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不時的就有快遞小哥敲響我家的門,門一開小哥馬上說敲錯門了,郵件是對門的,其實是被利用來監視騷擾我的;樓下出租屋的租客一有空就來按我家的門鈴,請我幫忙開一樓的大門,說是忘帶大門的鑰匙了(其實是被收買對我變相監控和騷擾)。還有一個男青年在我回家時總是在離我五六米遠的地方偷偷觀察我;一出家門,就有人跟在我身後,我騎電瓶車,他也騎電瓶車遠遠跟著我。還有居委會負責治安的工作人員拿著一把椅子坐在樓下負責監視我的進進出出;社區警察、610人員、居委會人員、還有垃圾站清潔工人、掃垃圾的工人,都是他們的眼線。這架式標準就是對付壞人的嘛!可是我是冤枉的呀,沒想到按真善忍做好人竟然落到如此地步,我一時傷心難過,與冤獄前的受人尊敬真是天壤之別。我一時還沒調整過來,免不了黯然神傷。
父母和胞親聽到我被這麼騷擾欺負,就想讓我換換散散心,就開車接我去公園玩耍。我因為心裏難受,沒睡好覺,頭有些昏昏沉沉、暈暈乎乎。一路上兜了幾個大圈子,大家就決定開車回家吃飯。
結果路過我地一條國道上的檢查站時,檢查站的交通警察竟然把我們的車給攔了下來,還指名道姓把我領到檢查站的小屋裏,說是一會兒有人來找我。駕駛員都不是我,這是演的哪門子戲?等了又等,就是找我的人還沒來。又等了一陣子,終於來人了,原來是我們鎮上派出所的一個警察,說是要給我拍一張照片,然後對著我和車子拍了一張照片就放我們走了。
這可真是奇怪啊,這明擺著就是讓我傷心難過,在我傷口上撒鹽,不讓我好過嘛!利用職權,以各種藉口給我製造痛苦。我又傷心又生氣。
正在這時,突然,我原先昏昏沉沉的腦袋一下子清亮起來,人一下子變的神清氣爽,出門時的頭暈腦脹一下子消失的無影無蹤。我一下子明白了,雖然我和家人被無緣無故扣留了半小時左右的時間,但是因為他們是以藉口來為難我、迫害我,實際已經是幹了迫害大法弟子的事,那麼按照《轉法輪》中失與得的關係,我遭受了痛苦,我的業力也消掉了,轉移到施害者身上去了。我高興還來不及呢!那個整我的人才是犯傻呢,一大塊業力到他身上去了。
我一下子明白這段時間他們施加在我身上的種種不公,正好是給我提高心性、消去業力、長功德的大好機會啊,我有甚麼好難過消沉的呢?明白了這個法理,我一下子輕鬆無比,陰霾盡掃。
再看那種種的騷擾和監控,我正好利用這些機會給他們講真相。後來,一部份人聽明白我講的法輪功真相三退了;一部份人表示自己也是為了吃口飯不得不幹,應付了事;一部份不相信三尺頭上有神靈、不相信善惡有報的人很快遭到了各種報應(親眼目睹)。那個在檢查站非法攔截我的幕後指使者(警察),在跟我幾次的交(手)流中也明白了真相,善待大法弟子了。
真是「山重水複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