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飛因堅持真善忍信仰,多次遭中共迫害,十七年前曾被非法判刑五年半。
趙飛原是石各莊鎮中學教師,因堅持修煉法輪大法,她被當局懲罰性調到石各莊小學教英文。
二零零零年三月,趙飛去北京為法輪功鳴冤上訪,警察將她綁架回石各莊鎮,進行酷刑折磨,用電棍將她手腳電得焦糊,將她的臉打得變形,夜裏將她銬在三輪車上挨凍,白天她被銬在路邊的電線桿上示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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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八年清明節期間,石各莊鎮副鎮長杜學民指使總校校長派人監控趙飛,三天三夜不許她外出。杜學民並向武清區公安分局構陷趙飛「升國旗時不讓學生唱國歌,讓學生煉法輪功」。趙飛就這樣被武清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半。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七日被劫持到天津女子監獄迫害,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結束冤獄。
二零二四年十月二日上午,武清區石各莊派出所副所長賈大鵬帶人綁架趙飛,將她關押在武清看守所,十月十七日對她非法批捕。警察稱有人在石各莊政府街阮浩麵館門外撿到一份法輪功真相傳單,警察查看監控錄像,認為發真相資料的人像趙飛。之後,石各莊派出所警察夥同武清區檢察院將趙飛構陷到武清區法院。
二零二五年二月十七日,武清區法院非法庭審趙飛。辯護律師為趙飛做了無罪辯護,明確指出「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沒有法律依據和事實依據。但武清區法院罔顧法律,仍強行對趙飛非法判刑五年。家人於三月二十日得知此訊。趙飛已經向中級法院提起上訴。
(趙飛女士遭中共迫害詳情請見明慧網報導《天津趙飛女士遭非法庭審 律師籲追責警察枉法》)
(責任編輯:顧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