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各級官員、檢察院、法院工作人員、警察、各單位利用職權參與迫害法輪功而遭惡報的案例,被曝光出來的已超過萬例,惡報形式慘烈而多樣,病死、暴斃、車禍、自殺、病痛纏身,還有的被判刑、撤職,更有自己作惡殃及家人的。寫出這些,是希望尚能清醒的人及時懸崖勒馬,善待修煉人,救贖自己,莫走不歸路。
下面是曾參與迫害法輪功的湖南省衡陽市、湖北省荊門市原中級法院院長、副院長遭惡報被判刑或起訴的實例。
湖南省衡陽市原中級法院院長羅安榮全家遭惡報獲刑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日消息指出,懷化市中級法院對衡陽市中級法院原院長羅安榮涉嫌賄賂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作出一審判決。判處羅安榮有期徒刑11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20萬元;犯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20萬元。其妻唐中梅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10萬元。其子羅貝爾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
羅安榮,原湖南省衡陽市中級法院院長、黨組書記。羅安榮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對迫害當地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以下是羅安榮任衡陽市中級法院院長期間,當地法輪功學員遭迫害的部份事實:
◎湖南衡陽市周子嫻被非法抓捕,妻子被逼與其離婚
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四日明慧網報導,衡陽市大法弟子周子嫻於當年三月因揭露江一夥迫害法輪大法的真相,被衡陽市610歹徒非法抓捕,並關押在衡陽縣看守所。他在監獄裏受盡折磨但表現堅定,於七月被非法關押在常德武陵監獄。其妻子因生活的艱辛被迫與他離婚。
◎湖南衡陽市中級法院再次淪喪職業道德 充當暴政幫兇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明慧網報導,十一月十八日湖南衡陽市中級法院再次淪喪職業道德,對祁東縣四名大法弟子李寶珍、張新發、張選壽、管鶴軍進行了終審非法判刑,不允許任何申辯。羅安榮時任湖南衡陽市中級法院院長。
湖北省荊門市原中級法院副院長李繼紅遭惡報被起訴
二零二二年一月消息指出,前湖北省荊門市中級法院副院長李繼紅涉嫌犯罪問題,被起訴。
李繼紅,男,漢族,一九五八年八月出生,湖北鐘祥人,曾任荊門市中級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主要履歷:二零零二年七月任荊門市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二零一二年二月任荊門市中級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二零一六年八月任荊門市中級法院調研員;二零一八年二月任荊門市中級法院調研員、二級高級法官;二零一八年七月退休。期間,李繼紅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對迫害當地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以下是李繼紅任荊門市檢察院副檢察長期間,當地法輪功學員遭迫害的部份事實:
◎二零一一年三月十四日明慧網報導,陸曉燕,時年五十九歲,是湖北荊門市荊襄磷礦退休職工。陸曉燕堅持修煉法輪功,多次遭中共迫害。她曾於二零零零年九月被當地警察綁架,之後被湖北沙洋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多,期間備受折磨。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六日明慧網報導,湖北省法輪功學員龍庭藩先生,時年五十歲左右,原荊門東光電器廠正式職工。龍庭藩的妻子周萍女士,四十多歲,原荊門工行文峰支行會計。夫妻二人因修煉法輪功而絕處逢生,重獲身心健康,卻在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中,屢遭綁架、非法勞教、判刑等迫害。夫妻二人被中共當局迫害得有家難歸,流離失所。
◎明慧網二零零五年九月七日報導,湖北省荊門市法輪功學員李光年,年約四十歲以上,荊門市農村人,堅持修煉大法,因說明法輪功真相,被非法判刑,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五日被投入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監獄,十一月十七日轉入沙洋監獄總醫院,二十日被該院關入病犯監區。李光年遭湖北沙洋監獄總醫院副教授、惡醫楊敬欽打針後,下肢不靈,坐站都疼,行走也疼,上廁所大便後站立不起來,幾個月來一直都是這樣。
◎明慧網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日報導,周清,男,一九七零年出生,湖北省荊門市京山縣第一高級中學物理教師,堅持修煉法輪功,遭到惡黨有關人員迫害,二零零四年流離失所期間,在明慧網以真實姓名、地址等公開發表自己修煉後做好人的一點經歷《三尺講台上的歲月點滴》後,被省「610」與省教育廳下令派人四處抓捕,在二零零四年七月,周清在孝感被國安大隊非法抓捕,被關押在孝感市第一看守所,又送往省洗腦班,造成四肢癱瘓,一年後被非法判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