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官場「倒查三十年」,諸多中共各級政府部門、政法委、公安局、檢察院、法院等官員被查。這些人均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記錄,應了一句古訓: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沒到,時候一到,一切都報。而李文榮的被查等還只是報應的開始,真正的報應會與其罪惡相符。
李文榮,一九六二年十月出生,雲南昭通人。主要履歷:二零零二年十二月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任文山州副州長;二零零七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任昆明市副市長;二零一一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任雲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副主任;二零一二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五年十月,任昆明市副書記、市長;二零一五年十月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任曲靖市書記;二零一六年十二月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任曲靖市書記,雲南省常委;後任雲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成員。期間,李文榮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李文榮任昆明市副書記、市長、曲靖市書記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份事實:
◎時年69歲的昆明市法輪功學員尹淑媛女士,二零一三年九月在家中被警察綁架。二零一四年四月九日,西山區法院非法秘密庭審尹淑媛,沒有律師,沒有通知家屬,整個過程30分鐘走過場結束。整個案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西山國保警察,在沒有任何犯罪事實的情況下,先非法抄家,將抄到的私人物品,作為所謂「罪證」。因定罪的「證據」數量不夠,西山國保警察又用空白光盤等加大數量,以此加害尹淑媛。二零一四年七月,昆明市西山區法院秘密宣判,尹淑媛被非法判刑四年。
◎昆明市石林縣北大村村民法輪功學員高誇其兄妹四人多次遭綁架判刑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九日下午六點左右,高誇其父母、兩個姐姐,大姐高翠蓮,二姐高翠芳,與昆明來的朋友正在吃晚飯,突然闖進來一夥便衣警察綁架、抄家。隨後高誇其被非法判刑三年半;雙腿肌肉萎縮癱瘓,多年來無法站立行走的大姐高翠蓮,被非法判刑三年半;二姐高翠芳和三妹高瓊芳分別被非法判刑三年。
◎法輪功學員左立新,男,時年六十多歲,雲南省昆明市呈貢縣郵電局的退休工程師。被綁架五次,其中洗腦班一次,非法關押三次,判刑十八個月,剝奪了所有的工資、福利和社保。二零一七年被再次抄家,搶走電腦三台,打印機五台,數百本大法書籍。
◎法輪功學員歐日懷,男,時年七十五歲,昆明三中特級教師。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迫害法輪功以來,由於歐日懷堅持自己的信仰,不斷的受到當地派出所警察、學校、社區不法人員的騷擾,於二零一三年含冤去世。
大女兒法輪功學員歐雪輝,女,時年四十多歲,個體戶。二零一六年因講真相被綁架後拘留十五天。後丈夫因不堪忍受中共的壓力怕受牽連與其離婚。
小女兒法輪功學員歐雪昀,女,時年三十七歲,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三日,在雲南大理髮放真相材料時被人惡意構陷,被當地警察綁架判刑三年。出獄後由於各種壓力,身體出現病狀,於二零一六年三月離世。
◎法輪功學員鄧輝,男,時年三十多歲,建水縣岔科鎮阻塘子村人,在昆明打工。二零一五年六月,鄧輝向最高法、最高檢分別投遞了控告江澤民的控告狀。二零一五年十月一日,從昆明回到老家看望年邁的父親,十月五日返回昆明時,被昆明市五華分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被非法判刑六年,並被勒索罰金六萬元
◎二零一五年八月十八日早上十點二十分,昆明法輪功學員唐玉和另一位法輪功學員在向世人發神韻晚會光盤時,被城管跟蹤、舉報,後被綁架到西山區前衛派出所,唐玉被反銬、毒打,頭部、大腿、兩臂均受傷。兩人當天下午五點多回家。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唐玉再一次被昆明太和派出所警察暴力綁架,西山國保警察將唐玉帶到廁所搜身,而後又對她酷刑折磨(坐老虎凳)。隨後,唐玉出現偏癱症狀,到第三人民醫院做了CT檢查,確定右肋骨斷一根。眾多私人財物被不法警察入室抄家、搶劫。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下午,唐玉再次被西山區永昌派出所警察綁架。唐玉在被綁架當天,即收到昆明市中級法院「不同意緩刑,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的判決書,隨後被劫持到雲南省女子第二監獄遭受迫害。
◎二零一五年九月三日,昆明法輪功學員羅白秀向民眾發放法輪大法真相資料時,被倘甸二區公安分局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在昆明市看守所。後羅白秀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近日,昆明市法輪功學員楊蘭英的家屬收到了曲靖市公安局馬龍分局寄送的馬龍區檢察院批准對楊蘭英非法逮捕的通知書,並得知構陷楊蘭英的案子已被公安移送到檢察院。目前,楊蘭英被非法關押在曲靖市麒麟區看守所。
楊蘭英,女,一九六九年十二月出生,雲南省曲靖市馬龍縣人。二零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下午三點左右,楊蘭英在昆明煤機廠職工宿舍的家中被綁架、非法抄家,當時家中只有她一人。
直到一個星期後,楊蘭英的丈夫接到馬龍國保的電話,說可以到曲靖市麒麟區看守所給她送東西,家屬才知道她是被綁架到了曲靖,關在麒麟區看守所,綁架她的人有曲靖市馬龍區國保和昆明市盤龍區國保的人。
◎曲靖市時年43歲的彝族法輪功學員何莉春女士,工程師,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上午,何莉春領女兒到超市買東西時,被人舉報所用的錢上有字,被曲靖市麒麟區協警綁架到廖廊派出所,被警察折磨。隨後二零一八年被非法判刑7年後劫持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九監區。
何莉春在麒麟區廖廊派出所,遭警察強迫脫光衣服侮辱搜身,不給吃飯、喝水、不准戴800度眼鏡、雙手銬坐在老虎凳上,強迫採DNA血樣、拍照、按倒在地上被警察(059532)撓癢等酷刑折磨,使何莉春痛苦不堪。致使何莉春的兩手腕、手臂到處青紫、腫脹,右大腿、左膝蓋處青紫。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一日10點多,法輪功學員代玉珍的女婿打電話回來說,曲靖市公安局的警察找代玉珍。過了一陣就來了六男、兩女。他們一進屋,就要挾代玉珍說:「把東西交出來。」說著就到代玉珍的臥室去找。床上、床下到處翻,一邊翻一邊拍照,把整個臥室、客廳全都照了像。最後,把代玉珍看《明慧週刊》用的電腦劫走了。
他們硬是逼著代玉珍跟他們去派出所,把代玉珍帶到了建寧派出所。在一個屋子裏,有兩個小警察看著代玉珍。
將近下午四點,有個警察進來跟代玉珍說:「六月八號你是不是在六中那裏給學生講三退了?學生已經告你了。我們查看了攝像頭,就是你。」代玉珍說:「有這回事,我給他們講真相是在救他們。」代玉珍給這個警察也講了大法真相。
過了一陣,這個警察又拿一張所謂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讓代玉珍簽字,代玉珍沒簽。晚上11點多,家人把代玉珍接回家。
◎雲南省曲靖市二零二零年自騷擾行動以來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騷擾,70歲以上的有法輪功學員賀澤英、黃碧玲、趙群美、展樹珍;60歲以上的有楊蓮鳳、陳忠存;60歲以下的有李紅梅、唐水蘭、劉翠花。
其中法輪功學員李紅梅曾因被非法判刑,二零一七年四月回家後,單位以她被非法判刑為由繼續進行經濟迫害,強制她退回服刑期間所領的養老金,而每年上漲的個人補助部份一直被扣除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