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國清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四日下午被綁架、非法抄家,現在他仍然被非法關押伊春看守所。中共不法人員已多次非法抄家,搶走個人現金二十多萬元。
馮國清,年齡大概59歲左右,家住伊春市金山屯區玫瑰小區。他原本在金山屯森林調查設計隊工作,僅僅因為修煉法輪大法、按真、善、忍做好人,多次被中共不法人員非法關押、開除公職,他被非法判刑四年,遭受了慘無人道的酷刑折磨。
![]()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 |
二零零二年四月十日上午九點鐘,馮國清被政保警察康凱與張延彬(片警)、齊友帶人到家裏綁架到當地公安局一個小房間裏毒打。他雙手戴手銬趴在地上,警察拿來一把椅子,跨在他身體上,警察何敬東坐在這把椅子上,他們幾人用一個白色的塑料管(美其名叫小白龍)輪番打他,一直毒打到晚上八點多。那時馮國清已經呼吸困難,雙腿不能走路了。何敬東就用皮帶拖著他上下車,警察把他送到當地看守所。三天後,康凱帶領手下的人來到看守所,將馮國清拖入一個房間(當時他已經不能走路了),看到他的傷勢已成結痂狀態,對他進行了掐、捏,所謂的「通體按摩」,使他痛徹心扉。之後警察們又給馮國清上大架子,也就是變相的抻床,兩腿並一起,雙手抻開,呈十字形。在大架子上一共上了十二天。六月十日那天,康凱、齊友、羅宇田開始給馮國清上繩,上了不知多少次,一次比一次痛,他們又折磨他一宿,那時馮國清的身體已經相當虛弱了,事後一年左右他拿不住筷子,更拿不了東西。
馮國清被非法判刑四年,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六日被非法投入香蘭監獄,二零零三年一月十四日被劫持到佳木斯監獄,遭受了種種慘無人道的酷刑折磨。他母親每次去探視,遭獄警史俊峰索要好處、恐嚇,憂鬱成疾,第二年去世。二零零六年,馮國清從監獄被釋放回家後,被非法開除公職,妻子怕再受牽連,被迫離婚。
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以來,黑龍江是迫害法輪功最嚴重的地區之一,也是迫害法輪功學員致死人數最多的省份之一,一些中共官員為了表明自己懂「政治」、迎合「上面」往上爬,在法輪功真相廣泛傳播的今天,依然在無理智的瘋狂迫害法輪功。據明慧網報導統計,二零二四年又獲知,黑龍江法輪功學員至少50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又有21位法輪功學員被中共迫害致死或含冤離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