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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錦州市法輪功學員周麗娜遭非法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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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二零二五年二月十八日上午十點,遼寧省錦州市法輪功學員周麗娜遭凌海市法院非法庭審。親屬聘請了律師為周麗娜做無罪辯護。律師從多個角度闡述了周麗娜的信仰和行為完全不構成犯罪,是相關辦案機關、人員涉嫌違法構陷,希望法庭能秉持人性與法律原則,作出公正、合法的判決。

凌海市法院在結束對周麗娜的非法庭審後,又繼續非法庭審六十一歲的法輪功學員苗建國。苗建國的家人因屢遭警察騷擾不敢過問此案,沒有為苗建國聘請律師,其遭非法庭審的情況有待了解。

周麗娜遭綁架、構陷經過簡述

周麗娜,女,四十多歲,錦州北鎮市人,近年來與法輪功學員孟春英女士租屋同住。二零二四年四月十四日,孟春英被錦州市太和區國保警察跟蹤、綁架。警察在非法抄家時,搶走法輪功書籍和大量私人物品,包括十一萬餘元的現金和存單等累計十九萬餘元。而這些現金和存單是屬於周麗娜的。周麗娜是農村戶口,沒有房子,將來也沒有養老金,這些錢是她十幾年辛辛苦苦掙下的,是她今後聊以為生的唯一資產。

太和區國保警察通過孟春英的兒子了解到孟春英與周麗娜同住後,竟將抄家的物品和現金劃定為孟春英和周麗娜共同擁有,並將周麗娜設為網逃進行跟蹤。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一日,周麗娜去法輪功學員苗建國家借用電源給電動車充電,兩人被跟蹤而至的太和區國保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到看守所。

接下來,錦州市國保支隊、太和區國保大隊與凌海市檢察院、凌海市法院合謀,對孟春英、周麗娜、苗建國等法輪功學員進行司法構陷。其中孟春英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被錦州市凌海市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半。(詳情見《遼寧錦州市六名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判刑》)

二零二五年二月十八日上午十點,周麗娜遭凌海市法院非法庭審。親屬聘請了律師為周麗娜做了無罪辯護。

檢察院在非法起訴書中,羅織了偽證,但所謂物證全都沒有在法庭上出示,僅僅提供了一張從孟春英家抄走的物品的照片。法庭人員企圖引導周麗娜承認這些物品是她和孟春英共同擁有,被周麗娜否認。辯護律師並指出,周麗娜的訊問筆錄上沒有她本人的簽名,筆錄無效,不能作為證據。

對於公訴人稱周麗娜是「網逃」,周麗娜說:「我想問問公訴人,我為甚麼會被列為網逃,被列為網逃需要甚麼條件?履行甚麼程序?」公訴人竟說:「我沒必要回答你這個問題。」辯護律師也質問:「周麗娜一直沒離開錦州,憑甚麼給定成網逃?」

對於公訴人稱從孟春英家搜出的法輪功書籍和真相資料經錦州市國保支隊鑑定為邪教反宣品的誣陷,辯護律師給予駁斥:法輪功不是邪教,官方公布的十四種邪教裏沒有法輪功;錦州市國保支隊不具有專業資質的合法鑑定機構,其出具的鑑定意見連法律依據都沒有,更談不上與案件存在的關聯性。周麗娜案明顯證據不足,指控不能成立,本應無罪釋放。

辯護律師還指出,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包括十一萬餘元的現金及存款累計十九萬元,權屬明確的,應當依法及時返還。

律師從多個角度闡述了周麗娜的信仰和行為完全不構成犯罪,是相關辦案機關、人員涉嫌違法構陷,呼籲不要按照潛規則辦案,希望法庭能秉持人性與法律原則,為公平正義敲響一次清脆的法槌。

在最後陳述中,周麗娜本人說,我希望法庭能作出公正、合法的判決。整個非法庭審持續了約五十分鐘。

中共公檢法根本不講法律

從此次非法庭審中可以看出,凌海市檢察院對周麗娜的指控根本沒有任何依據,所謂證據鏈條,也僅僅是周麗娜煉法輪功,與同煉法輪功的苗建國互相認識,就用刑法三百條進行迫害。

凌海市檢察院、凌海市法院近年來瘋狂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程式就是:如果法輪功學員彼此認識,便污衊成團夥犯罪;如果法輪功學員曾經遭受過邪黨迫害,就污衊成有前科、累犯;如果不肯放棄真善忍信仰,不接受邪黨的流氓邏輯,就污衊成不認罪認罰,要加重處罰……檢察官、法官根本不講法律,不敢講法律,批量法輪功冤案都是這麼做成的。

錦州市太和國保大隊扣押周麗娜的十九萬元,至今半年有餘,本人、辯護律師、親屬多次索要,至今不肯歸還,推說等法院判決結束再說。這些錢都是周麗娜十多年來靠賣衣服、開理髮店和打工掙的血汗錢,還準備給老母親翻蓋農村老家的房子,都被搶去了。警察賴著不肯還,有明顯企圖強佔公民私有財產之嫌。

邪黨人員無底線的殘害老百姓,對善良的法輪功學員極盡迫害,枉法構陷,侵佔錢財,無惡不作,真是敲骨吸髓,其邪惡貪婪本性一覽無餘。

中共邪惡至極,已經爛透了,無可救藥,天滅中共正在進行中。目前疫情依舊兇猛,眾多小孩、中青年都在瞬間隕命,特別是毒疫苗造成的慢性殺戮在中國人的身邊大量的湧現,讓更多中國人都體會到了中共的邪惡,中共對生命的漠視,老百姓在心裏盼著這個奴役和殺害自己和親人的魔鬼儘快崩潰、解體。願每個中國人都分清善惡,選擇善良,迎接沒有中共邪黨肆虐的新紀元。

主要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信息:

凌海市法院:
地址:遼寧省凌海市商業路41號,郵編121200
院長張鳳武0416-8152001辦
周麗娜被構陷案的主審法官謝麗華(女)
陪審員田放(女)0416-8152008、張萌(女)

凌海市檢察院:
地址:遼寧省凌海市商業路56號,郵編121200
檢察長馬量13941689616
公訴人李峰(男)13314160001、辦0416-8107161
助理檢察官譚玉偉(女)

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
地址:錦州市太和區解放西路255號,郵編121013
局長趙海龍15142628899
副局長劉長傑(主管迫害)13904161967、0416-5165688、0416-5179530
太和分局國保大隊:
教導員李蕾13940696877
副大隊長李興13840602956

錦州市大薛派出所:
地址:錦州市太和區大薛鄉二屯村,郵編121018
電話:0416-4668461
所長劉啟明13940687667
教導員董超15698705678
副所長公安15241375277
副所長張闊13390466733
副所長段傳兵13940657233
警察金州13897838338(具體參與迫害周麗娜的辦案警察)

(責任編輯: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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