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P小姐認識有十幾年了,表面我對其客客氣氣,但心裏一直對她有看法。剛開始認識P小姐時,她在J房地產公司當文員,我是這家房地產公司的法律顧問。一次由於幫J房地產公司打贏了一樁官司,老闆將其開發樓盤中閒置的一套房產免費給我居住作為獎勵。P小姐和公司副總先帶著我去看房。房子朝向、採光、格局都不錯,我挺開心。第二天P小姐給我辦交樓手續時,我感覺好像不是之前看的那套房產。朝向和格局雖然沒有變,但採光和裝修變差了。面對我的疑問,P小姐言之鑿鑿的說就是昨天看的那套房子,是我的錯覺。我只好接受了。後來才知道那天看房時公司副總看中了那套房子,P小姐就偷梁換柱的將樓下一層各方面差些的房子換給我。還有一次我帶L律師到公司去辦事。由於L律師長得比較帥,P小姐對他很熱情,還索要L律師的電話。不久她因朋友需要諮詢法律問題背著我約L律師,搞得L律師很尷尬。後來大陸房地產市場急劇下行,P小姐從J房地產公司辭職。剛好律師所招財務兼文員,陰差陽錯P小姐應聘成功與我成了同事。但P小姐散漫的工作態度,大大咧咧的性格,尤其她常在辦公場所和男律師嬉笑喧嘩,也讓我很看不慣。
但我畢竟是修煉了二十多年的大法弟子,我知道與常人發生矛盾、看不慣別人一定是自己有問題。最近一、兩年來,隨著修煉層次的提高,我清晰的認識到,我雖然表面沒有和包括P小姐在內周圍的人發生爭執、爭鬥,但遇到矛盾和不公時心裏還是不平衡,不自覺就會發出一些人心惡念,這是個很嚴重的問題。我不斷的反思自己:我為甚麼要怨恨P小姐而不能寬容她呢?從常人角度看,P小姐的言行也無可厚非,是常人的習性而已,作為大法弟子怎麼能與其計較呢?這不是把自己和常人混為一談嗎?從法上來看,是因為我還有怕吃虧、看重利益、看不起別人、妒嫉等諸多人心,周圍才出現這種狀態。P小姐是在幫我提高,我應該感謝她!況且現在正法時期,人大都來源於高層次,都是神的子民,是師父的親人,也是我們的親人。對他們不符合「真、善、忍」而傷害到我們的言行,我們應該憐憫寬容,而不是怨恨不平,否則怎麼體現大法弟子的慈悲呢?
有了正確的思想基礎,經過一段時間的反覆,面對矛盾和不公,我漸漸的心態越來越沉穩、善良,越來越不被惡念人心所帶動。所以這次心性關很快的就過去了。當然,作為大法弟子來講,我做的還遠不夠好,心態還沒有做到心如止水、坦然不動。日後我還要加緊學法修心,儘快提高心性與層次,做一名能真正善待他人,慈悲眾生的大法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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