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輝家住邢台市信都區長征二分廠家屬院。一九九八年初,她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按真、善、忍法理做好人,多種疾病很快都好了,從此無病一身輕,人也變得開朗、大度、謙和。
自中共邪黨一九九九年七月開始瘋狂迫害後,胡輝多次被綁架、非法關押,曾被非法勞教、非法判刑,在派出所、看守所、洗腦班、勞教所、監獄遭受迫害。
以下是胡輝被中共邪黨迫害的部份經歷:
進京和平請願,被非法關押
一九九九年七月下旬,胡輝與一位法輪功學員騎自行車去北京和平請願,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半路被綁架到邢台市任縣(現任澤區)非法關押,後被廠裏雇車拉回,路費自負。
二零零零年初春,胡輝與本廠法輪功學員坐火車再次去北京和平請願,被綁架到天安門派出所,後被劫持到駐京辦事處,身上帶的錢被搶走。胡輝被邢台市鋼鐵路派出所劫回後,手被銬到長椅子上,在院子裏凍了一夜。後來,胡輝被劫持到邢台市第二看守所關押迫害了二十多天,之後又被弄到礦務局招待所(邢台橋西法輪功專案組),逼迫寫保證,放棄修大法,因她堅決不妥協,當天被放回家,從此被監視居住。
遭石家莊勞教所迫害事實
二零零零年夏,胡輝等幾位法輪功學員在體育場集體煉功,被綁架到鋼鐵路派出所,後被劫持到第二看守所關押迫害。胡輝以絕食的方式抵制迫害,遭到灌食迫害,胡輝的雙手被銬到背後,手腫,呼吸困難,咽喉疼痛,日夜難熬。一個多月後,胡輝又被轉到長征一分廠招待所非法關押,期間遭居委會陸繼武謾罵,用皮鞋底打頭部。
二零零一年十月二日,胡輝被劫持到石家莊勞教所四大隊迫害。胡輝堅持信仰,拒穿勞教服、拒絕奴役,長期被包夾監視、坐小凳、不許說話。歷經一年零一個月的勞教迫害,胡輝走出勞教所。
![]() 酷刑演示:罰坐小板凳 |
綁架、抄家、勒索、騷擾、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零三年春,邢台市橋西區(現信都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長宋嘉熙等通過電話監聽,把胡輝從她母親家中綁架走,勒索二千元錢後才把她放回來。
二零零四年夏,一天晚飯時,派出所幾個警察闖到胡輝家,對她實施抄家、綁架,搶走大法書籍、資料。胡輝被綁架到派出所,一夜不讓閤眼,之後被劫持到洗腦班;一週後她又被劫持到第一看守所,半個月後被放回家。胡輝被洗腦班勒索了五百元錢。
有一次,派出所警察又去她家裏抄家,胡輝不在家。警察抄完家後,讓她丈夫交錢,她家中僅有的三百元錢也被勒索了。一到所謂的敏感日,派出所、居委會更是上門騷擾。
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邢台市橋西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當地派出所警察闖到胡輝家,撬開防盜門,他們企圖把胡輝綁架到洗腦班未果,致使胡輝被迫流離失所。
遭河北省女子監獄迫害事實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八日下午,胡輝到邢台市襄都區一法輪功學員家裏,一起閱讀法輪大法著作《轉法輪》,被邢台市信都區公安分局國保警察跟蹤到該學員家,將胡輝和另外四位學員綁架。
胡輝隨身帶的家門鑰匙被警察搶走後,警察在她家無人的情況下,抄了她的家。下午五點半,胡輝的丈夫下班回家,看到警察在屋裏翻東西。胡輝的女兒回家後,看到搜查證是空白的,沒有填寫。警察搶走電腦、打印機及大法書籍等大量私人物品。
二零二零年九月三日,胡輝被邢台市信都區公安分局以涉嫌「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刑事拘留,非法關押在邢台市第一看守所。九月三十日,胡輝被邢台市襄都區檢察院非法批捕;十二月三十一日被構陷到邢台市襄都區法院。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七日,胡輝被邢台市襄都區法院枉判兩年、罰金三千元。二零二二年二月十七日,胡輝被劫入河北省女子監獄。
河北省女子監獄對法輪功學員採用的迫害手段為:暴打、體罰、長期不許坐、單腿站立、不讓吃飽飯等等。例如:利用犯人將拒絕「轉化」的法輪功學員拖入廁所(因廁所沒有攝像頭)圍毆,幾個犯人將法輪功學員推到牆角擠壓、搧嘴巴、用廁所刷子往嘴裏塞、用抹布堵嘴、摁到地上往身上澆水、大冬天穿著濕衣服濕鞋擦走廊、冬天不讓穿棉襖、不給鋪褥子等。如果不「轉化」,整個監區不讓吃飯來脅迫法輪功學員,還逼迫學員每天看污衊法輪功的材料,每天寫污衊法輪功的認識,給犯人施壓,利用犯人偷偷往法輪功學員的鞋裏塞寫有污衊法輪功或大法師父的字。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日,胡輝結束兩年冤獄,回家。
再遭誣判 被劫持入獄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七日早晨,剛剛走出冤獄十月餘的胡輝,在邢台南宮市照顧婆婆時,被南宮市國保大隊警察綁架、抄家,藉口是胡輝發真相小冊子被監控拍到。同時,胡輝在邢台市的家也被當地公安非法搜查。胡輝被非法關押在邢台市看守所。
二零二三年八月十六日,胡輝被南宮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構陷到南宮市檢察院;八月二十四日她被南宮市檢察院非法批捕。南宮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將胡輝構陷到寧晉縣檢察院。由於所謂證據不足,被寧晉縣檢察院兩次退回案卷。南宮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進一步搜集所謂證據,再次把她構陷到寧晉縣檢察院。
二零二四年八月十六日,胡輝提起控告,控告南宮市公安國保大隊長李勇、南宮市檢察官孫建莉、寧晉縣檢察官杜璽琛、法官趙麗卓等多人,違法搜查、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枉法犯罪。控告代理人程海(原北京律師)和胡輝的女兒通過郵局,以特快專遞形式,將十七封控告書郵寄給參與迫害胡輝的各機構的官員和迫害人。
二零二四年九月十二日,胡輝遭寧晉縣法院非法庭審;二零二四年十月被非法判刑四年。胡輝上訴後,又被邢台市中級法院枉法裁決:維持冤判。二零二五年二月十九日,胡輝被劫入河北省女子監獄十四監區迫害。
河北省女子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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