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堂正正講真相 走出魔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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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十月九日】二零二二年,我和同修一起出去講真相被人惡意舉報。自此三年中,魔難接踵而來。一年零十一個月後,我堂堂正正的回到家中。

一、被劫持到看守所後,不斷向內找,背法,發正念

被綁架前,我學法少,學法不入心,出現矛盾不及時向內找,做事走極端,沒做到遇到甚麼事都時時事事用法來衡量,老看別人的不是,向外求,不實修做甚麼事都以自我為中心。雖然常年講真相,也做了不少事,被舊勢力鑽了空子。

二零二二年五月的一天,A同修出去講真相,被不明真相的老太太偷偷跟蹤舉報,派出所警察開始跟蹤A同修,一直到我的出現,我也被跟蹤了。我每天上午出去救人,下午在家學法、幹家務。

被綁架前的一個月,我做了一個夢:我被跟蹤了。第二天我跟A同修說了這事,她沒:「說啥。」又繼續出去。其實這是師父在點化我們有危險,讓我倆停下來好好學法,向內找,找到執著,修掉它,補上漏。我倆都沒悟到,繼續出去講真相。

七月份,我講完真相後,不知從哪裏來了很多便衣警察,蜂擁而上把我和A同修分別推上一輛車帶到派出所。在車上,我給他們講真相,講法輪功是甚麼,共產黨是甚麼,善惡有報是天理。

到派出所後做筆錄,他們問我甚麼,我都不順著他們的問話回答。反過來我問他們:「我犯了甚麼法?拿出法律依據。拿不出來,你們就是犯法。」我又問警察:「你這是幹甚麼?」他說:「傳喚。」我問:「傳喚的理由是甚麼?」他說:「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我說:「我組織了誰?誰組織了我?哪個法律實施不下去是我破壞的?中國哪個法律明文指出法輪功是×教了?」他說:「刑法三百條。」我說:「你不要張冠李戴。」

他再問我啥,我就說:「與本案無,你們是在執法犯法。你們要為你們今天所做的事負責。《公務員法》終生追責制,執行錯誤命令倒查二十、三十年。」讓我簽字,我不簽,我說:「上面寫的與事實不符,簽了對你們也不好。」

到了看守所,我不簽任何字,不按手印,不穿號服,不背監規,不軍訓,不配合照像。警察強硬掰我的手指按手印,沒掰開。一個警察氣的說:「你欠打。」我說:「誰說的?我一路走來沒按一個手印,沒簽任何字。為了我的信仰,為了真理,我早已放下了生死,還怕你打呀?」這一句正念的話,警察不但沒打我,還笑著說:「是開玩笑。」我說:「以後這樣的玩笑不能開。」

女警察拿來在押人員名單叫我簽名,我說:「我不是在押人員,我是大法造就的生命。」她說:「那你為甚麼上這來?」我說:「是警察犯罪,把我綁架來的。」她說:「你不穿號服不讓你吃飯。」我說:「我把你警號記下來,告你,是你讓我絕食的。我出現甚麼閃失,你就犯大罪了。」

到了號裏之後,號長處處刁難我,我不為這些所動,每天都樂呵呵的,否定舊勢力的迫害。每次警察查房叫我報到,我都不報。有一個警察穿著大高跟鞋,歇斯底里的對我吼道:「我是這有名有號的,誰在我面前都躲不過去。」我就背師父的法:「人對神能做甚麼?如果沒有外來因素,人對神敢做甚麼?」(《精進要旨三》〈正法中要正念、不要人心〉)她轉身就走了。

十四天以後,我被所謂非法「取保候審」。到家二十多天後,派出所打電話,讓我到檢察院去一趟,說跟我一起被綁架的A同修被批捕了,讓我核實一下口供。還說啥事沒有,問完就回家。孩子叫我去檢察院核實一下口供,說他們說甚麼事都沒有。我不去。他們對我家孩子說:「你媽證據不足,不會判刑,只是問點事。」孩子信了,叫我去,我離家出走了。

我流離失所一年後,與孩子聯繫見面,孩子心酸的哭了,同時從內心看不上我,說:「曾經讓我們驕傲的母親哪去了?」是啊,我怎麼沒了正念?正念哪去了?我被怕心、求安逸心包裹起來了。我是大法弟子,證實的是大法。我平時總是用大法的法理教育孩子,孩子也是我世界的眾生,也是要救的生命,我這個樣子不是把他們推出去了嗎?未修煉孩子的正氣比我都強,他的每一句話都抽打在我的心上。我真的是愧對師父!愧對眾生啊!

我回家後,幾乎所有時間都在學法,大量學法,發正念,還出去講真相。解體了怕的物質以後,我正念十足,讓兒子和女兒找派出所所長。孩子問:「一到敏感日你們就找我媽,逼的我媽媽流離失所在外,我們都一年多沒看到媽媽了,身體如何也不知道。作為孩子很掛念母親,你們發發善心,讓我媽媽回家吧。我媽媽是好人,別給我媽媽掛網逃,別送我媽媽去監獄。監獄是關壞人的地方,我媽媽是世上最好的人,處處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怎麼能破壞法律實施呢?一個老太太,有甚麼能耐破壞法律實施?你們心知肚明。」所長說:「《轉法輪》這本書寫的挺好,沒問題,你媽願意煉就在家煉。在家煉,誰抓她?她上外面說共產黨不好,有人舉報,我在這個位置上能不抓嗎?把你媽找回來,把案子結了,你好,我也好。」

孩子回來跟我說:「跟所長談好了,結案,就看你能不能正面走出魔難。」我說:「能,我要救他們,讓他們得救,從而不再迫害大法弟子,走出魔難,不叫我世界的眾生失望。」

我和兩個孩子去派出所見所長。我們見面互相問好、寒暄幾句後,進入正題。我給他們講紐倫堡大審判槍口抬高一釐米的智慧,良知是行為準則。所長聽後,派兩個小警察帶我到公安醫院檢查身體,從新傳喚,記筆錄,摘掉網逃,辦理二次「取保候審」。

二、所謂的「案子」從新送往檢察院

摘掉我所謂的「網逃」,二次「取保候審」一個月後,派出所所長打來電話說:「上檢察院走一下程序,之前卷宗已交到檢察院。這麼大的事,也不是我一個人能說了算,沒有甚麼事。」我跟派出所警察去檢察院的時候,看見他拿了兩兜東西交到檢察院,我的心「咯登」了一下。

一個月後檢察院找我,去檢察院時,我抱定了一念,走師父安排的路,給他們講真相,我們是救度與被救度的關係,沒有迫害。這一次他們問我啥,我都不順他們的思路回答。我告訴他們濫用職權,知法犯法,徇私枉法,讓他們知道我們也不是好欺負的,是懂法律的。

他們讓我在傳喚筆錄上簽字,我說:「我不是犯人,不是來受審的,是來告訴你真相的。宇宙中最大的法就是真、善、忍,他是衡量好、壞的唯一標準,是人類的普世價值,人人都要遵循,否則就會被正法淘汰,永遠沒有未來,千真萬確。」我真的生出了慈悲心,為他們落淚。

他們問我:「請律師嗎?」我說:「我為甚麼要請律師呢?」他們無語。我說:「為甚麼要動這麼大個干戈呢?」我不按以往的套路走。

回去後,我開始給檢察官寫真相信,第一封寫的是不應該起訴我的告知書。過了一個星期,我又寫了一封勸善信,讓他們對法輪功要改變觀念。不要沒有自己的思想,亂用法律,讓人當槍使,做替罪羊。

過了一個月,檢察院又來電話,讓我去一趟,說跟我嘮嘮嗑。我怕心又上來了,心「咯登」一下。我想這一天我甚麼也不幹,就大量學法,大量發正念。可是怎麼也學不進去法,發不了正念,鬧心。我想我哪裏出問題了,不然不會這樣。

我在屋裏呆不住了,孩子看我這樣也很著急。我說:「我到別的同修家發正念。」我的想法不對了,我承認了「程序」,我沒犯法,走的是哪門子程序?這不是承認舊勢力安排了嗎?認識到這一點後,鬧心的物質一下子沒了,哪都清亮了。我回到家後很高興,孩子問我:「媽,你好了?」我說:「啊,好了。我沒犯法,走甚麼程序,這不是自己求走程序嗎?」

檢察院打電話的前幾天,我做了一個夢:檢察院警察來我家敲門,一個警察穿著老早以前的那種綠色警服進來了,我給他講真、善、忍怎麼好;另一個穿著現在那種灰色警服的檢察官沒進屋,我也沒讓,他沒聽著真相。是不是這個男檢察官應該聽我講真相、被救度呢?

我到檢察院一看,找我的檢察官正是我夢中沒進屋、沒聽到我講真相的那個人。剛開始他非常強硬,不讓我女兒跟我一起進去。我女兒說:「我得看護媽媽,我媽不是犯人。」他很生氣,對我女兒說:「你必須得回答,國家不讓煉法輪功,你知不知道?」我女兒回答:「真善忍好,讓人做好人有錯嗎?我是她女兒,秉承傳統文化對父母孝順。我媽有多種疾病,通過煉法輪功好了,變的特別善良,有正氣,我就支持,就說法輪功好。」

檢察官又問我:「你在哪天、甚麼地方給人發卡片了?」我女兒搶著回答:「卡片上寫的是『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她想要就要,不要也沒人勉強,這也是人對未來生命的選擇。那人接了卡片是傷了?還是昏了?造成甚麼危害了?哪個樓倒了?屋塌了?」檢察官把我女兒攆了出去。我那天講真相特別好,講的檢察官一句話也沒有,只有聽。這都是師父的加持,給了弟子正念。

回去後,我開始著手寫真相信。我自己親自到檢察院送真相信,然後發正念,解體另外空間阻礙眾生看真相信、聽真相的一切邪惡生命與因素。

三、堅持不給他們簽任何字

七月三十一日,派出所打來電話,讓我和女兒去一趟。女兒非常高興,終於結束對媽媽的迫害了,她鬆了一口氣。我聽後的第一念是:堅決不給他們簽任何字。

我女兒和兒子先去了派出所,對所長說:「我媽沒來,是不想簽字。」所長說:「這是好事,這個事從此就完了。檢察院退卷,說你媽沒構成犯罪。讓你媽在上邊簽字,我也對分局有個交代,結案。你媽不簽,這不整我嗎?我當初可以給你媽送進去,你媽不知感恩還跟我來這出。你倆趕快回家,讓你媽來簽字。」

孩子回來對我說:「所長說必須得讓你本人簽字,還開著錄像儀。說你必須簽,你不簽我們面子也沒有了。」我說:「我不講面子,我是在救他,不讓他對大法犯罪。」孩子說:「人家也沒給你走程序,讓你回家,以後你也沒事,不找你了,你簽字是手續。所長說的也有道理,你別為難人家。你光說不簽字,你怎麼應付,心裏也得有個譜。」我說:「講真相,只有講真相,才能打開眾生的心門。」兒子說:「你說的我贊成,你能修出真正的慈悲,修那麼高的位置,給他講明白了,他不讓你簽,才是真正救了他。」我說:「我們不去派出所,把所長約出來。」

我兒子打電話跟他們溝通, 派出所先來了兩個小警察,我們相互問候,他們讓我簽字,我說:「不簽。」他們說:「所長不是和你女兒說好了嗎?」我告訴他們我為甚麼不簽,他說他不懂。我說:「那你為甚麼事找我簽字,你不懂誰會給你簽字?你叫所長來,我和他說。」

所長來了之後,開始了正邪較量。所長問我:「你簽字嗎?」我說:「不簽。」所長臉陰沉著,說要強行帶我到派出所去簽,去了就不讓我回來了。我說:「還有地方吃飯了。」所長說:「不給你飯。」我說:「那我就餓著,反正我就不簽,因為我修煉的不是×教。我簽了,自己都承認自己是×教,我去救誰?誰信我?我為回家出賣自己的良心,說自己是×教徒,這是天大的笑話。我到了派出所,天天給你講課。」

所長說:「我改變不了你的信仰,你也改變不了我的信仰。」我說:「你把老祖宗都給忘了。你認了馬列為祖宗,《共產黨宣言》的第一句話說:『一個幽靈,共產主義幽靈,在歐洲遊蕩。』幽靈就是魔鬼,我讓你脫開魔教走向新宇宙,我給你寫的信,你還給我退回來。」他說:「如果你給檢察院的人寫,他們會把你抓起來。」我說:「你錯了,我給兩個檢察官送了兩封真相信,一封不起訴告知書,還有大法師父的經文《為甚麼會有人類》等,我自己親自去的,他們不但沒抓我,還把卷宗退回,說我沒罪。你感到驚訝嗎?你善良,他們也善良,因為他們看明白了真相,才做出了正確的選擇,也給自己贖了以往對大法和大法弟子犯的罪。」

所長聽明白了,說:「你和你女兒走吧,不用你簽字了。」我女兒感動的要流淚了。我說:「謝謝所長!你明白真相後,誰舉報,你都不要抓大法弟子。」他說:「我能做到不抓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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