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正勇於一九六七年十一月出生,物業公司職工,家住黑龍江大慶市讓胡路區東湖二區。她曾患有嚴重的胃病、鼻炎、婦科炎症及乳腺小葉增生等疾病,久治不癒。她於一九九八年三月開始修煉法輪功,不久一身疾病在不知不覺中都痊癒了。
中共一九九九年七月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後,王正勇遭受到以下迫害: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大慶石油管理局房屋建設開發公司三分公司以王正勇修煉法輪功為由,扣發她的薪金幾千元。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上午,王正勇在單位被東湖分局警察綁架,被劫持到大慶市第一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三十七天。期間她一度被構陷到檢察院。據悉是檢察院催公安分局給她辦的保外就醫,公安局勒索她丈夫兩萬元保金後,於十一月二十七日晚十一點放她回家。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八日,大慶各公安分局警察在一天之內綁架了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當天中午,王正勇被闖入家中的警察綁架到東湖分局,警察抄走她的大法書籍和等私人物品。當日下午五點多,王正勇被「取保候審」回家。
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九日,東湖分局警察以取保候審到期為由,再次綁架王正勇,並勾結檢察院將她構陷到讓胡路區法院。二零二四年九月下旬,讓胡路區法院在未告知家屬的情況下,以視頻開庭方式非法庭審王正勇。所謂公訴人是一直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讓胡路區檢察院檢察官封光。
近日得知,讓胡路區法院對王正勇非法判刑七年,勒索罰金五萬。王正勇女士已經提出上訴。
大慶市公安局東湖分局:
涉案警察徐愛剛18746663777
讓胡路區檢察院:
涉案檢察官封光
讓胡路區法院:
涉案法官待查
(責任編輯:顧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