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幾天,我去看守所取剩下的錢(當時不給),辦事員把錢退給我之後,我也沒數,當時就我一個人在取餘款,她既不忙,錢又不多,我想不會有錯,我拿著錢就回家了。
到家之後,我一數錢,多出五十多塊錢,我又反複數了幾遍,確認多出五十多塊錢。我想我得把這錢退回去。我跟家人說起此事,家人說不用退,意思是又不是我的錯,而且我是被非法關押,遭受那麼大損失和傷害,憑甚麼退給她。但我想我是修煉人,得按照修煉人的標準要求自己,得用法的標準衡量自己,所以,不管家人怎麼說,我決定必須把錢退回去。
看守所在郊外,乘公交往返需兩個多小時。當我把錢退給辦事員時,她非常吃驚,簡直不敢相信,非常激動的說:「我幹了這麼多年,從來沒遇到過這樣的事兒。」
我說:「我是煉功人,我師父要求我們做甚麼事情都要為別人著想,我也幹過財務,差一分錢自己都得補上,我若不把錢退給你,你就得自己墊上,我賺便宜你就得吃虧,所以。我不能那樣做。」
她又說:「我以前就賠過好幾次,有一次明明看到錄像上多給人一百塊錢,他就是不承認,你還主動把錢退回來,從來沒遇到過這樣的事兒!太謝謝你了!」我告訴她我是因為修煉法輪功才這樣做的,不然我也做不到。她一直表示感謝。其實不在於錢多少,因為現在有些人唯利是圖,為了賺錢無惡不作,尤其是在這裏被關押的人,幾乎都是用不當手段獲利進來的。我退錢這件事可能顛覆了她的三觀,因為她從來沒遇到過這樣的事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