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月是三個孩子的媽媽,家住滄縣大官廳鄉陳圩村,她被綁架前在本村的小區物業上班。金月修煉法輪大法,在生活、工作中用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她的口碑都非常好,無論是本村村民,還是小區業主,甚至是學校老師,都認為金月是好人。金月一直堅定真、善、忍信仰,拒簽邪黨人員要她放棄信仰的所謂「保證書」,多年來經常遭到警察的騷擾、抄家、綁架、關押。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七日早上大約七點,滄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趙俊峰、李永聖等闖到金月家非法抄家,警察抓住金月的頭髮硬拽上警車,三個幼小孩子嚎啕大哭。金月被劫持到滄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二十五日以所謂「取保候審」回家。金月先後向滄縣公安局、紀檢委、滄州市公安局、運河區法院等遞交法律文書,控告警察的違法行為,被拒絕接收,她又通過郵局向各個機關郵寄法律文書,主要向公檢法司的人員講清真相,希望他們不要繼續做違法行為。
二零二五年五月十三日,金月去滄縣大官廳鄉郵局詢問所郵寄信件的情況,被滄縣國保大隊隊長趙俊峰等人綁架迫害。五月十四日,滄縣國保大隊長趙俊峰帶一幫警察強行押著金月去滄州市體檢中心體檢。金月不配合他們的非法體檢。六、七個警察按著她做心電圖、兩次抽血、拍胸片。體檢過程中,趙俊峰用拳頭捶打金月的頭部,拍完胸片又從背部打她,被一女警拉開。滄州市看守所,開始因為金月的體檢不合格拒絕收押,趙俊峰不甘心,他給政法委、看守所打電話,然後強行將金月非法關入看守所。金月的丈夫將滄縣國保大隊長趙俊峰打人的違法犯罪事實,發到了自己的微博上。她丈夫遭到滄縣公安局打擊報復,滄縣大官廳鄉派出所以所謂「尋釁滋事」的名義,將她丈夫綁架並非法拘留十四天。
金月一直被非法關押在滄州市看守所,二零二五年八月被滄州市運河區檢察院構陷到運河區法院。十月十三日,律師會見了金月,到了十月十七號金月又傳出話來說,又要會見律師,家裏人納悶,不知是怎麼回事,然後通知了律師。 十月二十二日上午,律師會見了金月,原來是律師十三日會見的金月,運河區法院十四日下午就私自到看守所開庭,被金月迴避拒絕。
十二月四日、五日連著兩天,金月丈夫的代理律師不畏嚴寒,奔走在滄州市的公、檢、法各部門,就滄縣公安局國保隊長趙俊峰迫害毆打金月,以及對金月的丈夫拘留等非法行為進行投訴控告。律師去了運河區法院再次遞交親友辯護委託書,找不到法官劉忠誠。律師拿自己的電話往辦公室打,就說是空號,律師寫下控告劉忠誠的材料交到運河區檢察院。
金月的家人和律師來到滄州市公安局信訪辦,問值班督查:我的控告你們到底立沒立案呢?沒立案你給我個理由,你的理由是甚麼?值班人員想把他們支走,就說我給你們聯繫滄縣公安吧,叫他們來人接待你們。律師說:按理我們告到了滄州市公安局,你們市局的督查應該給我們答覆,但我們也正好要見滄縣公安。到下班時間了,律師不走,有一女警就急了,說我還要去接孩子。律師說我們不能走,滄縣公安在路上呢。其實,他們根本就沒叫滄縣公安來。這時,信訪辦來了一個當官模樣的人,一進門還挺橫說:你們幹啥的?忽然,他又接了個電話,對金月他們態度又好了。最後讓律師自己再去滄縣公安局,並且囑咐說是王主任讓來找的。
十二月五日,二位律師在滄州為金月維權,先去了滄縣公安局,正好是局長接待日。一看排隊,就先去了滄縣法院交材料,為金月丈夫控告立案。轉頭又去了滄州市中級法院,接待人員說:辦理你們案子的法官請假了。律師說:他請假了,工作就沒人幹了?一個行政覆議案件,不履行法律職責。接著又問:甚麼案件是不受法律保護的?此時滄縣法院又給律師打電話說,行政訴訟案訴公安局的不受他們管轄,因為滄縣公安局在新華區。律師又去了新華區法院,提交訴訟。接著又去了運河法院聯繫劉忠誠,沒聯繫上,就又打12368電話投訴,對方說:你投訴誰啊?律師說:劉忠誠,就順便把整個事件說了一遍,對方說記錄了。律師馬上又去了滄縣公安局,聯繫上公安局辦公室主任王洪儒(音),向他反映了趙俊峰的違法情況。
修煉法輪功完全合法。善良的法輪功學員,在修煉過程中要求自己「打不還手、罵不還口」,但這也決不能成為滄州公安人員可以隨意毆打法輪功學員的理由。打人犯法!趙俊峰身為滄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長,綁架無罪的金月;在體檢過程中又出手毆打。滄縣公安局包庇趙俊峰的違法行為,並對金月的丈夫以非法拘留的方式打擊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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