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導家人反迫害 震懾了惡人
二零一零年,我地A同修遭中共警察綁架,被邪黨法院非法判刑六年,囚禁在省女子監獄。因不放棄信仰,堅持煉功、拒絕轉化、拒絕穿囚服,長期遭受監獄惡警和惡犯的虐待毒打及戴手銬、上束縛帶、關小號、鎖地環等酷刑迫害。
一天,我去B同修家,她說 A同修的姐姐說,以前接見妹妹,看到她表現很堅強,上個月接見時,妹妹就哭了,這個月監獄還不讓接見了。我倆認為A同修一定被監獄迫害的很嚴重。大法弟子是整體,聲援獄中被迫害的同修是大法弟子義不容辭的責任,邪惡迫害同修就是迫害我們自己,應該及時制止監獄惡人行惡,消除舊勢力強加給同修不該承受的冤獄及再強加獄中的痛苦折磨。我倆決定把A同修的姐姐找來問一下情況再做打算。然後B同修聯繫了A同修的姐姐。
等了一個多小時,A同修的姐姐風塵僕僕的趕來了,我們詳細問了A同修的情況,她姐姐說:「從我妹妹被送進監獄,都是我去看她,有時讓見,有時不讓見,妹妹沒在我面前掉過眼淚,表現的還很堅強,上個月會見時她就哭了,人瘦的都脫像了,我看她走路很艱難,手脖上還有傷痕,我問咋整的?她說他們打的,獄警就阻止不讓她說,把她帶走了,這個月就不讓接見了,從上午九點拖到下午四點,最後說因妹妹煉功被關小號了,不能會見。」
我和B同修告訴A同修的姐姐:這個女子監獄臭名昭著,是迫害法輪功學員最邪惡的黑窩,採用各種邪惡的手段,侮辱、謾罵、毒打、酷刑折磨等逼迫「轉化」,你妹妹肯定是被迫害的很厲害,監獄為掩蓋罪惡不讓接見,怕家人看到她身上的傷痕,如果家人不出面伸張正義,惡人會更肆無忌憚的迫害,我們不少同修就是被這樣迫害死了。監獄迫害的一切手段都是違法的,同時黑手還伸向監獄外,竟剝奪家人的合法會見權。
A同修的姐姐說:「沒想到,妹妹好端端的一個人被折磨成這樣了,若不是同胞姐妹都不敢相認了,她還有兩年多的刑期,這樣下去真叫人擔心,後面的日子怎麼熬啊,我心裏很難受,沒辦法,你們有甚麼辦法嗎?」
我和B同修說:「為制止監獄迫害,去找監獄管理局,如果不管就逐級往上找,這樣能減輕對你妹妹的迫害,否則她時刻都有生命危險。」我又補充道:「我們同修已有先例,有的被監獄迫害的很殘酷,家人去上告,結果惡人害怕,不敢折磨同修了。」我們一直鼓勵A同修的姐姐去監獄管理局找,還列舉了其他同修家人的正義之舉,同時認為在大法中也擺放其正確的位置。
B同修問她:「你敢不敢去找?我們陪你去,再找幾個同修幫助發正念,大法弟子的正念可是威力無比的,還有大法師父給咱們做主。」A同修的姐姐像找到了希望與依托,說:「聽你們這麼一講,我敢去找,你們這樣無私幫助,給我也增添了勇氣和信心,不然我妹妹不知被折磨成啥樣呢?」我們商量了去找監獄管理局的計劃,又根據A同修姐姐的時間定下去監獄的時間,然後A同修的姐姐欣然的走了。我和B同修很感慨,只有大法能改變一切,使A同修的常人姐姐從無奈到大義救親,演繹著歷史安排她的重要角色。
去女子監獄那天,天氣晴朗,秋高氣爽,我們各自按時到了女子監獄大門外。因為我們不懂省城裏的路線怎麼走,B同修就在省城找幾位同修幫助發正念並兼顧指路;我在本地找了幾位同修一同來此發正念,清理另外空間操控惡人迫害大法弟子的一切邪惡因素。A同修的姐姐、姐夫、母親一車同來,她姐姐正氣十足。
A同修的姐姐按計劃照例先去監獄提出會見A同修,獄警、監區長、監獄「610」找各種理由搪塞,百般阻撓不讓會見,要找監獄長,他們說監獄長不在。A同修的姐姐出來和我們說明情況。B同修我倆及時溝通後,由省城同修帶路,B同修陪A的姐姐去找監獄管理局,我們一起來的同修仍留在監獄大門外繼續發正念。
B同修他們到了監獄管理局,A同修的姐姐說明來意,指控監獄違法,不僅虐待其妹,還剝奪家人法定的會見權利。監獄管理局人員打電話讓女子監獄的監區長過去,監區長仍惡意抵賴、挑撥是非說A同修煉功不服管理就不准會見。A同修的姐姐義正詞嚴道:「我不管她煉不煉法輪功,她就是我妹妹,你們就不能打她,你們違反了監獄法,還剝奪家人的會見權力,就是煉法輪功又怎麼啦?我今天必須見到我妹妹,不知道被你們折磨啥樣了?如果出現生命問題,你們誰敢負責?不解決我就往上找。」家人的正義之舉震懾了惡人,監區長的囂張氣燄沒了,溜走了,監獄管理局人員又給監獄長打電話,讓安排A同修姐姐會見。
下午,B同修和A的姐姐他們一行從監獄管理局返回到監獄要求會見A同修,獄警、監區長等再也不敢刁難了,A同修的姐姐如願的會見了妹妹。不僅如此,監獄從此也停止了對A的暴力迫害,直到她冤獄結束。
其實,路是師父早已鋪墊好的,就需要同修們整體配合共同提高,引導家人正義反迫害;同修們在整體正念配合中各顯神通除惡。
二、在師父安排下 成功營救同修
幾年前,一天我去A同修家,她聽說B同修被中共警察綁架,為了核實消息的準確性,我倆找到B同修的家人,確認B同修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
我和A同修不等不靠,臨時形成兩人小組,配合營救B同修。我倆商議好,在法上悟到哪就做到哪。A同修是上班族,她說:「趕到我上班就不能和你一起做了,還沒啥經驗。」我說:「你很有能力,你休班咱倆配合做,你值班我自己做,我也不會啥,經驗也不是依據,而且被營救的同修心態都不一樣,其實何止是我倆在營救呀,師父就在我們身邊,還有那些參與講真相的同修,就做大法弟子該做的,智慧都是師父給開啟的。」
為了了解B同修被迫害情況,我們聘請本地普通律師會見了B同修,我和A同修在看守所外面等候,律師把信息反饋出來,我及時把公安局綁架、檢察院非法批捕的消息整理後發到明慧網上曝光,國內外同修給迫害者打電話講真相,解體邪惡對B同修的迫害。
接下來,我倆找到B同修的家人到當地公安局要人,警察以B同修案情嚴重推諉;家人又到市公安局要人,又被以不歸其管推到信訪辦,信訪辦告知家人找律師閱卷,當地公安局很快將B同修構陷到檢察院,檢察院仍以B同修是重點,將所謂卷宗返到公安局補充構陷證據。
我們再請本地律師會見B同修,律師帶出話來說:B同修讓我把她家冰箱裏的東西都拿走,然後斷電;讓我去她老家找其弟證明她的實際年齡(戶口小幾歲)。我看到在魔難中的B同修人心出來了,給自己安排了不出來的路,這對她全盤否定舊勢力的安排不利,這不是師父安排的路。我沒有順著B同修的人心去做,冰箱裏的東西我一點沒動,也沒斷電,我認為找她弟弟是徒勞,也沒去找。邪惡迫害同修不分年齡大小,是對著人心來的。B同修經常參與營救項目,我以為她應該明白如何在法上反迫害,否定舊勢力的邪惡安排,如何運用常人這層法律制止迫害,一定會正念正行,否定迫害闖出來,所以在律師第一次會見她時沒在這方面與之溝通。重要的是外面參與營救的同修不能被裏面的同修人心所帶動。只有信師信法,才能否定舊勢力的一切邪惡安排。
很快B同修的構陷案又返回到檢察院了。家人讓給B同修請律師,我們也認為該請正義律師介入閱卷。我打電話聯繫到一位接案的律師,律師很快就來了。我和A同修去接站,並介紹了B同修的情況,然後陪同律師到檢察院閱卷,我倆在外面發正念。第二天,我們又陪同律師到看守所會見,為鼓勵B同修正念正行,把師父的一段法和必要溝通的話帶給她。律師順利會見,出來說B同修身體狀況不太好。我說在外面身體好好的被關押迫害造成的,我提醒律師給檢察院遞交「不予起訴」和「變更強制措施」的法律文書,律師說回去通過EMS郵寄。
律師第二次來,因A同修上班,我自己去車站接律師,並陪同到看守所會見,律師出來說B同修堅決抵制看守所藥物迫害,並控告參與迫害的警察、檢察院人員違法,濫用刑法三百條構陷好人,看守所駐檢和檢察院阻止控告,B同修便委託律師送達控告狀。律師當晚整理控告狀,第二天打印出來,我陪同律師去公安局送達控告狀,律師讓我在外面等候,律師出來說公安局不接控告狀。我們又到區政府信訪辦,大約一刻鐘,律師出來說信訪辦人員不當面接收控告狀,要求用EMS寄郵,律師說回去寄郵。過程中我看到律師很負責任。
過些天,我們又找本地律師會見B同修,律師說她不能吃不能喝,生命垂危,檢察院仍玩忽職守向法院提起非法公訴。我給律師打電話,律師說正要來,A同修要值班,我自己去接律師。同時聯繫B同修家人,家人說正忙著借錢,我說咱們見面談。
家人到了約定地點,很著急的說看守所打電話,說B同修生命危險,讓家人給法院交兩萬元押金,看守所立即放人。我安慰家人別著急,這錢不能交,家人說:「人都不行了,不交錢不放人。」我說:「你家人在外面時身體好好的,三個多月就給迫害的不行了,法院漠視生命,不快放人還勒索錢財,是拿你親人生命在賭,這次你給錢了下次還要,同時在縱容他們犯罪。」家人說那咋辦?我給其講:「那年我面臨釋放,警察逼孩子要錢,孩子不給,警察像拉皮條似的最後減到二百元,孩子仍正義抵制,一分沒給,我也回家了。」 B同修家人聽完後,正義的說:「我聽你的,知道咋辦了,一分錢也不給是吧。」
作為大法弟子都知道一切都在師父掌控中,一切都是師父說了算。我分析,時下B同修是信師信法、放下生死反迫害。在師父加持下,我又胸有成竹的對B同修家人說:「現在跟律師去法院,你不配合他們,一分錢不給,他們也得放人。」
我們三人到了法院,我在外面發正念,律師和B同修家人進去找法官交涉,家人據理力爭:「人都讓你們快整死了,還逼著要錢,我沒有錢,人死了我就告你們。」法官把押金減到一萬元,家人抵制不交錢,走出法院,律師後出來說法官又降到五千元了。隨後法官又給B同修家人打電話讓交二千元,家人仍說不交錢。這就是被中共熏黑的執法機關蔑視生命、如同做生意拿著法律當兒戲。
我與B同修家人送走了律師,又鼓勵家人堅持住不能交錢。為了得知B同修當晚的情況,晚上九點多鐘我給她家人打電話,他說看守所快把電話打飛了,說B同修生命已垂危,催促家人趕快給法院交錢,他們立刻放人。我心裏更有底了,再三叮囑家人堅決抵制,他們肯定放人。就這樣,在師父安排和慈悲保護下,B同修家人正義抵制邪惡的勒索。第二天,法院同意看守所放人,身體虛弱的B同修被家人順利接回家。
B同修的家人從小支持B同修修煉,後來B同修幾次遭遇中共迫害,又幾次在外面流離失所,本來困苦的家被迫害的動盪不安,其家人在成長中經常自己在家,沒人管。此次為B同修的事,家人不能正常上班,單位又離得遠,也不給開工資,他自己生活都困難,我每次找他,他十次都有九次沒吃飯。同修被迫害,家人同樣承受苦難。我體諒家人的不容易,不能餓著,讓他找喜歡吃的飯店,少則十幾元、多則幾十元錢的飯費都是我付款。這次請律師的費用都是同修們給湊的。
結語
在營救B同修過程中,慈悲的師父一直在看護、點悟著弟子,讓我感到最神奇的是三次去車站接律師,看到字幕上來往的車次都是顯示正點。我悟到,我們堅信師父,所做的事符合了大法賦予這一層的標準,師父在鼓勵弟子,正念正行。我在與A同修配合中,大部份時間都趕上她上班不能參與,我就發揮大法一粒子的作用,默默去做、毫無怨言,並去掉了依賴同修的心,每次完事後我及時去與A同修溝通,配合中不讓她落下每一環節,因為我們是整體。
大法賦予了我們全新的生命,師父賜予我們浩瀚宇宙中神都羨慕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光榮稱號、給予一切能力、成就弟子的威德!只有信師信法,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精進實修,兌現誓約,以報師恩。
謝謝師父!感恩師父!同時感謝默默配合的同修。
合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