索罰款五千元。

煙台市蓬萊區法院
地址:山東省煙台市蓬萊區市府路3號
郵編:265622
電話:0535-5617615
院長:馬貞增
法官:劉晶功(刑庭庭長)0535-5667187
煙台市公安局蓬萊分局國保大隊
地址:山東省煙台市蓬萊市鐘樓東路69號
郵編:265600
電話:05355633059、0535-5605803
辦案警察:王龍卿18660069331
煙台市公安局蓬萊分局村裏集鎮派出所
所長:劉興軍18660069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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