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彩瓊今年62歲,成都市雙流縣(現雙流區)東升鎮人。她在修煉法輪大法前,罹患嚴重的胃病、膽囊炎,長期失眠等多種病症,面黃肌瘦,身體十分虛弱,體重還不到八十斤;她吃了不少藥,也無濟於事,每天就以打麻將混日子。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李彩瓊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嚴格按真、善、忍法理要求自己,很快身體就發生了巨大變化,沒花一分錢,身上的病都不藥而癒。她無比感恩法輪大法,總想把大法的美好告訴人們,讓更多的人受益。
二零二四年三月六日、十二日、十七日、十八日,李彩瓊、孟慶素、唐興秀、賈興蓉四位法輪功學員一同到崇州市三江街道綜合市場、崇州市三江街道檸檬東街等地,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被當地網格員、電瓶車專賣店老闆惡告。
二零二四年三月十九日,李彩瓊、孟慶素、唐興秀、賈興蓉被崇州市公安局警察入室綁架、抄家,並被非法關押到成都市看守所,被當地公檢法相互勾結、構陷。
二零二五年二月十一日,李彩瓊、孟慶素、唐興秀、賈興蓉被崇州市法院非法庭審。法官當庭做出非法判決:李彩瓊被非法判刑四年六個月,罰金一萬元;孟慶素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罰金一萬元;唐興秀被非法判刑兩年六個月,罰金六千元;賈興蓉被非法判刑兩年,罰金五千元。
此前,李彩瓊被中共邪黨多次綁架、非法關押,一次被非法勞教、兩次被非法判刑,遭十四年冤獄迫害。
以下是李彩瓊被中共邪黨迫害的簡述。
一、進京為法輪功鳴冤,被非法關押
二零零零年新年初,李彩瓊進京為法輪功鳴冤,在天安門廣場南端前門附近,被雙流縣公安局東升派出所所長周廷春和村長劉文富等綁架,非法關押到成都駐京辦。第三天,李彩瓊被劫回雙流縣非法拘留十五天。三月三十一日,李彩瓊在進京途中,在河北保定一旅店住宿,東升派出所警察指令她的家屬到旅店將她帶回。李彩瓊回家後,又非法將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日,李彩瓊再次進京為法輪功鳴冤,在天安門廣場拉「法輪功簡介」橫幅,被警察綁架到天安門附近派出所非法關押,之後在成都駐京辦被非法關押三天;七月十七日被成都防暴大隊劫回到成都戒毒所,接著被劫持到東升派出所非法審訊;七月二十日再被劫持到雙流縣看守所關押迫害,後被非法勞教二年。
二、被非法勞教二年,在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遭受迫害
二零零零年八月三十一日,李彩瓊被劫持到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四川省女子勞教所)迫害。
楠木寺女子勞教所採用暴力洗腦、限制人身自由及生活上虐待,不惜使用體罰和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為此,警察們發明了一百多種迫害手段。眾多的法輪功學員在這裏遭受了慘無人道的迫害。如:毒打、罰站、罰坐(小塑料凳)、燕兒扒壁、裸照鏡子羞辱、關水牢、堵肛門尿道陰道、強姦、拖刑、野蠻灌食、灌毒藥、性虐待、針刺、電擊、雙盤腿捆綁、吊銬、下蹲、暴曬、關禁閉、冷凍、背銬、煙頭插鼻孔、灌屎尿、煙頭塞嘴、長時間不讓睡覺、強灌水,不准大小便、藥物迫害等等。
![]()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 |
三、被枉判四年,在成都女子監遭受迫害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五日,李彩瓊在雙流縣東升鎮青槓村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遭不明真相的人構陷。四月二十六日,李彩瓊被東升派出所警察入室綁架,非法關押到雙流縣看守所迫害,後被雙流縣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零三年九月九日,李彩瓊被劫持到位於四川省成都市龍泉驛區的成都女子監獄(原名川西女子監獄)迫害。
成都女子監獄採用多種多樣的手段迫害法輪功學員,如:吊、銬、捆綁、用腳步布堵嘴、關禁閉等等,警察還強迫法輪功學員背監規;打承認自己是罪犯的報告詞;如果誰不配合,就罰學員所在監室的人都不准吃飯,以此挑起犯人對法輪功學員的仇恨。學員不「轉化」就不准家屬來探監,家裏郵寄的包裹被強行扣留或拖延時間不及時給,強行扣卡等。
![]() 酷刑模擬:一字吊銬 |
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五日,李彩瓊結束四年冤獄。
四、被枉判八年,在四川省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李彩瓊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被雙流縣警察綁架,先後被非法關押在新津洗腦班、金花洗腦班(草金路66號)、雙流看守所迫害。
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二日,李彩瓊又被雙流縣法院非法判刑八年。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四日,李彩瓊被劫持到位於四川省簡陽市養馬鎮的四川省女子監獄迫害。
四川省女子監獄採用多種手段迫害法輪功學員,如:毒打、穿「束縛衣」,吊銬、背銬、罰站、捆綁、澆涼水、野蠻灌食、熬鷹、全身扒光侮辱、奴役等,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
![]() 示意圖:中共監獄中的奴工迫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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