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正古,男,一九七零年十一月出生,於二零二三年至二零二四年任丹東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二零二四年二月任大連市市委政法委書記。
中共的政法委對各級公、檢、法機構有絕對的領導權力,在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政治迫害中,政法委在公檢法機構中起著指導、協調作用。以下是李正古任丹東市政法委書記期間當地法輪功學員遭迫害部份案例,李正古對此負有無法推卸的領導責任:
1、遼寧省丹東市寬甸縣大西岔鄉法輪功學員楊慶雲被非法判刑八個月:遼寧省丹東市寬甸縣大西岔鄉法輪功學員楊慶雲,二零二二年十月四日因發真相資料,被非法拘留二十八天,後被「取保候審」。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日,楊慶雲被非法判刑八個月,監外執行,被勒索罰款五千元。
2、遼寧省丹東市法輪功學員潘晶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一日被劫持至遼寧省女子監獄十二監區:二零二二年九月十九日潘晶被綁架,二零二二年十月十九日遭丹東市振安區法院非法庭審,被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罰金五千元,上訴後被非法維持原判,於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一日被劫持至遼寧省女子監獄十二監區。自中共江澤民團夥一九九九年七月開始迫害法輪功後,潘晶因堅持信仰兩次被非法勞教、一次被非法關押在精神病院迫害。
3、遼寧丹東警察多人到劉梅家和親屬家騷擾: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上午及下午,遼寧省丹東市警察兩撥人約七、八個人到東港市法輪功學員劉梅家及其親屬家,依據所謂的監控截圖,查找流離在外數月的劉梅。給劉梅家屬和親屬的正常生活造成干擾。
4、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一日,東港市馬家店鎮法輪功學員孫華在東港市北井子鎮集市講真相時被北井子鎮派出所警察綁架。二零二四年九月六日,孫華被丹東市振安區法院非法判刑一年九個月個月。
5、二零二四年六月十八日,丹東市法輪功學員鮑華、史俊紅在路邊講真相時,被丹東市東尖頭邊境派出所警察綁架,被劫持到丹東市拘留所非法拘留。
6、二零二四年六月,丹東市法輪功學員鄭桂香在外講真相時被丹東市東尖頭邊境派出所警察綁架,七月四日被非法刑事拘留,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被丹東市振安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被勒索罰金五千元。鄭桂香現被非法關押在遼寧省第二女子監獄。
7、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丹東市法輪功學員趙鴻娥、張淑傑、於華因給民眾講真相被丹東市西城派出所警察綁架。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趙鴻娥、張淑傑分別被丹東市振安區法院非法判刑兩年半。兩人現被非法關押在遼寧省第二女子監獄。
李正古任丹東市委政法委書記期間,還在丹東市播放影射污衊法輪功的微電影《瑤瑤的日記》毒害眾生。
李正古二零二五年二月已轉任大連市政法委書記。中共即將崩潰,奉勸李正古懸崖勒馬,停止迫害,為自己留條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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