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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煙台78歲法輪功學員楊興榮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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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一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省煙台市芝罘區78歲的法輪功學員楊興榮,被綁架、構陷半年多,被非法判刑一年三個月。

二零二四年五月九日上午,楊興榮在家中被芝罘區公安分局國保警察夥同南山路派出所警察綁架。當天不法警察綁架了十幾名法輪功學員。之後她一直被非法關押在煙台市看守所,八月上旬已被非法批捕。

十二月二十五日上午九點,楊興榮,在芝罘區法院被非法庭審。她自己講了修大法做好人無罪。北京律師為其做了無罪辯護。當庭沒有宣判。家裏親屬六人參加了旁聽,都明白了真相。

煙台市芝罘區67歲的法輪功學員劉文萍,同一天被綁架、關押構陷,被非法判刑一年。

楊興榮是一九九六年四月份修煉法輪功的,按真、善、忍做人,放淡了名、利、情,做事為別人考慮,遇到矛盾找自己,在單位上班叫幹甚麼就一定幹好,得到領導與同事的好評與尊重。修煉前身體較差,腰椎盤3─4節突出、彭出,右下腹疼痛,晚上睡覺必須趴著手頂著右下腹,失眠、睡眠質量極差,睡一宿,早上起來渾身難受。自修煉大法後,以上症狀不知不覺都好了,走路一身輕,真嘗到身心健康的滋味,二十八年來沒吃一粒藥,沒打一支針,給國家省了多少醫療費啊。單位每年體檢一次也沒去過,廠長打電話來叫去體檢,她都說我身體很好不用檢查。

鄰里關係她也處得很融洽。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日,南山路派出所警察七、八個人去抓楊興榮,她不開門,警察就敲門,鄰居出來說:楊興榮煉法輪功是好人,做事為別人考慮,晚上門口燈一直亮著(那時都沒安感應燈),我們都以為她是為孩子晚自習回來照亮,可孩子上大學了,她還開著燈,原來她是為上樓的鄰居照亮(她家住三樓)。鄰居家有困難找她借錢,她就借。多好的人哪,抓她幹甚麼?後來,警察就撤了。

在家裏,楊興榮也是賢妻良母孝女。孩子很小時,丈夫就去了外地,她一人拉扯著孩子;母親身體不好,她從老家接來伺候。用自己微薄的工資,贍養老人,撫養孩子,其中的艱辛可想而知。那時她怨恨心很大。修大法後,她明白了師父講的法理:任何事情都是有因緣關係的。她不再怨恨,無怨無悔的做著該做的。孩子上高中後期,丈夫才回來,她沒有一句怨言,說回來就好,以前的事過去就過去了,以後好好過。丈夫沒回一句話,她也不生氣。丈夫在外地做生意,不經常回來。八、九年前回來了,得了腦血栓,留下了後遺症,生活不能自理。她找了個護工幫助照顧,一直照顧到二零二三年底去世。她說不學大法根本做不到。她曾多次給他講真相勸三退,他認可大法,從她身上看到了大法的美好,但不退黨。她不放棄,終於在他彌留之際退了黨。她很欣慰,沒留下遺憾。

這麼好的人現在被關進監獄,天理不容啊!奉勸那些參與迫害大法弟子的公檢法人員,不要再做傻事了。你們明知道,修煉法輪功在中國是完全合法的,就說這是政治問題。政治運動就有結束的一天,那一天你們都將站在被告席上!善惡有報是天理。迫害修佛的人,罪大無比!你自己償還不了,你的子孫後代都要幫你償還!你不相信有神,不代表沒有。三尺頭上有神靈。人在做,天在看。好自為之吧,你不考慮自己,子孫後代要考慮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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