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溟於1997年開始學法輪功,1999年「720」後曾多次被非法抓捕,曾被勞教、判刑。此人在大陸時就長期不實修,執著於做「大事」,搞「轟轟烈烈」,但因修煉狀態有嚴重問題,他們插手的事,通常會壞,給學員造成損失。
此人在學員中把自己打造成「英雄」,到處標榜自己的「光輝」形像,宣揚自己正念正行的事蹟,但有知情的學員說,於溟在一次迫害中被警察電擊後,警察問甚麼他就講甚麼,講了很多作為一個修煉人和講道義良心的人不該講的事。
多年來,於溟在男女關係上很敗壞。迫害開始後,他在瀋陽、北京、河北等多地學員中活動,和多地多名女學員有不正當的關係。最知名的是跟他一起入獄的兩人,還有互相爭風吃醋的。於溟走到哪,身邊總有這種事,例如,瀋陽多個,北京三個,河北幾個,還有佳木斯的等等,不在乎,完全不符合修煉人的心性規範,卻自以為得意。
迫害中,於溟主動流離失所,長期在學員中拿、要學員的錢財,花錢大手大腳。
到美國後,此人自稱家裏是高幹(實質是出生於普通工人家庭)、在中國有很多關係,要幫助海外項目做生意賺大錢,和海外修煉狀態有明顯問題的人(包括個別老學員和項目負責人)打的火熱。
前段時間,在海外拉群組、攪動媒體學員和中城學員乃至大陸學員正常做三件事的一系列事件中,於溟都做了甚麼?如果還想修,一定要立刻靜下心來找自己,儘快歸正自己的思想言行,挽回自己造成的損失。修煉是嚴肅的。常人的心機騙的了人,騙不了神。
海外受到波及的學員,也請靜下心來想想:為甚麼自己那麼容易上當?聽到甚麼就心潮起伏跟著哄?我們修煉不是講以法為師嗎?碰到每個陷阱都跳進去,還怎麼能修成呢?
在此,對於溟,以及多年來執著和於溟一樣所謂「幹大事」的大陸學員(因為安全原因不點名)提出警告:大法修煉強調心性,不搞鬥爭;救人不求常人名利。不要再騙人害己,抓緊最後的機緣真修。時間轉眼既逝,等最後落得一片空寂荒涼時,悔之晚矣。
明慧編輯部 二零二五年二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