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堂正正從公安局要回被非法扣押物品的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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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十月十五日】我從監獄黑窩回來後,通過全面學習師父的各地講法,向內找自己被迫害的根本原因,主要與自己長期未修去的色心和慾望有關,還有怕心和常人中求安逸之心。為了突破怕心對自己的朿縛,就想應該堂堂正正符合常人狀態去要回被非法扣押的物品。

開始時,想通過常人方式叫同修家屬的哥哥去要,因為他和辦案子的警察較熟,結果對方說「要看我的態度」,才能把非法扣押的東西歸還給我。後來通過學法認識到,不要依靠常人,我們應該堂堂正正的通過合法手段去要回東西。我從哥哥那裏要來了對方的電話,通過了幾次準備,終於鼓足勇氣,與他進行了正面溝通,我在電話裏告訴他:你把我們整得很慘,還要我的甚麼態度。我們去諮詢了律師,判決書上至少有十處問題,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判決書中未沒收的東西,你們應該歸還於我。對方看我的態度強硬,懂法,正氣很足,就同意退還。

我把相關政策發給了他看,並要求按照法律規定把扣押清單發給我們,對方看到相關政策後,覺的我們懂法,就把非法扣押清單拍照發給我了。我們就約好了按照清單的東西歸還,對方老是說由於搬家,東西掉了,於是我說:把能找到的東西先歸還一部份,剩下的東西你慢慢的找。約好時間後,先把主要的東西,如:電腦、平板、手機等還給了我們。

後來我又將差的東西清單發給對方,要求他繼續找,後來又陸續找回了一些東西,臨走的時候我告訴他,你辦我們的案子沒有法律依據,現在是辦案終身制,你退休了都要找你清算。對方尷尬的苦笑了一下,沒有作答。

通過這件事情,我認識到了法律的正面力量,對方一旦知道我們知道他違法的地方,邪氣一下就消了下去很多,害怕我們去告他或去舉報他違法。後來我把這幾個文件(新聞出版署50號文、公通字39號文、央視播放的14個邪教、律師的無罪辯護詞彩打裝訂成冊)拿到社區,叫社區書記看,書記全部看完後,一言不發。後來我又把這幾個文件的電子版本發給了社區民警,讓她把文件告訴他們上級,把我們違法的依據告訴我們,至今都沒有回話。後來社區民警又說請她的上級(政法委)給我們回答這個問題,到現在也沒有消息。

後來社區民警來看我們時說:她都找不到正當的理由來找我們了,只好去買了一提牛奶來履行她的所謂「職責」。然後,我們拿著這些文件分別又到司法所、法律服務中心、信訪局、法院、檢察院等部門免費律師諮詢處,以諮詢的名義,問他們我們犯了甚麼法,我們的判決書上存在著明顯的錯誤問題,智慧的給他們講了真相,也把國家相關的法律政策告訴了他們,讓他們知道迫害法輪功是江澤民一夥人幹的,根本沒有任何法律依據。

通過上述事情,我們感受到人有明白的一面,畢竟國家的政策在那裏擺著,大家都知道了江澤民講的話不是法律,而個別人卻屈從於上面命令,為了自己的飯碗被動的作惡,把江的話當聖旨。人們一旦明白了真相,正的一面開始復甦,就不會跟著幹壞事,害怕將來被追責。

在這過程中我體會到:心中充滿正氣,內心無愧,自己沒幹壞事,走到那裏都可以說得起硬話,加上師父的加持,內心的怕就消去了很多。一個常人受到冤枉都會到處去申冤,而我們沒幹任何壞事,卻不敢堂堂正正去反映自己被冤枉的事實和要回自己的合法財產。看到身邊有的同修走不出來,究其原因,可能是不懂法,害怕被報復、怕心、正氣不足、不相信法律正的力量等原因造成的。如果我們大家都能夠行動起來,修去怕心,堂堂正正的到各級部門智慧的去講清真相,我們的修煉環境可能就會發生大的變化。

一點體會,不正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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