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大法讓我學會用善心對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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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四月十一日】我今年六十歲,一九九五年開始修煉大法,到今已修煉近三十年了。今生能得人身,有幸修煉法輪大法,能親耳聆聽師尊親自講法,是我生命的無上榮耀,萬分感激師父救度之恩。現把自己一些修煉體會寫出來,向師父彙報,與同修共勉。

一、放下利益心

我小的時候家裏姊妹多(五個),日子很窮,過的很苦,所以我一直把錢看的很重。長大後我在紡織廠上班,就順手拿廠裏的布、棉紗,甚麼有用的都往家拿,那時幾乎人人如此。後來,我被提為基層管理人員,掌握全班一百多人的獎金分配,我們四個管理人員商量好後,每個月都把獎金偷偷拿出一部份,悄悄的私分了,也不覺的內疚,心安理得。其實那時我還是中共黨員,在別人眼裏是積極上進的人,但是道德卻如此低下。

一九九五年,我學法輪功了,師父的高德大法敲醒了我,知道自己以前錯了,做了損德的事了。但那時我已調離原單位四年了,到另一個城市生活了,不能還錢了,我就想以後做好吧!修大法後,很多次買東西時別人多找了錢,我都馬上退還。有一次做窗簾,老闆算賬少收二十元,我騎電瓶車走了十多里,把錢還給她,告訴她我是煉法輪功的,不能佔別人的便宜,是李洪志師父教我的。她說:法輪功我知道,我爸爸就是煉法輪功的。一次在超市買肉,售貨員把肉算成紅薯價,少收十幾元。出門後我發現了,轉身同丈夫回去把錢補給了超市。在路上看到掉在地上的錢我也不撿,買菜不抹零,是多少給多少。

後來我因修煉大法被邪黨迫害,失去了工作,在一個私人老闆公司打工,順便做點小業務。二零零八年,我又被迫害,遭非法判刑三年。當時有一部份業務款沒收回來,大概幾千元錢。冤獄結束後,第一件事我就是把錢收回來交給公司。當時對方不給,提出把錢拿出來我倆分了,我不同意,堅持把錢收回交到公司。公司出納也就是老闆娘,她太震驚了,說:「我們開了這麼多年公司,從來沒遇到這樣的事,過了幾年還把錢交回來,別人欠我們很多錢都收不回來,你太好了。」因我被迫害沒工作,公司在缺人的情況下,她第一時間把我招了回去,那時我已快五十歲了,在那裏又幹了五年。後來母親得病了,我辭職回家。

是師父傳高德大法,教我做好人,把我的道德水準提高上去了。

二、修去怨恨心、爭鬥心

我被中共迫害多次,先後七次被綁架、關押,三次被非法拘留,兩次被非法勞教,兩次被非法判刑。我第一次被綁架時,女兒十一歲,我反覆被綁架,對她傷害很大。女兒不能理解我做的事情,認為我不管她,拋棄了她,讓她提心吊膽的生活了很多年,對我很不滿。

二零一七年,女兒生了個兒子,我在她家帶外孫。女兒家在市中心,我家在市周邊,相距幾十里路,坐地鐵要一個多小時。二零一八年八月,我推著外孫在街上發真相資料時遭人惡告,被綁架到派出所,警察非法抄了女兒的家,我被非法判刑四年。我被抓後,十個月的外孫沒人帶,女兒、女婿都在上班,女兒的婆婆遠在幹裏之外做生意,只得馬上趕回來帶孩子。女兒與婆婆關係處不好,經常吵架,家裏矛盾重重,婆婆甚至叫他們離婚,所以女兒盼著我回來後給她帶孩子。

我從黑窩回家後繼續帶外孫。很長時間,女兒一提起她婆婆就血往上湧,心跳加速。女兒把這些都歸罪於我煉法輪功,對我很不好。我回來後,她看我還要煉功,本不想叫我帶孩子,但她與婆婆實難相處,只好還叫我給她帶孩子。我的日子就難過了,她對我沒有好臉色,沒有一點尊敬,想罵就罵,經常說:你欠我的,你就是來還債的,你要記住,你就是佣人。其實我連佣人都不如,她對佣人也不敢那樣。丈夫也隨我到了女兒家,他給女兒撐腰,女兒這樣對我,他還經常火上澆油。我說:不帶孩子了。她說:你只要敢走,我就把你弄進去,叫你再坐幾年牢。

為避免矛盾,我強忍著,也明白是自己的業力所致,但矛盾衝擊心靈時還是很苦,不好的、負面的思想經常往上翻。我帶著孩子,做著所有的家務,每天買菜、做飯,女兒、女婿第二天還要帶飯,女兒非常挑剔。丈夫站在女兒一邊,一說話就罵人,不斷的給我施加壓力。他不做事,而且非常能吃肉,炒肉能吃近一斤,燒肉、燉肉當飯吃。我每天做很多事,還要侍候他。我性格內向,不善言詞,說不過他們,就忍著,心裏窩著火,苦的不行。當時處於獨修狀態,也不好意思跟其他人說,覺的太丟臉。總之,表面在忍,心裏氣恨的不行,爭鬥心、怨恨心造成我一天到晚都拉著個臉。

從黑窩出來,女兒不准我學法、煉功,逼我放棄法輪功。我說:「不行,那是我的命,我必須學法、煉功,這是底線,要我放棄法輪功,我就離開你。」我態度很明確。女兒看我這樣,也就不再管了。我每天忙完所有的家務,就抓緊時間學法,女兒不理解,說我不跟他們說話,只顧自己看書。我不為所動,只要有時間就學法、煉功。

通過不斷的學法, 我認識到他們這樣對我都不是偶然的,都是自己的業力造成的,要修心性。向內找後,認識到自己不能被人說,一說就炸,表面不炸心裏炸,不然就是辯解,做事走極端,鑽牛角尖,性格大大咧咧,做事馬大哈,甚至糊弄;而且做事的出發點不對,是為了表現自己,讓別人覺的自己不錯,不是為把事情做好,也不承擔責任,有事就辯解,往外推。女兒抓住我很多次,給我指出來,我還是辯解,她就揪著我不放,直到我認識到為止。後來我也認識到了自己很自私,都是在維護自己,保護自己那顆可憐的人心不被傷害。

認識到這些後,每次出現矛盾時,我就用法修自己、克制自己、提醒自己,不要錯過師父苦心安排的提高心性的機會。但有時還是很難做到。開始時是強忍,忍住之後,再慢慢找心性上的問題。經過兩年多時間的魔煉,我慢慢的能把握住自己了。現在矛盾一出來,我能忍住,並能在一瞬間找到並抓住自己不好的心,把它去掉。

舉個例子。孩子上補習班,上午十點二十分送去,中午十二點十分接回。我對丈夫說:你送,我接。他同意了。我迅速把家務做完,心想孩子送走後,我可以學一個多小時的法。誰知事做完了,丈夫說不送孩子了,要我送。我一聽心想:今天上午學不了法了,安排的事全打亂了。心裏的火一股一股的往上沖,壓都壓不住。這時我突然想到:我想學法不就是為了提高嗎?現在矛盾來了,不正是提高的好機會嗎?為甚麼要生氣呢?這不是好事嗎?一瞬間,火沒了,一下子平靜下來了。

因觀念轉變了,我也能看到他們身上的優點了,環境也轉變了。女兒也認識到她自己太強勢了,丈夫也出面為我說話了,他說女兒:你再這樣對你媽,我就叫你媽到婦聯去告你。現在外孫上小學了,女兒考慮奶奶一個人在家,就叫她爸回去了。我也比以前輕鬆多了。

兩年多時間,他們不斷的幫我,給我提供提高的機會,我心裏對他們只有感激。

三、去掉妒嫉心

我一直知道自己有妒嫉心,有些明顯的能知道,也能去掉它,但是有些自己都覺察不到,就很難去掉。我婆婆也是一九九五年修大法,我表面上對婆婆很好,也關心她,但心裏一直瞧不起她,原因是她把利益看得太重。但我自己沒有意識到這是妒嫉心。

前段時間,婆婆說她頭發癢,到藥店買了瓶洗頭的藥,洗了就不癢了。還說給我聽。我心裏想:你不從心性上找,還到藥店買藥,把自己當病人了,你沒把自己當成修煉人。瞧不起她的心又起來了。這時突然有一個念頭:妒嫉心!而且還很強烈。我警覺了,我這麼瞧不起人,這不是妒嫉心的表現嗎?我順著往下找下去,發現不光是瞧不起婆婆,也瞧不起丈夫、女兒。

我性格內向,不善言詞,我說不過別人,心裏憋屈,就看對方的短處,就瞧不起人,來平衡自己的心態,其實這就是妒嫉心的表現。今天終於把它找到了,趕快去掉。現在我一有瞧不起人的想法,一有看對方短處的想法,我都把它當作妒嫉心,馬上清理掉。

今生有幸得人身修煉法輪大法,能得到師尊的親自教誨,能成為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是我的萬分榮耀。我一定要勇猛精進,珍惜這萬古機緣,做好自己該做的三件事,救度眾生,完成史前大願,跟師父回家。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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