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文章中說:看著孩子們親手製作、送給師父的一件件愛心禮物,我們想到那些出去後配合中共詆毀法輪功和神韻的人。師父說:「那些孩子都不是自己要來神韻的,都是父母逼著他們來的。是凡這樣的孩子在這兒都不行。」
師父在《轉法輪》中說:「你不想修了,誰也不能強制你去修,那等於是在幹壞事。」
我個人悟到,作為父母你要強制自己的小孩去做甚麼常人的事情,那可能還行,因為可能有甚麼因緣關係。但涉及到參與神韻助師正法,這是不能強迫的(當然可在法上交流或勸說)。如果強迫了,按照法來說,就是在幹壞事。如今為甚麼是台灣人窩在台灣提起訴訟?是否這類壞事的業力集結引發的?背後是大量強烈的學人不學法。
在台灣學員中,小孩參與神韻,家長學員在學員中是很榮耀的。但這榮耀感是真正在法中修出的神聖,還是人情追求的顯耀,卻有待分辨。
當然,有修的好的,但也有很多家長是被台灣這種濃厚的人情與恭維氛圍影響,沒有在法上理性思考小孩是否適合去神韻。進而沒有在法上好好交流,只是用常人手段強迫小孩參與神韻。這其實是在毀小孩的人生路,而這毀壞並不是因為家長符合大法送小孩去神韻,而是相反,是家長沒有符合大法硬塞小孩去神韻所造成的。
師父在《法難》中說:「其實法難不會因為地區不同而結束,只是表現不同。」我悟到台灣這種讓學員不理性的人情場,是台灣法難的原因。
個人所悟,僅供參考。同修們請以法為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