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中共對真相的封鎖、暗地迫害等原因,相當一部份迫害案例沒有報導出來。
一、五位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判刑
1、邢台市信都區會寧鎮口頭村法輪功學員劉喜珍,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五日遭邢台市信都區公安分局警察非法抄家,兩個筆記本電腦、三本大法書籍、真相幣等被警察搶走。之後劉喜珍去同村同修家串門被警察綁架,後被邢台市信都區公安分局取保候審。二零二三年九月七日,信都區公安分局將劉喜珍構陷到襄都區檢察院。二零二三年九月八日,襄都區檢察院對劉喜珍追究所謂刑事責任並所謂取保候審。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二日,劉喜珍在單位遭邢台市信都區警察綁架時走脫,後一直流離失所。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四日,劉喜珍外出後一直未歸,十二月五日證實被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邢台市第一看守所。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一日,劉喜珍遭邢台市襄都區法院非法判刑六個月,於二零二四年六月四日結束冤獄回家。
2、邢台市信都區會寧鎮西南莊法輪功學員王翠英(王三妮)因在邢台市信都區會坂線道路兩側電線桿上粘貼法輪功真相不乾膠,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五日被闖入家中的邢台市信都區公安分局、會寧鄉派出所警察綁架,後被取保候審。二零二三年九月七日,邢台市信都區公安分局將王翠英構陷到襄都區檢察院,之後派出所警察多次上門或電話騷擾她。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一日,派出所竟將王翠英定為「網逃」。二零二四年三月六日上午十一點多,王翠英在家被邢台市信都區公安、會寧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到邢台市第一看守所。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一日,王翠英遭邢台市襄都區法院非法判刑六個月。王翠英於二零二四年九月五日結束冤獄回家。
3、邢台市廣宗縣法輪功學員李錫建因在縣城刷真相標語,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初被當地警察綁架、抄家,被非法關押在縣看守所。縣公安局警察騙他只要寫放棄信仰的保證書就放他回家,李錫建沒有配合。二零二四年三月,李錫建被廣宗縣法院非法判刑兩年六個月緩刑三年。
4、邢台市巨鹿縣閻曈鎮寨裏村法輪功學員路剛,二零二零年結束五年冤獄回家時,已是妻離子散。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日,路剛在家中被閆曈鎮派出所警察、巨鹿縣國保大隊警察綁架、抄家,被非法關押到巨鹿縣看守所。二零二四年六月十四日,巨鹿縣閻曈鄉派出所警察給路剛家人打電話,說路剛已被判刑五年,五月七日已被送往唐山冀東監獄。在近一年的迫害過程,家屬沒有收到任何法律手續,批捕證、庭審通知、判決書等甚麼都沒有。路剛的父親憂鬱成疾,住進了醫院。路剛的母親早在路剛第二次被迫害後臥床不起,而後含冤離世。路剛是家裏唯一的兒子。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日,律師在冀東監獄會見路剛,問路剛在監獄的情況,路剛當時不敢說,律師說:江澤民你都敢告,你還有甚麼顧慮?!路剛才敢告訴律師自己在監獄遭迫害經過:警察對他進行毆打、電擊、幾次噴辣椒水,至今他的身上還有多處被電擊留下的傷跡。最後路剛對律師說:回去給我父親說吧,我一定會堅定的。在邊上監聽的獄警威脅說:就憑這句話,就得關你兩天禁閉。
5、邢台市法輪功學員胡輝女士,在結束兩年冤獄回家還不到一年,於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七日早晨在邢台南宮市婆婆家被南宮市政保大隊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在邢台市第一看守所。警察以胡輝發放真相資料為由,於二零二三年八月六日將她構陷到南宮市檢察院,繼而又構陷到寧晉縣檢察院、法院。二零二四年十月十五日,寧晉縣法院對胡輝非法判刑四年。胡輝隨即上訴到邢台市中級法院。十一月二十四日,家屬收到邢台市中院的刑事裁定書,非法維持對胡輝的誣判,落款日期寫的是十一月十四日。後來家屬在網上查到:邢台市中級法院於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一日立案,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結案。中共邪黨對法輪功學員從來都不講法律。
二、十二人次被綁架 四人被非法拘留
1、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五日,居住在邢台市信都區法輪功學員楊豔秋被邢台市襄都區警察綁架,搶走了打印機、電腦、大法書和一些真相資料。楊豔秋因身體原因於當日回家。
2、二零二四年四月五日,邢台市隆堯縣蓮子鎮西范村法輪功學員李小麗在村裏集市上給幾個年輕人講真相,教他們下載破網軟件,遭他們惡意舉報,被派出所警察綁架到隆堯縣國保大隊。李小麗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3、二零二四年五月七日,邢台市隆堯縣東尹村法輪功學員銀粉,在山口廟會講真相時被綁架,當日回家。但在五月九日中午,銀粉被闖入家中的警察綁架到邢台市洗腦班,迫害了十五天,於五月二十四日回家。
4、二零二四年六月二日上午,邢台市寧晉縣四芝蘭鎮法輪功學員耿邵菊在南智邱鎮集市上講真相時,被南智邱鎮派出所警察綁架,被劫往辛集市公安局,六月十二日被非法拘留關押七天。
5、二零二四年七月十六日下午七點半,邢台巨鹿縣閆曈鄉西舊城村法輪功學員薛軍雙,被閆曈鄉派出所警察從家中綁架,警察稱薛軍雙前幾天發真相資料被攝像頭拍到。目前薛軍雙的下落待查。
6、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三日下午,邢台市襄都區法輪功學員金花在南場集市上講真相、發資料時,遭人污衊偷拿他手機,翻金花的包也沒有,其人不幹就給派出所打電話,警察來後把金花帶到派出所,問資料哪來的,金花說自己做的。警察就去搜家,搶走一台打印機及一些個人物品,金花於第二天回家。
7、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六日下午,臨西縣河西鎮單屯的法輪功學員王風玲(56歲)和河西鎮崗樓法輪功學員許麗娜(53歲)去西張堤講真相時,遭人惡告,被綁架到尖莊派出所。十一月七日下午,兩人被劫持到臨西縣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於十一月十七日上午回家。
8、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下午,法輪功學員佔軍去邢台市巨鹿縣關寨鄉乍樸寨村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發到乍樸寨村幹部那裏。他不明真相,一腳將佔軍自行車踹倒,又過來一人,兩人拽著不讓佔軍走並報警了。大約下午五點,不明真相的巨鹿關寨鄉派出所來人強行把佔軍帶走了。派出所兩個警號為034762和034748的警察和董姓所長對佔軍非法審問、強行刷臉,佔軍一直和他們講大法真相,四個多小時後,派出所聯繫到佔軍所屬的村委,村官通知家人接回。
9、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日上午,邢台市寧晉縣四芝蘭鎮法輪功學員曹西慈去南智邱集市上講真相救人,被便衣綁架到南智邱鎮派出所,後被劫持辛集市公安局非法關押。十二月二十日獲知,曹西慈已回家。
三、數十人遭騷擾、非法抄家
1、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六日上午,邢台市法輪功學員任海香遭襄都區派出所四、五個片警上門騷擾,警察把師父法像、兩本大法書及幾篇經文搶走。
2、二零二四年「四﹒二五」前,邢台市信都區張寬派出所警察騷擾法輪功學員,人數待查。
3、二零二四年四月上旬,邢台清河縣楊二莊派出所警察騷擾至少騷擾了五位法輪功學員:潘秀琴、高書菊、段愛煥和縣城兩名法輪功學員。
4、二零二四年五月底或六月初,北侯莊法輪功學員馮立勇遭寧晉縣四芝蘭鎮派出所警察上門騷擾。警察說是換了新局長過來轉轉。
5、二零二四年四月底至五月,邢台威縣公安局國保大隊的黃貴成等幾名警察打電話或上門騷擾多名法輪功學員。
6、二零二四年五月前後,法輪功學員張力、唐風素、康桂平遭警察騷擾。邢台清河縣國保警察郭雪梅為首及連莊派出所警察分別把馬雙阜村法輪功學員張力、張莊村唐風素的大法書強行拿走。沒過幾天,還是以郭雪梅為首,帶領一些人又去了城西法輪功學員康桂平家,把大法書都搶走。
7、六至七月份,邢台市任澤區二十四名法輪功學員遭騷擾。
8、邢台市四至九月份,已知有十六人遭警察騷擾。多個派出所警察對法輪功學員有電話騷擾的,有上門騷擾的,有一位法輪功學員講真相時被舉報搜家的。
9、邢台市信都區會寧鄉警察騷擾六位法輪功學員。十一月十九日下午一點多,邢台市信都區、會寧鄉幾個警察到會寧鄉口頭村小英家,翻了個亂七八糟;同日下午有五個警察到會寧鄉西南莊王翠英(王三妮)家,亂翻一通。二十日下午三點,兩個警察到會寧鄉北良捨剛軍家,亂看一通,拿走一本《法輪功》和一本週刊。然後又到本村玉秀和小貴家,但都撞鎖了。十二月六日本村的一法輪功學員也受到本村幹部騷擾。
四、一人被迫離家出走後無音訊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獲知,72歲的法輪功學員陳星伯在法院、社保中心、原單位、派出所、信訪等部門人員不斷騷擾、威脅下,被迫離家出走,至今沒有音訊。
陳星伯是邢台市廣播電台退休主任編輯,因起訴非法剝奪他的養老金的社保中心及原單位,不斷遭到邢台市經濟開發區法院、社保中心、原單位、派出所、信訪等部門人員的騷擾、威脅,他被迫離家出走,至今沒有音訊。
陳星伯現年72歲。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陳星伯在家門口被邢台市信都區公安國保警察綁架、關押。二零二零年九月十日,他被邢台市襄都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陳星伯被劫持到冀東監獄,期間被迫害幾近失明。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陳星伯結束冤獄。回家後他才知道自己的養老金、醫保待遇早已被非法剝奪,原單位也非法開除了他的公職。
為了維護自己的基本生存權,陳星伯拿著《社保法》、《立法法》、《公務員法》、《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勞動法》、《憲法》等文件,到原單位和社保中心找說法,並給他們講法律。邢台市社會保險事業服務中心副主任陳江旗公然說:「你說的都對,但我就不給你,你能怎麼著。你去法院告我吧,法院說讓給你,我就給你!」
陳星伯於是向邢台市經濟開發區法院提出行政訴訟。該法院法官張國正不僅百般刁難他,並公然說:「殺人放火倒好說,法輪功的事不好說,這是重大敏感問題。」甚至還威脅他說:「你還是早點回頭吧!告也沒用。」
陳星伯遞交訴訟狀已一年有餘,法院既不給立案,又不給不予立案的裁定,明顯違反《行政訴訟法》。同時,法院、社保中心、原單位、派出所、信訪等部門人員不斷地對陳星伯進行騷擾、威脅。二零二四年十一月獲知,72歲的陳星伯在這樣的騷擾、威脅下被迫離家出走,至今沒有音訊。
五、身陷冤獄的法輪功學員現況
邢台市廣宗縣葫蘆鄉燕紅龍村法輪功學員燕秀紅,男,53歲,家住,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九日被廣宗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張孟侃跟蹤綁架;二零二一年九月七日被廣宗縣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六個月,十月二十日被劫持到冀東監獄,第二監獄第一監區。從燕秀紅被劫持到冀東監獄,監獄方一直刁難家人不讓會見,明知燕秀紅是單身,至親只有兄姐,卻聲稱只允許父母、妻兒會見。也沒提供存錢的方式。
邢台市襄都區法輪功學員張保忠,男,五十多歲,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九日被襄都區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六個月,被劫持到唐山監獄迫害。二零二四年三月五日,張保忠結束冤獄回家。
結語
中共迫害法輪功已有二十六個年頭,但是,中國沒有任何一部法律規定法輪功違法,越來越多的律師和法官,也認清了這一點,法輪功是合法的。但是中共在迫害法輪功的問題上,一直是以權代法,根本就沒講過法律。
這些年來,法輪功學員及家人都承受著巨大的磨難與痛苦,但法輪功學員依然無怨無悔的向世人講述著迫害的真相,挽救世人。善惡有報是天理,奉勸那些還在繼續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員,認真了解一下法輪功的真相,懸崖勒馬,千萬不要因為金錢地位而失去自己生命的永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