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塔河縣國保大隊警察韓德剛的惡行與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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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十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導)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塔河縣國保大隊韓德剛,長期積極參與對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韓德剛的惡行殃及家人,他的老婆、孩子總有病,花了很多錢就是治不好。二零一二年,他十六歲的兒子韓智峰被確診為急性淋巴性白血病,韓德剛傾盡其所有,借遍了親朋好友,也沒留住兒子的性命。

韓德剛受中共邪黨毒害太深,仍然不知醒悟,繼續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在明慧網上報導的大興安嶺塔河縣近幾年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案例中,韓德剛都是積極參與人。

◎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三日晚,塔河國保大隊韓德剛等人連夜輪番對腿腳受傷的法輪功學員高淑英審訊,罰站九小時。八月十四日韓德剛等闖進高淑英家抄家,沒有鑰匙,就私自把倉房門撬開,把家中抄的亂七八糟,搶走大法書、資料等。高淑英從塔河看守所回家時,家中大門和倉房還開著。韓德剛等將高淑英綁架到塔河看守所關押五天,被勒索二百元錢(所謂的伙食費等)。

◎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一日十九點多,塔河縣公安局韓德剛等開著警車闖進法輪功學員宋春媛家,抄家,搶走兩個MP3和一台電腦等私人財物。他們還把宋春媛的女兒劫持到塔河縣公安局非法審訊。劫持宋春媛至塔河看守所。一月二十二日,韓德剛等人再次闖進宋春媛家,把搶走的大法經文等又放回原處,開始照相,找證據迫害。韓德剛等對宋春媛審訊,宋春媛被非法關押在塔河看守所兩個月,又被勒索了兩千多元錢(所謂的伙食費等)。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晚十點多,塔河縣公安局韓德剛等開著警車再次非法闖進法輪功學員宋春媛家抄家,將宋春媛劫持到塔河看守所。韓德剛等對宋春媛審訊。韓德剛是宋春媛被判刑冤案的辦案人之一。宋春媛被冤判四年,在關押了七個月後又被韓德剛和塔河看守所管賬、管倉庫的女獄警劫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繼續迫害。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三日,塔河縣國保大隊崔玉芝、韓德剛等人闖入訴江公民董元波家和馬青玉的單位,把法輪功學員合法的起訴江澤民說成是擾亂社會治安,不寫保證,就要綁架拘留。董元波當時已經是七十三歲的老人了,被恐嚇威脅,勒索了一千元錢。馬青玉不寫保證,崔玉芝和韓德剛說:要拘留十天,還給馬青玉的單位下令:不許馬青玉請假。崔玉芝和韓德剛去董元波家和馬青玉的單位騷擾了三次。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八日,塔河縣法輪功學員楊宗波去塔河縣國保大隊,想要回被國保大隊抄家搶走的身份證等個人物品,結果楊宗波被冤判一年,被崔玉芝、韓德剛等人綁架到塔河看守所關押一年。就在楊宗波一年冤獄結束時,韓德剛還去看守所恐嚇楊宗波:不能上明慧網聲明或揭露迫害。韓德剛是楊宗波冤案的作案人之一。

◎二零一六年,因為法輪功學員袁延明控告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塔河縣國保大隊韓德剛領著二個警察非法闖入袁延明家,審問:往高檢郵信(訴江狀)是誰寫的?他們硬把袁延明綁架到塔河縣公安局,進行拍照,拘留票子都寫好了,拘留半個月,要綁架到看守所。到醫院體檢,血壓高180,看守所拒收,最後關押半個月讓袁延明在家執行。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六日,塔河法輪功學員高淑英被綁架到塔河縣公安局,崔玉芝、韓德剛等警察劫持著高淑英到家抄家,像土匪一樣看甚麼就搶甚麼,高淑英損失了幾萬元。崔玉芝、韓德剛等人非法提審。高淑英身體非常虛弱,被強行背到塔河縣醫院樓上體檢,檢查不出心電圖了,醫生都說不能繼續檢查了。可是崔玉芝硬要他們自己檢,把高淑英硬按到鐵床上,袒胸露腹的由韓德剛、崔玉芝在胸前身體上用儀器戳了好幾個小時,看到出來的不是他們所要的結果就撕毀重測,就這樣折騰了一個下午,到晚上把高淑英關押進看守所。一年後,高淑英被冤判四年,劫持入獄。

◎二零一七年,塔河國保警察韓德剛二次找到法輪功學員袁延明,暗示、誘導,他說出一些事情,然後讓袁延明說是法輪功學員高淑英幹的,來加重迫害高淑英。袁延明堅決抵制,沒有按照韓德剛的套路去做。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宋春媛和女兒吳丹給民眾贈送法輪功真相資料,被綁架至塔河看守所。宋春媛被非法判刑四年,吳丹被冤判一年,劫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韓德剛是宋春媛母女冤案的作案人之一。

◎二零二一年夏天,塔河縣國保大隊韓德剛、馬超到袁延明單位來騷擾,說要核實是否起訴了惡魔江澤民,袁延明工作的單位武器庫是不能隨便讓外人進的,袁延明不讓他倆進,他們就給武裝部政委打電話,政委又給武器庫領導打電話,領導讓他們進來。不一會兒,領導就告訴袁延明被辭退了。袁延明好好的工作硬讓惡警韓德剛、馬超給整沒了。

◎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七日,塔河縣法輪功學員張秀春被塔河縣公檢法構陷、非法判刑,判一緩三。此前和此後,國保大隊韓德剛等人多次到張秀春家騷擾逼迫、恐嚇威脅,抄家等迫害,迫害的一家人不得安寧,給張秀春老人一家帶來巨大的傷害。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上午,塔河縣公安局二次到法輪功學員蔡國軍大姐家騷擾,問:家裏誰上明慧網了?家裏誰學法輪功?十一月十七日下午,又逼迫蔡國軍去公安局,蔡國軍被國保大隊韓德剛等五個警察審訊,怎麼上的明慧網,逼迫寫保證書,威脅再學就不讓上班。

◎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一日,塔河縣國保大隊馬超、韓德剛到法輪功學員高淑英家敲門入室,騷擾高淑英及家人。

◎二零二四年九月,塔河縣國保警察韓德剛、馬超非法闖入法輪功學員家,偷拍照片,強行拍照片,給法輪功學員及家人造成巨大的傷害。

◎二零二四年十月三日,法輪功學員高淑英被綁架到塔河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韓德剛等警察非法審訊,勒索一萬元保證金才被放回。

法輪大法是佛法,法輪功學員都是好人。修煉法輪大法福益家庭、社會,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在未來法制昌明之時,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都面臨未來正義法庭審判和終身追責。

人在做,天在看,作為一個人,在世間做了任何事,都是給自己做的:做善事,得福報;做惡事,得惡報。從古至今,迫害正信的都沒有好下場。無論是上指下派,還是為了完成任務,或是為了工作錢財,對法輪功做惡,惡報不僅害自己,還殃及家人、子孫和祖輩。

古今中外,迫害正信的強權暴政也從來沒有一個成功過,所有殘害修煉的政權,最終都在走向滅亡中解體。希望仍在參與迫害的公檢法、政法委人員,果斷做出光明的選擇,立即停止迫害,相信法輪大法好,利用自己的條件善待法輪功學員,才有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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