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淑華現年61歲,家住雙城區勝豐鎮誠樂村。她因堅持法輪大法「真、善、忍」信仰,多次遭中共迫害。
長期遭受騷擾與酷刑迫害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澤民集團發動迫害以來,王淑華不斷遭到鄉、村中共人員騷擾,被強迫寫放棄修煉的保證書,不寫就威脅送去洗腦班。
• 二零零零年六月:王淑華去北京上訪,在雙城火車站買票時被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十一天,並被勒索一千元。
•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再次進京上訪,在長春火車站被綁架,期間遭警察暴力毆打,一人踩住她的頭,另一人用皮鞋踢她嘴部,導致眼眶青腫、嘴唇破裂、牙齒鬆動,後被勒索六百元。
• 二零零一年初:王淑華被綁架到洗腦班,因拒絕「轉化」並絕食反迫害,遭強行灌食三次,後被非法關押二十二天並勒索一千元,房產證被強行扣押。
• 二零零二年夏:朝陽鄉「610」人員許顏軍、劉喜臣、曲德民闖到王淑華的單位將她綁架到朝陽鄉洗腦班,逼她說出真相資料來源。半夜他們喝得醉醺醺的,將她送到莊稼地裏的破骨灰堂裏,逼迫她坐在骨灰盒上,妄圖摧毀意志。後來讓她寫保證書,找保人,拿保釋金,她均不配合。王淑華絕食反迫害,關押她四天後放回。
• 二零零三年過年前夕:王淑華在雙前路勝利村被朝陽鄉設的警務區人員攔截,警察稱有人舉報她攜帶了一些真相對聯,遂將她非法關押,後來警察向王淑華家人勒索三千元,才肯放她回家。
近期迫害經過
• 二零二四年五月三十日:朝陽派出所警察李昊、王世奇等人闖入王淑華家非法抄家,搶走電腦等物品,王淑華被迫流離失所。
•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王淑華在出租屋被勝豐派出所警察綁架,參與迫害的警察包括李昊、張勇、王世奇、孫廣文、劉喜宏、劉庭毓,李昊為主要辦案人。
• 二零二五年九月十九日:哈爾濱市道裏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王淑華被劫持至黑龍江省女子監獄集訓隊迫害。
王淑華曾多次遭酷刑、毆打、勒索,甚至被強行灌食、精神折磨。她堅持信仰、講清真相,不僅是維護自身合法權利,更是在捍衛憲法賦予公民的信仰自由。然而,中共公檢法人員仍打著法律幌子,製造冤案,踐踏法律與人權。
參與迫害王淑華女士的人員有:
黑龍江省女子監獄集訓隊:
地址:哈爾濱市學府路507號
哈爾濱市道裏區法院:
地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道裏區建國街118號,郵編150076
電話:18503601121、18645188826
原院長:蔡天夫(2025年9月底10月初遭惡報被查)
審判長:周宇軒
陪審員:趙琳、遲秀勛
法官助理:謝昆洲
書記員:吳豔虹
哈爾濱市道裏區檢察院:
地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道裏區麗江路800號,郵編150090
電話:0451-84353021、0451-84642000
檢察長:李坦闊
檢察官:付洋0451-84353166
哈爾濱市第二看守所:
地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道裏區工農大街158號,郵編150070
電話:0451-84572110、0451-84302813、0451-84305458、0451-87617297
(責任編輯:顧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