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軼群女士,55歲,大專畢業,原本是大型國有企業的計劃員,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輪功後,曾經去北京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她為百姓講真相、發資料,曾被非法關押洗腦班一次,被非法判刑兩次,刑期分別為三年和一年。
二零二四年八月八日上午十點三十分,袁軼群正出門接買菜回家的老母親,這時,蹲在她家門口的昆明市金沙派出所、東華派出所以及盤龍國保十多個身著便衣的警察一擁而上,粗暴無理地綁架了她,把她八十歲的母親嚇得當場心臟病發作,被送醫院。袁軼群被非法關押在昆明市看守所。
此後,袁軼群遭當地公檢法合夥構陷。二零二五年一月二十日,她遭昆明市西山區法院非法庭審,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勒索罰金一萬元。袁軼群上訴後,昆明市中級法院沒有開庭,枉法維持原判。
二零二五年四月十七日,袁軼群被劫入昆明市女二監非法關押和迫害。
曾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五年一月八日,袁軼群和其他兩名法輪功學員去玉溪澄江熱水塘玩,將新年台曆贈送當地百姓,被澄江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非法關押於玉溪紅塔區看守所。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二日,他們被非法逮捕。
雲南玉溪澄江法院,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上午九點半,非法審理袁軼群等三名法輪功學員。法庭上,袁軼群和其他法輪功學員聲明自己修煉法輪功,祛病健身,提升道德,沒有危害社會。袁軼群當庭否認了公訴人的指控,認為自己無罪。
兩位律師依法從多方面指出,以三百條指控罪名不成立,新年台曆等法輪功宣傳品不是邪教宣傳品,《九評》、《我們告訴未來》的光盤講述的都是客觀事實,這些證據對社會對人類沒有任何危害。整個案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當事人無罪。
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二日,雲南玉溪澄江縣法院非法宣判袁軼群有期徒刑三年,其他法輪功學員分別為三年和三年緩刑四年。袁軼群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遭受迫害。二零一八年一月,袁軼群從監獄回家。
被非法關押看守所
袁軼群在二零一八年一月八日剛剛結束為期三年的非法刑期,家中僅剩患有帕金森症、生活自理困難的近八十歲的母親。
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五日,袁軼群因為向世人講真相而被五華區護國路派出所警察(帶頭的姓白)綁架、非法抄家。袁軼群被非法關押在昆明市看守所,二零二零年,才回到家。
被物業、公安聯合監控、跟蹤和騷擾
從二零二二年三月份開始,袁軼群一直被物業和公安非法監控著,只要一出門,就有人跟蹤,坐地鐵更是。袁軼群實在忍無可忍,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七日,去物業反映情況,被劫持到派出所錄像。詳細報導,請見《昆明學員袁軼群被物業、公安聯合監控、跟蹤和騷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