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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74歲法輪功學員劉淑玲又被枉判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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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二月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天津報導)天津市寧河區74歲的法輪功學員劉淑玲老人,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六日被寧河區橋北派出所警察非法闖入家中綁架。當時家中只有劉淑玲和她老伴兩人,警察說,以前一年刑期已到不算數了,再從新判劉淑玲一年刑期,警察不容分說將她劫持到看守所。最近獲悉,劉淑玲早已被劫持到天津女子監獄迫害。

二零二二年十月初,劉淑玲在街上講真相,被受謊言毒害的人舉報,橋北派出所警察將她綁架並抄家。警察沒有抄走任何東西,向家屬勒索了五千元,「取保候審」。劉淑玲於當天回家。但警察繼續非法構陷老人。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上午,當地法院非法開庭,枉判了劉淑玲一年刑期,因醫院檢查身體不合格將她放回。

修法輪大法獲新生

一九九一年,劉淑玲突然得了一種 「怪病」,為甚麼說是「怪病」,因為這個病沒有任何徵兆,說犯病就犯病,說好就好,可是每次犯病時,那種痛苦難受的滋味無法用語言表達,痛不欲生,醫院也查不出任何病灶,這一折騰就是三年。

一九九四年,就在她走投無路想輕生時幸遇大法,煉功沒幾天,她多年的「怪病」一下子消失的無影無蹤,真正體會到了無病一身輕的那種美好,每天都沉浸在幸福和歡樂之中。家人目睹了她身心的巨大變化,無不讚歎大法的神奇。沉悶了多年的家庭終於迎來了久違的歡聲笑語。

證實大法被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澤民集團瘋狂迫害法輪功後,劉淑玲作為修煉大法的親身受益者,出於對政府的信任,一九九九年十月份去北京向更高層國家機構反映實際情況,被便衣綁架到天安門看守所,警察連夜非法審訊,當天夜裏,被當地政府人員拉回,關押在寧河縣看守所。期間遭警察運佩剛逼供,謾罵侮辱,在寧河看守所和天津收容所非法關押十五天後,又被關押鎮政府洗腦二十多天,被勒索3300元,才放回家。

從那以後,劉淑玲家裏就沒安寧過。派出所人員隨時騷擾、半夜敲門成了家常便飯。截止到二零二四年她至少被綁架、關押二十次以上,曾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大於洗腦班、蘆台鎮政府洗腦班、大港勞教所、天津女子監獄迫害。

以下是劉淑玲被中共邪黨迫害的部份經歷:

一、被非法勞教兩年半,被天津板橋勞教所迫害

二零零一年一月,派出所協同鎮政府武裝部部長程某不出示任何證件,再次將劉淑玲綁架到鎮政府洗腦班,逼迫她寫不煉功的保證書,由於沒有配合他們的要求,三天後又被轉移到大於洗腦班。當時正值三九天,看管人員穿著厚厚的冬衣,坐在熱氣騰騰的屋子裏都喊叫著冷,卻讓法輪功學員們睡在只有一塊草墊的冰涼地板上。他們還隨時把劉淑玲叫出去非法審問、罰站,八天後關到縣看守所,一個月後,直接送到天津板橋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兩年半。

在勞教所裏,除了時常站篦子(一種體罰)外,還是勞教所人員斂財的無償勞動力。劉淑玲被要求每天背一百多斤的豆子送到指定地方後,開始摘豆,摘好後裝袋再送到原來的地方,每天勞動十多個小時。收工後,繼續遭受強行洗腦,被強迫觀看污衊大法的電視新聞。由於長時間、高強度的勞動以及精神上的迫害,劉淑玲身體出現了嚴重的病態,走路打晃,直到起不了床,獄醫檢查後說是心肌嚴重缺血。即使這樣,他們僅讓她停工三、四天後繼續做原來的苦役。一年後,劉淑玲保外就醫回到了家。勞教所操控當地警察經常騷擾,監控,家庭承受很大的壓力,劉淑玲被迫流離失所。

二、冤獄四年,被天津女子監獄迫害

二零零四年,劉淑玲幫大女兒照看三歲的外孫女。三月份的一天上午,女兒、女婿上班剛走,蘆台鎮派出所王貴旺帶了六、七個警察闖入她女兒家中,不由分說要綁架她,劉淑玲說孩子小,叫家人回來看著孩子。他們按住她撥電話的手,不顧孩子的哭喊,強行將她綁架到派出所,警察祖軍非法審問幾個小時,同時,警察在家裏沒有人的情況下,非法地毯式抄家。然後他們把劉淑玲關到看守所。當時家裏只有三歲的外孫女,嚇得無處躲藏,嚎啕著目睹了他們抄家的惡行。這些沒有人性的警察非法抄家後反鎖門揚長而去。等家人聞訊趕回後,孩子早已嚇得尿了一褲子,從那以後小便失禁,半年多才漸漸痊癒。

劉淑玲被非法關押在縣看守所期間,警察祖軍,張某等,繼續重複著非法提審、逼供。劉淑玲被迫害的身體虛弱,頭暈,嘔吐,起不來床,沒有人管。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份,劉淑玲被當地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劫持到天津女子監獄四監區迫害。

在天津女子監獄這個黑窩,劉淑玲每天被強行坐在帶花紋的小塑料凳上,腿間插一支立著的圓珠筆,保持身體挺直,雙腿並攏,保持三挺一瞪,目視前方,遭受包夾人員(幾個刑事罪犯)的謊言洗腦,謾罵;身體稍一放鬆、眨眼、筆歪,那幾個包夾立刻謾罵、侮辱。中午只給三、五分鐘的吃飯時間也不允許屁股離凳,喝水、上廁所必須打報告,而且規定定時如廁。每天坐凳從早六點一直持續到晚九點。幾天下來,屁股坐破,血水,膿水,和內褲粘在一起,上廁所就跟撕皮一樣痛。半年下來,劉淑玲被迫害的腳腿腫脹,腰像斷了一樣的痛,血壓高達190,喘息困難。走路困難。同時,獄警逼她放棄信仰,還操控重刑事犯折磨她。二零零八年三月十日,劉淑玲結束了四年的冤獄摧殘。

法輪功也叫法輪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煉大法,於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師父傳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為原則指導人修煉,輔以簡單優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煉人在極短的時間內達到身心淨化,道德回升。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會,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應被抓、被起訴、被庭審。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

中共殘酷迫害修心向善的法輪功學員已經二十五年多,顛倒是非善惡,警察非法抓捕、入室搶劫,給眾多法輪功學員和他們的家庭造成了重大傷害,而且也給國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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