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康平,男,漢族,一九六九年三月生,雲南昌寧人,中共惡黨黨員,歷任:雲南省保山市施甸縣公安局副局長、龍陵縣公安局局長、騰衝縣副縣長、公安局局長;保山市公安局副局長、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局長。德宏州副州長,州公安局局長;昆明市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昆明市委常委、市政法委書記。李康平自二零二零年十月任昆明市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二零二一年八月任中共昆明市委常委、市政法委書記,至今已經四年零四個月了。
李康平任雲南省昆明市政法委書記期間指揮「610」、操縱公、檢、法、司系統對昆明市法輪功學員實施群體滅絕性迫害,司法系統作為執法機構,公然剝奪公民的信仰權利,非法抓捕、關押、酷刑虐待、庭審、無罪判刑,造成眾多法輪功學員致傷、致殘、致死。特別是警察等執法人員公開犯罪。
李康平任昆明市公安局局長,昆明市政法委書記期間部份惡行:
李康平任職期間,昆明市法輪功學員遭受迫害的部份統計,請見表。
年份 | 綁架 | 騷擾 | 判刑 | 含冤離世 | 洗腦 |
2020年10~12月份 | 12 | 1 | 1 | 10 | |
2021年 | 32 | 41 | 3 | 1 | |
2022年 | 26 | 32 | 17 | 1 | 3 |
2023年 | 18 | 12 | 8 | 4 | |
2024年 | 42 | 32 | 3 | ||
2025年1~2月份 | 5 | 1 | 1 | ||
合計 | 135 | 119 | 32 | 7 | 13 |
一、李康平任職期間,七名法輪功學員在迫害中含冤離世
據明慧網報導統計,李康平任昆明市公安局局長,昆明市政法委書記期間昆明市法輪功學員鄧桂英、丁桂英、李培高、韓俊毅、彭學萍、龍華鮮、吳廣成七名法輪功學員在迫害中離世。
案例
1、法輪功學員丁桂英被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迫害致死
![]() 丁桂英 |
法輪功學員丁桂英,女,76歲,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晚七點多鐘,在家中被國保警察綁架並非法抄家。因為丁桂英不配合非法拘捕,被幾個警察強行從家中抬出來送上警車。昆明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丁桂英期間,拒絕家人探視。二零二一年一月中旬,家人突然接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的通知,丁桂英二零二一年一月十四日突然「患病」送監獄醫院救治,於十五日早上八時五十三分去世,次日監獄將丁桂英的遺體送到火化場火化。
丁桂英去世後,家人才收到監獄「入監通知書」,得知,丁桂英是二零二零年七月十日被昆明市五華區法院非法秘密判刑四年。
2、吳廣成遭多次冤獄含冤離世
![]() 吳廣成 |
吳廣成,男,六十三歲,原開封市房屋經營總公司負責人。吳廣成在部隊期間患「肝硬化」,到地方工作後病情發作失去工作能力,修煉法輪功後恢復了健康,是民眾公認的好官。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迫害法輪功開始,吳廣成因為到北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被公安警察綁架、毆打;關押在看守所期間遭「毆打」、坐「噴氣式」、洗「冷水澡」、門縫夾掉手指甲、腳趾甲……
![]() 酷刑演示:警察毆打 |
![]() 酷刑演示:澆冷水 |
![]() 中共酷刑示意圖--鐵籠 |
二零零五年吳廣成再次被野蠻綁架後,判刑六年半。二零零八年,家屬去密縣監獄探望過吳廣成一次,見他十分消瘦了,之後密縣監獄就拒絕其家屬探望。
二零一七年四月七日,吳廣成移居昆明,向世人講真相、發真相資料時,被昆明棕樹營派出所警察劉建文綁架非法判刑五年。吳廣成被劫持到雲南省第一監獄。關押在五監區期間,吳廣成因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拒絕幹奴活,而長期被嚴管,身心受到極大傷害。二零二二年四月六日出獄時吳廣成被折磨的身體非常衰弱,一直沒有恢復,又出現身體不適病狀,最終於七月二十七日含冤離世。
3、昆明市法輪功學員李培高出獄前四天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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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培高,男,一九三七年出生,原雲南省建工集團安裝股份公司(現改名為雲南建投安裝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師,於一九九四年退休。李培高生前遭十多次綁架、抄家和中共洗腦班迫害,兩次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李培高老人被綁架,後被構陷至西山區檢察院。二零一六年九月西山區法院違法開庭,對李培高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九年一月八日西山區國保、分局、永昌派出所將李培高從家中綁架並直接送到雲南省第一監獄非法關押。二零二三年一月四日在李培高出獄前四天,突然在一監離世,享年八十六歲,監獄對外稱李培高因病去世。真實死因待查。
4、昆明韓俊毅遭八年牢獄迫害、在長期騷擾中含冤離世
昆明市韓俊毅老太太是雲南冶煉廠職工家屬,吉林人,一九四零年九月二十九日出生。在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輪功後,因為堅持信仰,堅持向受謊言矇蔽的世人傳播大法真相,曾經(至少)九次被非法抄家,兩次被非法拘留,兩次被強制送洗腦班迫害,一次被非法勞教(一年),兩次被非法判刑(共七年),回家後又長期不斷遭到轄區派出所及不法人員非法入室搶劫財物、騷擾等。最終於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含冤離世,享年八十三歲。
5、昆明市彭學萍歷經八年冤獄迫害,在屢遭騷擾中含冤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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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法輪功學員彭學萍女士,一九七七年出生,雲南省楚雄州祿豐縣人,戶籍地昆明市西山區魚翅路紅廟村。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在雲南省楚雄州祿豐縣向民眾贈送神韻光盤時,遭妥安鄉派出所綁架,後被祿豐縣國保、六一零非法審訊、抄家並送祿豐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二零一三年五月被祿豐縣法院非法開庭並判刑八年,上訴後楚雄州中院維持冤判。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一日送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被強迫坐小凳、幹奴工、精神洗腦等。二零一九年八月出獄後又不斷遭到棕樹營派出所、虹山派出所等的騷擾、恐嚇,致身體出現嚴重病症,難以恢復,於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一日,含冤離世,終年四十六歲。
6、昆明市七旬龍華鮮含冤離世
昆明市法輪功學員龍華鮮老太,一九五二年出生,原在昆明市物資局邊貿公司工作,之後在昆明市東站自營一家雜貨鋪。二零零九年,龍華鮮被非法抓捕判刑,雜貨鋪被迫關閉。
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輪功後,龍華鮮二零零零年五月十六日曾被非法勞教三年,在雲南省女子勞教所遭受迫害。二零零八年六月二日,她被劫持到昆明市官渡區看守所,非法關押十一個月後,被昆明市中級法院枉判三年。她不服,提出上訴。雲南省高級法院於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四日維持邪惡的原判,送往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非法關押。
龍華鮮二零一一年六月一日從監獄回家之後,長期受到當地派出所、社區的騷擾,多次被非法抄家,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含冤離世,終年七十一歲。
二、李康平任職期間,32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1、雲南昆明市宜良縣69歲的法輪功學員王進仙女士,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日因講真相被綁架、非法拘禁在昆明市看守所構陷。近期,家人收到入監獄的通知書,得知她又被非法判刑四年六個月。這是王進仙第五次被非法判刑,刑期累計十八年六個月。在中共的看守所、監獄中,她曾遭各種精神及肉體折磨,尤其是被獄警噴辣椒水,造成她面部燒傷,臉上布滿黑色結痂。
![]() 王進仙 |
王進仙一九五六年十一月出生,原昆明市宜良縣百貨公司職工。一九九七年修煉法輪功後,她按照「真、善、忍」的原則修心向善,身心受益良多。在中共一九九九年七月公開迫害法輪功後,王進仙因堅持真、善、忍的信仰,自二零零七年至二零一九年,她連續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四次,期間她獲得自由的時間最長一年,最短僅四十四天。
2、昆明市法輪功學員胡今朝,二零二一年十二月遭昆明市西山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罰款八千元。於二零二二年四月八日被劫持到雲南省第一監獄。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深夜十一點,胡今朝在家中被昆明市盤龍區公安分局國保、小壩派出所警察綁架抄家,他被非法關押到盤龍區第二看守所。
胡今朝原是雲南省精神病院的主治醫生,他對病人總是耐心細緻,和藹可親,從不收病人的任何禮物和紅包。這樣一位好醫生,只因修煉法輪大法,在其大好年華之際,遭到中共殘酷的迫害。
3、昆明市法輪功學員朱恩華女士與母親楊樹珍,二零二一年十月三日,在雲南省曲靖家中被國保警察綁架、構陷。二零二二年三月,朱恩華被非法判刑八年,母親楊樹珍被枉判四年。
4、昆明市盲人法輪功學員楊小明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八日在家中被警察綁架,同年十二月底被西山區檢察院構陷至西山區法院,二零二三年二月遭西山區法院非法庭審後被非法判七年,勒索罰金兩萬元。
5、昆明市法輪功學員楊蘭英女士,二零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在家中被曲靖市馬龍國保、昆明市盤龍國保非法抄家、綁架,之後一直被非法關押在曲靖市麒麟區看守所。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她遭麒麟區法院非法開庭並判刑三年六個月,二零二二年三月一日送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繼續遭受迫害。
6、昆明市八十二歲的法輪功學員車瑞春,二零二一年十月被綁架,後被取保候審。二零二三年三月西山區法院非法對車瑞春開庭,並枉判兩年,罰金三千元。(扣養老金93100元,保證金1000元)車瑞春上訴,昆明市中院非法維持冤判,七月份,車瑞春被送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非法關押。
7、昆明市西山區法院於二零二二年對86歲的瞿月仙和七十五的劉榮仙分別判刑一年半和三年。
8、昆明市西山區法院二零二三年又對82歲的高瓊仙判刑六年,罰金13000元;六十歲的王瑾判刑三年,長期靠輪椅生活的82歲的高瓊仙老人,被關進了女二監。
三、李康平任職期間254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騷擾迫害
據明慧網報導統計,李康平任職期間至少綁架騷擾法輪功學員254人(其中,綁架135人,騷擾119人)。
1、昆明市嵩明縣養殖專家畢金梅被非法抄家綁架
二零二五年一月十一日晚七點左右,昆明市五華區穿金路派出所民警來到畢金梅居所(省二建家屬區)非法抄家,將她劫持走。警察對在場的親屬說,他們白天就已經盯上畢金梅了,她出門時的衣著戴的帽子,去了哪裏他們都一清二楚。現在畢金梅被非法關押在昆明市看守所。
畢金梅,60歲。她是嵩明縣水務局灌區淡水養殖工程師,被評為養殖專家,得過農業部、水利廳、嵩明縣等發給的榮譽證書。二零一四年八月十六日到嵩明的鄰縣──昆明市尋甸縣發神韻光盤,被綁架、非法關押構陷,被非法判刑7年半。
二零二二年二月十六日,畢金梅出冤獄。嵩陽司法所和派出所等單位相關人員多次騷擾她與她家人,迫害給畢金梅及其家中親人的正常生活造成嚴重干擾,對她及家人構成了極大的精神傷害。七年半的冤獄迫害導致畢金梅丈夫與她離婚。
2、昆明市劉翠仙等九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起訴
昆明市法輪功學員劉翠仙(73歲)、劉曉萍(68歲)、馬玲(68歲)、楊惠芳(57歲)、鄭翠蘭(78歲)、張秀珍(66歲)、李煥珍(69歲)、朱永珍、畢晟(男,62歲),二零二五年二月八日被西山區檢察院鄒程雲非法起訴至西山區法院。
二零二四年六月六日,在昆明市公安局主導下,昆明市公安局局長徐雲負主責,由昆明市西山區公安分局負責,昆明市西山區國保大隊、五華區國保大隊、盤龍區國保大隊、官渡區國保大隊以及其轄下多個派出所,主要以西山區棕樹營派出所為主傾巢出動警力,綁架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
被綁架的部份法輪功學員有:李煥珍(69歲)、尹瓊英(87歲)、張家惠(82歲,畢晟的母親)、桂明珍(77歲)、鄭翠蘭(75歲)、李竹秀(73歲)、王玉蘭(73歲)、劉翠仙(70歲)、夏承芬(71歲)、劉曉萍(69歲)、馬玲(68歲)、張秀珍(70歲)、黃雲勻(60多歲)、馬燕(62歲)、畢晟(男,59歲)、肖玉霞(60歲)、楊惠芳(57歲)、朱琴(50左右)(楚雄人,住梁源小區)、蘇昆(男,51歲)、張曉丹(53歲)、管永恆(男,40多歲)、張稷(40歲)、朱永珍(72歲)等。其中棕樹營派出所參與綁架了至少十名法輪功學員。
早在二零二四年一月六日,公安警察成立的「專案組」,通過近半年的對這些法輪功學員的跟蹤、盯梢、蹲坑、調取影象資料等,羅織罪名,才於二零二四年六月六日實施綁架這些法輪功學員。
3、為父母控告檢察官蘇靜違法 原雲南國防學校教師蘇昆和妻子張曉丹被綁架
原雲南普洱市醫院主治醫師蘇澤生與妻子張貞一,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在自己家中被盤龍公安分局綁架,同時被綁架的還有兒子蘇昆、兒媳張曉丹和當日到家中做客的朋友皮鳳華、陳順祖。當日陳順祖、蘇昆、張曉丹被非法審訊後先後回家。第二天,張貞一、皮鳳華被非法取保候審回家,而蘇澤生則被非法關押至今。
二零二四年三月初,盤龍公安分局將蘇澤生、張貞一夫婦構陷至西山區檢察院,檢察官蘇靜無視公安在偵查階段中的種種違法犯罪行為,非法對當事人做出起訴決定。對此,張貞一、蘇昆、張曉丹對蘇靜的違法行為逐級控告,並不間斷的向西山區檢察院控申科、紀委等各部門反映,同時每週約見檢察院領導,要求糾正錯誤、撤銷起訴。
然而,西山區檢察院各部門包括各領導互相推諉,對張貞一、蘇昆、張曉丹的合理訴求敷衍搪塞。為此蘇昆和妻子張曉丹於二零二四年六月六日還遭盤龍區公安警察綁架關押。被非法關押三十七天後(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二日),西山區檢察院以證據不足「取保候審」釋放二人。
結語
從原昆明市公安局長杜敏二零一六年三月被查開始,到二零一九年九月、十月,昆明市原公安局長趙立功、刀勇分別被查,昆明市連續三任公安局長相繼落馬,進一步證實,迫害法輪佛法的人最終都沒有好下場。他們表面上是因為經濟貪腐落馬,實際是由於迫害法輪佛法犯下的罪惡而遭天譴惡報。
李康平的罪惡在明慧網中已經被記錄在案,「神目如電」,還不悔改,繼續作惡,下場一樣可悲!
(責任編輯:林一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