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蔡桂芳 |
蔡桂芳,一九五二年出生,佳木斯電機廠退休化驗員。她為了向世人講清真相,多次遭到綁架、非法關押、非法判刑等迫害。在冤獄期間,蔡桂芳被佳木斯向陽法院強判離婚,直到出獄她才知道自己已被離婚。
蔡桂芳未修煉法輪大法之前患有嚴重的神經衰弱,經常夜不能寐,被病症折磨的非常痛苦。有幸走入修煉後,身體很快恢復健康,內心無比感激大法師父,從此以後堅定的走在修煉的路上。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修煉者後,蔡桂芳遭受多次迫害。
二零零五年夏,蔡桂芳在廣東深圳一住宅小區發法輪功真相光盤,被不明真相的人誣告,遭福田區派出所綁架,在派出所關押一天一夜,用手銬銬在椅子上不能動。第二天,蔡桂芳被劫持到福田區看守所非法關押,五天後,蔡桂芳被非法勞教一年。
惡人正準備送去勞教時,蔡桂芳突然出現不能動、一動就大口吐血的現象,警察把她送到深圳市紅會醫院(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黑窩)。在醫院,警察用四十五斤的鐵鐐把她鎖在床上,不能翻身,不能去衛生間,被強行輸液(不明藥物)。被綁架在醫院十五天後,蔡桂芳身體虛弱,生命垂危,警察怕蔡桂芳死了承擔責任,才通知家屬來領人,勒索六千元後放她回家。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九日,蔡桂芳、蔡桂榮、蔡桂芹姐妹三人及結伴同去的四名法輪功學員共七人到黑龍江省樺川縣江川農場懸掛「法輪大法好」的條幅,遭人誣告後被警察非法關押在紅興隆農墾公安局看守所。在看守所的半年裏,吃發糕限量,每人一小塊,喝沒有油的湯,湯裏面不僅有泥沙,還有死蒼蠅,甚至煙頭,白天罰坐鋪板十幾個小時,晚上還要坐崗,輪流睡覺。
十一月二十一日,黑龍江省農墾紅興隆法院對七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之後蔡桂芳等法輪功學員均被非法判刑,其中蔡桂芳被誣判三年半,大姐蔡桂芹被枉判四年。七名法輪功學員均提出上訴,後黑龍江省農墾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判。
二零零九年,蔡桂芳姐妹三人一同被劫入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身心遭受了嚴重的摧殘。一天,蔡桂芳被戴上手銬帶到一間屋子,說是要提審,看到的卻是佳木斯向陽區法院的審判員郭靖榮和女書記員李靜。原本就花心的丈夫董國慶此次趁機花錢托人到監獄與她離婚,以達到與別的女人結婚的目的。委託人是佳木斯市鴻臻律師事務所范鐵漢律師代理,但他沒到場也從未與蔡桂芳謀面。審判員郭靖榮採納不實之詞,不顧蔡桂芳的申訴,面對蔡桂芳對豐厚家產的質疑,默不做聲。蔡桂芳沒簽字、沒畫押、不同意離婚,郭靖榮和李靜走了以後沒有再來。
蔡桂芳在哈女監長期被迫害致使血壓高達二百多,心臟也出了問題,弟弟給她辦理了保外就醫,可以提前幾個月回家。就在她臨回家之前,哈女監才給她離婚判決書,她這才知道已被離婚。
「原告董國慶訴被告蔡桂芳離婚糾紛一案,本院於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七日立案受理,依法由審判員郭靖榮適用簡易程序在哈爾濱市女子監獄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判決書首頁上赫然打印著,「原告委託代理人范鐵漢、被告蔡桂芳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最後一頁是審批員與書記員的名字、日期,加蓋著紅色的向陽區法院的公章。細看日期是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一日,顯而易見,蔡桂芳被離婚一案,早在立案受理的十六天前就已「審理終結」。
在中共邪黨的長期迫害中,蔡桂芳於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三日含冤離世。蔡桂芹於二零二二年八月九日含冤離世,終年75歲。
關於蔡家姐妹一家人被迫害的詳情請看明慧網文章《佳木斯蔡家三姐妹遭迫害 親人含悲離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