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救同修過程中的兩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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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三日】有一次本地有兩位同修遭綁架,同修們得知此事後,都行動起來了:有給公檢法人員寫勸善信的,有粘貼不乾膠講真相的、有近距離發正念的、有請正義律師。大家形成了整體,解體另外空間的黑手爛鬼操控世人,干擾迫害大法弟子的一切邪惡因素。

我們以前也為被迫害的同修請過律師,但有的同修就認為請律師就必須把同修放回來,不然花那麼多錢,浪費大法資源、沒有用。後來我們加強學法,互相交流後,改變了原來的認識:應該站在正法理上看問題,我們請律師是為了通過律師與公檢法眾生的接觸中,明白煉法輪功是符合憲法的,信仰自由,迫害大法弟子是違法、違憲的,不要再參與迫害大法弟子了,給自己留一條光明之路。

其中有一位同修,他從小父母雙亡,生活非常困難,可能缺少親人的關心,生活的艱辛,從小身體就不好。他哥哥、姐姐們家中條件也都不太好,也顧不上這個小弟弟。後來在鄉親們的介紹下,他有幸走進大法修煉。

修煉大法後,他身體所有的疾病都康復了,臉上露出了難得的笑容,有力氣了,經常幫助哥哥姐姐們去幹活。哥哥姐姐說:這大法真好,沒用吃藥病就這麼好了!

有一天突然聽說弟弟因為修煉法輪功被抓了,出於怕心他家的哥哥姐姐就不理解了,說他要不煉法輪功能被抓嗎?他們被中共嚇的再不敢說大法好了,也不敢出頭找迫害大法弟子的責任人,請律師家中又沒錢。在這種情況下,大法弟子伸出了援手,承擔了該同修的一切費用。

律師要來會見,需要家屬配合。這同修因從小沒有父母,一切事都由他大哥做主。可他大哥還患股骨頭壞死,走路兩腿分不開,只能蹭著小步拄著拐杖走。有位同修用車把他大哥接來了,見到律師後辦理了委託手續。律師還有一些手續需要出去複印了。這時我和他大哥說:你應該和律師一起去公安局。開始他大哥有些緊張,說他走路不便,不去。在場的同修就鼓勵他:只有你有這個權利跟隨律師進去,以後就不怕了,大法師父會保護你,你放心去吧。這時律師也回來了,他大哥跟律師說:我跟你一起去。律師看看他說:我不想帶著你,你走路太費勁。我說:你帶他去吧,以後他還得配合你呢!律師就同意了。

他和律師上午八點多鐘就進去了,一直到一點多鐘才回來。出來後,我們帶著同修的大哥和律師去餐館吃了頓便飯。過程中律師得知律師費都是大法弟子幫助的。律師看到大法弟子能如此對待同修,律師和同修大哥說:現在的人都很自私,哪有自己拿錢為別人做事的。看得出律師對大法弟子是佩服的。同修的大哥帶著含淚的目光對著律師說:這些人我根本就不認識。

經過幾次和律師的配合,同修的大哥知道煉法輪功是合法的,迫害大法弟子是違法的,大法弟子都是世界上最好的人,他們做的事情都是為了解救被中共用謊言欺騙的世人。他的觀念發生了轉變,主動要求聽師父講法了。有時也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

一年多的時間,他跟律師往返公檢法部門打交道,對公檢法人員表示他弟弟修煉法輪功沒有罪,他弟弟是好人,在法庭上他也是這樣講,沒有了當初對中共的懼怕。就這樣,不知不覺中同修的大哥的病好了,現在走路正常了,能給兒子接送孫子上下學了。他發自內心的說:大法師父救了我,使我有了全新的生活,我得好好謝謝師父!也通過此事,讓同修家裏的所有親人都明白了法輪大法好,見證了大法的美好與超常。

前段時間,有位同修在沒有任何原因的情況下被警察給帶走了,後來聽說是前幾天就有人跟蹤。在沒有告知家人的情況下,這位同修就被送到外地的拘留所關了起來,非法拘留十五天。

到同修回家的時間了,可同修的孩子在外地,其他親人也沒人去接。我們同修知道後決定:咱們去接!可拘留所離我們這裏很遠,我們當時得到的消息的時間已是傍晚五點多鐘,告訴是第二天早上六點放人。同修聯繫好車,我們凌晨一點多鐘就啟程了,早上五點半多就到了關同修的地方。六點四十分同修出來了,當同修看見我們去接她,一個家人也沒有時,同修兩眼含淚的說:謝謝師父!謝謝同修!

同修的正念保持的很好,在裏面半個月和不同類型的人接觸,和方方面面的人講了大法真相,並且還帶出來十二人的三退名單。當然,同修在那種惡劣的環境下,按照法的要求處處為別人著想,人們看到了真正的法輪功原來是這樣啊?電視上的謊言就不攻自滅了。從此事讓我們意識到修好自己有多重要。

我們會形成堅不可摧的整體,修成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正覺跟隨恩師回家!謝謝師父的慈悲救度!

(責任編輯:洪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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