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彩霞的丈夫和女兒皆因病殘而生活難以自理,全靠趙彩霞照顧。
趙彩霞一九五二年出生,家住哈爾濱市阿城區,她是哈爾濱阿城紡織印染廠退休員工,曾任單位的質檢科副科長。她曾經患有類風濕、痛風、腿痛、腳痛等,需要扶著牆走路,依著牆站著。為了治她的病,經過多方求醫,但越治越重,幾乎癱瘓,生不如死。二零零五年,趙彩霞有幸修煉大法,通過學法煉功,僅僅兩個月的時間,折磨她多年的疾病都不治而癒。從此她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一個好人,身心健康。
法輪大法不但給了趙彩霞第二次生命,也讓她更有勇氣和體力以及良好的心態對待困境和照顧家人。她的丈夫患有腰椎間盤突出、痛風以及腦囊蟲導致的腦病,病情嚴重時臥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她的女兒患有精神病,生活不能自理,還打人罵人,需要有人看管;她的弟弟在一九八六年出車禍後高位截癱,胸部以下不能動彈,都是靠趙彩霞姐妹一把屎一把尿的照顧十多年。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趙彩霞和妹妹趙彩紅在哈爾濱火車站候車室等車時遭警察盤查,警察在她們的行李中搜出一些真相幣,於是警察把她們架到站內派出所。同時警察分別去她們家裏非法抄家,搜走師父法像、大法書籍、真相資料、真相幣等物品。
趙彩霞被非法刑拘在哈爾濱第二看守所(鴨子圈);妹妹趙彩紅被非法拘留十五天。七月二十八日,警察將趙彩霞構陷到哈爾濱鐵路運輸檢察院。
八月下旬,趙彩霞被哈爾濱鐵路運輸檢察院的檢察長姜軼群非法構陷到哈爾濱鐵路運輸法院,並在九月十六日遭非法開庭,家屬聘請了律師為趙彩霞做了無罪辯護。開庭後公訴人姜軼群建議量刑兩年半到三年半,最終哈爾濱鐵路運輸法院非法判決兩年半。
根據明慧網報導,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黑龍江省所屬12個地級市和1個地區的法輪功學員被迫害人數為136人次,其中:含冤離世9人;非法判刑10人;非法起訴、庭審16人;綁架65人;騷擾36人次。
參與迫害單位與人員:
單位:哈爾濱站內派出所
哈爾濱鐵路公安處
地址:哈爾濱市南崗區公司街110號
哈爾濱鐵路運輸檢察院
地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道裏區顧新路480號
哈爾濱鐵路運輸檢察院 第二檢察部 檢察長 姜軼群 13945692181
哈爾濱鐵路法院
地址:哈爾濱市道裏區職工南街6號,職工南街和鐵順街交口處
哈爾濱鐵路法院 法官 黃振偉 0451-86431198、13836036007、13804603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