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師父說過:「我們講,當一個人針對另外一個人做了不好的事情,他就會給人家相當大的德作為補償,這是我們一般指佔有別人的東西等。」(《轉法輪》)於是,我就主動打電話告訴加工戶漏掉的這筆賬。
打完電話,應該心安了吧?可也沒感到輕鬆呢。深挖自己,肯定還有心,還掉對方不知道的錢是為了甚麼?內心回答:是怕失德,是怕自己掉層次,是怕自己影響昇華,是怕自己圓滿不了──都是我、我、我。多麼冠冕堂皇的不佔用別人的東西啊。為甚麼想到的都是自己?為甚麼都修這麼久了,還沒有形成遇事首先考慮別人的心性狀態?怎麼就不想想人家為了給我幹活,受了多少累,吃了多少苦,費了多少心?!同樣是還人家錢,可卻是走了舊勢力的為私的路,太狡猾了。
師父教我們修去私,舊宇宙的根是私。再深挖自己:一找,嚇出一身冷汗──我每天多煉功,就不會得病,身體就會棒棒的,吃嘛嘛香,就可以享受生活了;我得多發正念除惡,邪惡就迫害不著我了;我多發資料,不然將來我的世界就會是空的,就不繁華了;多學法是怕自己圓滿不了;當然帶著執著學法,也不會領悟到法。
今天我把這些狡猾的心都暴露出來,表面上三件事都在做,看似精進,可基點都在私上,恰恰走了舊勢力的路。我要徹底轉變過來。
我還別人漏掉的賬,居然沒有起到證實法的作用,被狡猾的人心掩蓋了。為了破除世人對大法的誤解,以後做甚麼事,都要以證實法為基點,站在世人面前,我們就應該是:大法真相。
不足的地方,請同修慈悲指正。