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人均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記錄,應了一句古訓: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沒到,時候一到,一切都報。而被查等還只是報應的開始,真正的報應會與其罪惡相符。
一、安徽省馬鞍山市檢察院原副檢察長陳先銀遭惡報被查
二零二五年一月三日安徽省媒體報導,安徽省馬鞍山市檢察院原副檢察長陳先銀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陳先銀,一九六四年三月生,安徽無為人。主要履歷:歷任馬鞍山市花山區檢察院書記員、助理檢察員、辦公室主任、政工科科長、副科級檢察員;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任馬鞍山市金家莊區檢察院代檢察長;二零零七年二月任馬鞍山市金家莊區檢察院檢察長;二零一六年五月,任安徽省馬鞍山市檢察院副檢察長;後任馬鞍山市檢察院二級高級檢察官。期間,陳先銀追隨中共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陳先銀任安徽省馬鞍山市檢察院副檢察長、馬鞍山市檢察院二級高級檢察官期間,法輪功學員的部份被迫害事實:
◎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三日前夕,77歲的法輪功學員楊毓萍在小區大門被馬鞍山市公安局雨山分局兩個警察和兩個社區人員綁架,後被非法抄家。楊毓萍被劫持到醫院,被強行做身體檢查,片子顯示白肺,楊毓萍被放回家。
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三日,馬鞍山市花山區檢察院檢察官胡曉波(女)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註﹕中共是真正的邪教)非法起訴楊毓萍,理由是她家中有《轉法輪》和真相資料。二零二四年八月二日,楊毓萍被馬鞍山市花山區法院非法庭審。她在法庭上堅信修煉法輪功合法,拒絕認罪認罰。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日,楊毓萍收到非法判決書,她被馬鞍山市花山區法院非法判刑一年零六個月、勒索罰金五千元。
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社保處工作人員打電話給楊毓萍,說要停發她的養老金。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四日,楊毓萍又被強迫去醫院體檢,結果,她的身體不合格,不能被收監。但在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上旬,楊毓萍仍被劫入安徽省女子監獄關押迫害。
◎法輪功學員徐麗霞,女,年七旬,家住安徽馬鞍山市。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三日,法輪功學員徐麗霞和妹妹徐麗萍在給民眾講法輪功真相被雨山國保分局警察綁架、關押。徐麗霞被放回家的第二天突然倒地去世,家人告狀無門。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三日,徐麗萍被她兒子從安徽省女子監獄接回家,徐麗萍在監獄被迫害接近一年。
72歲的徐麗萍二十多年來一直是當地政法委「六一零」迫害的重點對像。二零二三年徐麗萍一下失去了三位親人,先是她丈夫,然後是她小妹徐麗珍,最後是她剛剛離世的姐姐徐麗霞。
◎二零二一年,安徽省馬鞍山市85歲法輪功學員王樹華被判刑一年,罰款1萬元。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五日上午十點,法輪功學員尚勤在女兒的店裏,突然來了十幾個便衣非法逮捕她,其中有二~三人是花山分局國保人員,八~九人是霍裏派出所的警察。其中一便衣帶著攝像機將尚勤被抓捕的過程錄像。尚勤的女兒不讓她媽被帶走,結果警察將她雙手反背,劫持到警車一併帶到霍裏派出所。
尚勤的女兒四月二十六日上午十一點多被放回。警察恐嚇她說,不允許上網發帖宣傳被抓的事情,如果發現了就逮捕她。尚勤被劫持進看守所時身體健康,在看守所被迫害出高血壓。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六日,尚勤被花山區法院非法判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勒索人民幣兩萬元。尚勤上訴,被馬鞍山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冤判。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尚勤被關進安徽女子監獄後,就被命令吃藥治療,在通知書上強按手印,監獄通知家人已對她進行藥物「治療」。
二、貴州省黔南州公安局葉斌副局長遭惡報被查
二零二五年二月十日貴州省媒體報導,貴州省黔南州公安局副局長葉斌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葉斌,壯族,一九七一年十月生。主要履歷:二零二一年十一月至二零二五年一月,任貴州省黔南州公安局副局長。期間,葉斌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葉斌任貴州省黔南州公安局副局長期間,法輪功學員的部份被迫害事實: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在貴州省黔南州都勻市西苑小區臨街開美容院的(東北人)法輪功學員付友豔與其他8位老年法輪功學員在她的門面(當天門面休息)剛開始學法。黔南州當地公安、國保等10幾人衝進門面,把九名法輪功學員綁架。
當晚,警察把法輪功學員付友豔及陳煉非法關押進黔南州女子看守所,其餘放回。後因80歲左右的陳煉身體不舒服,被送到醫院檢查。因她血壓很高,晚上十二點,警察過通知其家人接回。法輪功學員付友豔仍然被非法關押在黔南州女子看守所至今。
◎二零二三年,黔南州法輪功學員楊再瓊使用了一張印有「貴州省平塘縣掌布鄉救星石」信息的面值20元紙幣購買水果,水果店老闆將她惡意舉報給警察。黔南州都勻市國保大隊警察接獲舉報後,並沒有直接抓捕楊再瓊,而是採取跟蹤她的手段。
通過跟蹤楊再瓊,警察發現她每週固定時間出入法輪功學員付友豔開辦的美容院。在同一時間,也有其他多名法輪功學員進入該店鋪中,一次待幾個小時。
跟蹤一段時間後,黔南州都勻市國保大隊長吳德軍帶著國保警察,在沒有搜查令的情況下,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強行闖入付友豔的美容院內,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付友豔、楊再瓊在內的9名法輪功學員。
經過對9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審訊,國保警察沒有找到足夠的所謂「證據」繼續扣押這些法輪功學員,於是,除付友豔以外的其他法輪功學員被釋放回家。
時隔幾日後,國保警察又將法輪功學員楊再瓊、文茵、陳煉、黃玉清非法抓捕,隨後,付友豔、楊再瓊、文茵、陳煉、黃玉清又被都勻市檢察院檢察官張仕娟以其5人觸犯「刑法第三百條」,即「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事實罪」為由,非法起訴至都勻市法院,主審法官劉紅穎、審判長冉啟武。
二零二四年八月、十月及十二月,都勻市法院4次開庭審理,共計八天。在庭審中,非法證據排除階段、證據質證及法庭辯論階段,可以看出該5名法輪功學員信仰法輪大法,集體學習《轉法輪》書籍,並交流學習心得,在中國現有法律體制下,是完全合理合法的。
此前,法輪功學員楊再瓊曾在二零一六年被非法抓捕,後被枉判一年半。目前在等待法庭合議庭的判決結果。
三、海南省瓊中縣公安局副局長陳陣遭惡報被查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海南省媒體報導,海南省瓊中縣公安局副局長陳陣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陳陣,五十多歲。主要履歷:二零零五年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任海南省瓊中縣公安局副局長。期間,陳陣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陳陣任海南省瓊中縣公安局副局長期間,法輪功學員的部份被迫害事實: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日十一時,海南省瓊中縣法輪功學員成功插播瓊中縣某村的廣播喇叭,讓世人了解迫害真相:瓊中縣公安局、司法局不法之徒將幾十名法輪功學員綁架到省委邪黨校強行洗腦一個多月,威脅不寫所謂「三書」、不放棄修煉的一律勞教。真相廣播歷時四分四十五秒。
四、海南省三亞市中級法院副院長黎少雲遭報被起訴
二零二四年十月,黎少雲被開除黨籍、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黎少雲,男,一九六零年十二月出生,海南樂東人,漢族。曾任三亞市中級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主要履歷:歷任三亞市城郊法院辦公室主任、正科級審判員、副院長,三亞市中級法院審判督查辦公室主任,海南省三亞市中級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二零一零年十二月至二零二一年二月,任海南省三亞市中級法院副院長。期間,黎少雲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以下是黎少雲任三亞市中級法院副院長的十年期,當地法輪功學員遭迫害部份事實:
◎海南法輪功學員屈登高訴江被綁架達數月:屈登高,六十多歲,原在部隊任正團級,退伍後,任海南省三亞市海洋局副局長。二零一五年七、八月份回老家(湖南衡陽縣界牌鎮),參加訴江後,將控訴書從衡陽郵局發出被阻,屈登高又把控訴書郵到三亞市,請三亞市給他轉送北京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
九月一日晚十二時左右,由界牌鎮派出所610帶路,帶領三亞幾個公安將屈登高綁架。曾被非法關押在海南海口洗腦班迫害,後被海南省海口市國安部軟禁長達多月。
(責任編輯:林一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