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名原縣委書記遭惡報
朱漢東,1966年10月出生,五華縣人,2003年3月-2006年10月擔任五華縣政府副縣長、黨組成員、政法委副書記(此期間按慣例可能是五華縣610領導小組副組長);而後任五華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縣政府黨組副書記;2009年4月-2010年12月擔任五華縣委副書記,分管黨校、政法、維穩、信訪等工作(此期間按慣例應該是五華縣610領導小組組長),而後歷任梅州市政府副秘書長、大埔縣委副書記兼代縣長、縣長;2017年4月-2021年8月廣東省梅州市大埔縣委書記;而後任梅州市政協機關二級調研員。
2024年8月朱漢東被宣布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審查和調查。 2025年1月朱漢東被宣布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公職,立案調查。
朱漢東應該對2009年4月-2010年12月法輪功學員在五華縣受到的迫害負責如興寧市謝育軍等在五華縣綁架而後被非法判刑。
2009年10月27日晚,廖麗新、謝育軍、溫春如與陳勝輝等一同到梅州市五華縣華城鎮新五村散發真相資料時,被不明真相的村民誣告,謝育軍、陳勝輝、廖麗新遭五華縣公安惡警綁架。11月1日下午溫春如被綁架。四人關押在五華看守所。2010年2月2日上午九至十一時左右,梅州市五華縣法院對廖麗新等四位法輪功學員進行了兩個多小時的非法庭審,並於同年3月16日下午三時左右進行了十多分鐘走過場的非法判決,謝育軍、溫春如、廖麗新、陳勝輝被誣判五年、四年半、四年、三年。
在朱漢東任大埔縣縣委書記期間,法輪功學員鄧秀紅被綁架而後被非法判刑。鄧秀紅女士,廣東潮州市饒平縣人,長期居住在大埔縣。2019年4月11日,鄧秀紅在大埔縣三河火車站乘火車外出探親時,被綁架,並劫入梅江區看守所非法關押。疑因身份證被列入黑名單做了標記,或在過安檢時被發現當局認為敏感的物品遭非法搜查;2019年被非法判兩年,當時年約55歲。
2、廖茂忠 廣東大埔縣人,1967年8月生,1991年8月參加工作,1995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21年9月-2024年1月前後任平遠縣委書記。2024年1月廖茂忠任梅州市委員會常務委員,後兼任港澳台僑外事委員會主任。
2024年7月廖茂忠被宣布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審查和調查。 2025年4月廖茂忠被宣布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公職,立案調查。
廖茂忠應該對平遠縣法輪功學員陳大梅和鄭菊蓮被騷擾負責。從2020年一直到2023年底,幾乎每個月都有中共人員到陳大梅家騷擾。開始幾次是惡警來,來到陳大梅家大喊大叫,罵罵咧咧,照相之類的等等。後來又指使教育局、學校的工作人員到她家騷擾,每次都有幾人。他們也是上邊壓下來的無可奈何做的,來不久就走。平遠縣法輪功學員鄭菊蓮,約在2022年11月-12月的時間段,被當地惡人騷擾2次。第一次被強行拍照,第二次來假裝問候。
3、范宜軍,男,漢族,1966年6月出生,廣東大埔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84年7月參加工作。2015年08月-2018年4月,中共五華縣委書記,而後任曾任梅州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副調研員。2024年3月,范宜軍因嚴重違紀違法而被開除,取消退休待遇。
在其任五華縣委書記期將,2016年法輪功學員溫聘玲和古思通被綁架判刑。溫聘玲,女,年約六十多歲,梅州市五華縣梅林鎮人,2016年8月23日中午,溫聘玲和丈夫魏世傑被五華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鐘洪松為首的十多個荷槍警察入室綁架,魏世傑於當天下午被放回家,溫聘玲於次日被非法關押於梅州大埔縣看守所,後被轉押五華看守所。五華縣公安局副書記、「610辦公室」頭目曾患鑫兩次公然違法下令驅趕溫聘玲的辯護律師,操控對溫聘玲的非法開庭,完全剝奪溫聘玲的辯護權。曾患鑫首先指使五華梅林鎮中共副書記廖旭輝逼迫溫聘玲的丈夫魏世傑辭退了辯護律師。2016年12月23日,五華縣法院對溫聘玲非法開庭,溫聘玲被非法判刑六年,2017年5月17日被秘密劫入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
(二)三個公安人員遭惡報
1、房春鳴,男,1972年5月出生,廣東梅江區人,2007年2月-2008年1月,任梅州市梅縣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2008年1月-2010年12月,任梅州市梅縣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2010年12月-2013年1月,任梅州市梅縣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反貪局長、檢委委員;2013年1月-2016年8月,任梅州市豐順縣政府副縣長、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2016年8月-2018年1月,梅州市大埔縣政府副縣長、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 2018年2月後,任梅州市公安局副局長。
2025年3月上旬左右,房春鳴突發疾病(據說心肌梗塞)死亡。
房春鳴應該對豐順縣2015年羅繼傳和羅森芳因訴江而被非法判刑負責。2015年11月23、25日,豐順縣「六一零」夥同公安警察先後騷擾、綁架了四名法輪功學員,其中羅繼傳、羅森芳分別被非法判刑四年和三年,並被綁架到廣東四會監獄和廣東省女子監獄。羅歡、羅少芬被非法關押五天後被釋放。
2、李小健,男,1964年3月出生,2001年應該是豐順縣公安局副局長;2005年10月至2013年10月任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黨委委員、梅江區看守所(又稱芹黃看守所或芹洋看守所)所長,2013年-2023年任梅州市公安局巡警支隊指導大隊副大隊長 。
2023年,李小健因2011年下半年私放在押人員罪被判一年緩刑一年半。
在李小健任梅江區看守所八年間,許多法輪功學員被關押在此看守所遭受迫害。比較典型是2011年羅東升被綁架後在梅江區看守所遭受了嚴重迫害。
3、羅權(1969年1月─2023年12月25日),男,中共黨員, 1991年12月,參加公安工作。2001年左右是梅江區金山派出所副所長, 2010年左右-2013年在梅江區五洲派出所,曾任所長,2014年左右-2019年左右在東郊派出所,曾任所長;而後羅權任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黨委委員、直屬機關委員會書記。
2023年12月25日,羅權因突發疾病經搶救無效死亡。
2000年,梅江區金山派出所勒索法輪功學員周書群五千元作為保證金,上有羅權的簽名。
2009年10月,法輪功學員熊始光在梅江區江北梅州監獄圍牆上寫真相標語時,被五洲派出所的警察綁架並毆打,上午十一時左右,十名警察將熊始光押回家,搶走其家中的大法書籍、師父法像、光盤等資料,熊始光隨即被非法關押在梅江區芹洋看守所,後被梅州市勞教委非法勞教兩年。
2012年7月14日,法輪功學員鐘素珍在梅州監獄圍牆外貼法輪功真相時,疑被崗樓的執勤武警發現惡告,遭到梅州監獄惡警的圍堵綁架,後被梅江區公安分局五洲派出所警察帶回派出所,之後被劫持到梅江區月梅拘留所非法關押迫害十天。當時所長就是羅權。
2017年1月,東郊派出所綁架法輪功學員塗晴光,所長就是羅權。塗晴光後來被梅江區法院非法判刑4年6個月。
![]() 廖茂忠 |
![]() 房春鳴 |
![]() 朱漢東 |
![]() 李小健 |
![]() 羅權 |
![]() 范宜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