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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法輪功學員張小紅遭四年冤獄迫害含冤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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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西報導)江西法輪功學員張小紅,遭四年冤獄。她被迫害得生活不能自理,不能走路,大小便失禁,出獄半年後,於二零二四年三月八日凌晨含冤去世,終年六十多歲。

張小紅,原籍江西省新余市人。二零一九年八月十四日,張小紅在家被鷹潭市余江分局的警察綁架,她被非法關押到鷹潭市看守所構陷。張小紅被迫害成腦溢血、左半身嚴重不適,進鷹潭市看守所醫院。

二零二零年六月左右,張小紅被非法庭審、判刑四年,被送往江西省女子監獄關押。她在監獄被加重迫害,左半身中風偏癱,生活非常艱難。

出獄時,張小紅已經不能生活自理,連走路都不行,大小便失禁,牙齒也大多沒有了。出獄半年後,她於二零二四年三月八日凌晨兩點含冤去世,當天白天沒有精神,晚上就不行了。

江西省女子監獄始建於一九五八年,前身是南昌化纖廠,現位於南昌市新建區前衛路218號。全監獄現有約四百名女獄警。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輪功以後,該監獄成為江西省迫害女性法輪功學員的邪惡黑窩,專門挑選心狠手辣、魔性大發的販毒刑事犯人或死刑緩期刑事犯人包夾迫害法輪功學員,這些刑事犯人為了每個月得到監獄用於獎勵減刑的五個「積分」,從而泯滅人性、喪盡天良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

根據明慧網報導的不完全統計,二十六年來,至少有225名法輪功學員、259人次先後被劫持到這裏,獄警及其操控的犯人們用盡各種滅絕人性的殘酷手段逼迫她們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致使八人被迫害離世;一人被迫害致瘋;更多的人被摧殘的身心俱傷,肢體傷殘,重病在身,或精神抑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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